第53部分
事情办完了,君臣两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坐在旁边吃了些东西,然后交换了
位置。前面说过,如意车是可以改变形状的,杨坤来到王可儿车前,一扳手柄,
王可儿的又手便被反拧到了身后,遗好象被反绑起来一样,然后她的上体被抬起
来,成为直立的状态,双腿则被弯曲着收回来,整个人变成了背着双手扎马步的
姿势,在她的下方展开了一块长长的托板。杨坤从她的前面平躺进她的身体下方,
手伸进托板底下不知弄了些什么,那托板便载着他上升,直到他的阳具插进王可
儿的身体一寸左右。这种姿势动作起来太累,他可不会自己花力气去做,那车上
有机关,杨坤打开机关,托板的中间便一下一下地向上凸起来,而杨坤的肉枪便
自然而然地在王可儿的阴户中抽插起来。
孙嘉照旧喜欢屁股,所以花锦屏的双腿也被蜷曲着收回来,两条大腿几乎贴
着了自己的胸膛,然后孙嘉便插进去,依然摇动着享用女将军美臀的柔软与性感。
杨坤与孙嘉离开之前,把花锦屏和王可儿已经被扯烂的衣服彻底剥去,他们
走后,太监们才来将两女将放开。从这时起,两个女将军便不现再有寸缕遮羞,
直到她们在众目睽睽下离开人世。
第二天上午,君臣两人再次来到冷宫,又弄出些花样玩儿过花锦屏和王可儿
后,没有离开,而是命太监们进来,开始她们死前最后一次审讯。
--------------------------------------------------------------------------------
石砚
段家女将(十七)
--------------------------------------------------------------------------------
两女将知道杨坤要强奸自己后,起初只是感到这个昏君实在荒唐,连别人的
残羹剩饭都要捡来吃。等被奸的时候,才知道他还有更荒唐的一面,自己用过的
女人竟要与臣下一同分享。不过心中又有另一方面的庆幸,因为至少自己不会在
大庭广众之中被杀了。
过去的皇帝为了自己的体面,凡是用过的女人是决不容他人染指的,甚至连
她们的脸被外面的男人看到也不行,所以,皇帝的女人即使犯了滔天大罪,也都
是在冷宫中行刑,而决不会拉到大街上去处死。比如说,明朝有个皇帝叫朱厚照,
由于他淫乱无度,宫女们不堪其虐,挺而走险,以杨金英为首的十二名宫女在端
妃的寝宫欲将其勒死,但事情败露,未能成功,但也把朱厚照吓了一个半死。这
皇帝一向宠幸端妃和宁嫔,皇后为此十分嫉恨,这次皇帝被吓掉了魂儿,案子由
皇后主审,正好借机铲除异已,便将端妃和宁嫔硬是同弑君案联系起来,加上三
个同被牵连的宫女,一共是十五个宫女和两名妃嫔,都给判个凌迟处死,十五名
宫女中最大的二十五岁,最小的才十一岁,都被碎剐而死。
西四牌楼当时是北京的刑场所在地,十五个年轻少女给人家脱得精赤条条,
一丝不挂,露着处女从未示人的三角地带,绑在刑场的十五架木驴上。这木驴同
游街用的木驴不是一回事,只不过是两根木桩而已,行刑前,先将脱光了的女犯
两手拉开,用长长的铁钉从手腕处钉牢在两根木桩上,形成一个“丫”字形,再
将两脚钉在木桩下端,成为一个大大的“火”字。然后便从胸前开始割她们的肌
肤。凌迟尚有轻重之分,少的只有十二刀,多的则有上千刀。宫女们犯的是弑君
罪,所以便用最重的方法行刑。牛耳尖刀自她们粉红的奶头开始割,每刀都只有
指甲大小,光是一只乳房便需数十刀才能割完,割完了乳房割屁股,割完了屁股
割阴部,宫女们的阴唇和阴蒂被一点点切碎,血肉模糊的碎肉在行刑的台子上扔
了一地。据说这十五个宫女每人被割了三千六百刀,三天之后还能听见她们凄惨
的呻吟声。
两个妃嫔呢?由于她们是皇帝的女人,所以为了皇家的体面,不能让外人看
到她们的身体,便在冷宫中行刑。宫内行刑有专门的太监,皇帝们以为这些阉人
算不得男人,所以宫妃采女们的身体无需避讳他们,而实际上,太监们只是被阉
掉了阳具,真正分泌性激素的睾丸并没有被割去,所以他们虽然不能进行正常的
性交,性兴奋和性欲望仍然存在,因此,一但得到机会,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发泄
一下。清朝后期为了显示皇帝的恩宠,便有许多大太监被允许建宅、娶妻,许多
太监甚至三妻四妾还养外宅,与其说他们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还不如说由于
用手玩儿女人不能让他们彻底满足,所以就需要更多的女人供他们玩弄而已。让
这些太监处置自己的妃嫔,皇家可谓是自欺欺人。
皇家的妃嫔比起宫女们来保养得可是好得多了,那细腻的肌肤,酥软的胸乳,
浑圆的美臀,诱人的黑三角让太监们无比兴奋,她们自然也无法逃脱那一双双大
手无情的抚摸、揉搓和抠挖,当然最后还要给人家一刀刀割成肉馅,这等绿帽子,
皇上戴了许多顶却还分毫不知。
花锦屏和王可儿以为皇帝奸过了自己,就会把自己当成他自己的禁脔,当然
也就不会让自己再抛头露面地给外面的老百姓看春宫,谁知这杨坤居然荒唐到连
这些都不顾,执意要将她们当众处死。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