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恶男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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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上恶男》

    作者:落声

    抽风腹黑女vs一极品腹黑男

    chapter1一刀成名

    “闲人,速奔一线狂蜂岭,今晚本座要在此大发神威——砍人。”

    程卿刚打开幻境,好友栏里就弹出好友米乐的对话框。

    程卿有些傻愣,今晚的米乐不正常,一向好脾气不爱斗的她今晚竟然要动粗了!

    “兔子要咬人了?是谁惹着你啦?”程卿有些好奇了,在游戏里,程卿和米乐是做为隐形人物存在的,基本上从不与人结怨,也很少与人交好。可瞧着米乐这样生气,想来定是有什么不长眼的人真惹着她了吧。

    “你别问了,先过来!”米乐立即丢来这么一句,还带着一个吐着怒火的表情。

    “好吧!”程卿无奈地答应,“不过我只是闲人,当看客!”

    现实生活中,程卿与米乐就是一对好姐妹,玩游戏时,取的名字也是姐妹号,米乐叫‘悠悠格格’,程卿叫‘悠悠闲闲’。可就算是好姐妹,程卿也喜欢坐山观虎斗。

    “废话!叫你过来就是让你看看我是怎样发威的!”米乐再次发来十个吐着怒火的兔子。

    程卿坐在电脑前嘿嘿一笑,现在她可是在想像米乐一手挠着短发一手凶恶狠狠地拽着鼠标的耸样。

    笑归笑,程卿还是快速地点图标,由七线换为一线,骑上筋斗云,打开世界地图,再点击狂蜂岭,场景瞬间变幻,来到了狂蜂岭。

    然后就看到了穿着暴露青衣的衣女子‘悠悠格格’与另一蓝衣飘飘的男子“格格的王爷”两两持剑对峙着。

    幻境是一款即时战斗3d游戏,说实在的,程卿觉得她玩了半年也没发现这里面与其他网游有什么特别之处,反正当初选游戏时也是随手点开一个下载的,至于为何还能玩半年,那是因为程卿觉得幻境的战斗场面很对她的味口,更重要的是,她不懒得再去新玩一个游戏练级——太麻烦了,反正游戏都差不多,将就着玩吧!

    米乐在游戏里的形象是美女蛇,不仅漂亮,身材也倍棒,所以穿得也特清凉,三点一式,外加一双黑网长袜,再加上一把长长剑,那一个性感啊!程卿在游戏里选的是一个穿着保守手、手持大刀的黄衣妖女。

    程卿一瞧这两人的名字,顿时乐了。这男的实在是才有才了,居然叫‘格格的王爷’!哈哈,其实叫‘格格的驸马’更好听!

    【当前】悠悠闲闲:哈哈,格格,你什么时候嫁人了?我怎么不知道?

    【当前】悠悠格格:闲人,给我闭嘴!

    【当前】格格的王爷:很快她就嫁了。

    【当前】悠悠格格:给我滚远点!最后再严重地警告你一次,速速跪地救饶,否则以后我见你一次砍你一次!

    【当前】悠悠闲闲:喂,格格,要砍就快点砍,啰嗦!

    【当前】格格的王爷:格格是怕打输了后,就得乖乖地嫁给王爷我!她现在正是胆怯呢!

    【当前】悠悠格格:屁话!老娘有怕的时候?来就来!

    说话间,青衣女子已经向蓝衣男子发起了第一轮进攻,然后两人就你来我往地开战了。

    程聊坐在电脑前,看着电脑里的人物打得热火朝天时,qq那边弹出一个斗动窗,直接把屏目挡了一大半,一看,又是米乐的。

    “你不是在pk吗?还有空聊天?”

    “帮我加血!这烂品,明明级别比我低十来级,战斗力居然比我还强!”

    “我说了,我当看客!如果我这会子动手,那就是我没品了。”

    “你什么时候有品了?快点加血!否则有你好看!”

    “切,游戏里,你又pk不过我!”

    “哼哼,那生活里我可以把你扁得鼻血长流!”

    程卿瞪大眼,这话米乐说得没错,生活里,米乐可是个跆拳道五段高手,她只须一只手就可以把程卿放倒在地。

    咧咧嘴,程卿很不甘地回着:“好吧,不过,明早上班时帮我打卡。”随时趁机为自己多捞点好处,要知道,这一动手可意味着她这个闲人在游戏里有了第一个仇人了!

    “没问题!快点,我快不行了。”

    程卿关了聊天窗口,一瞧屏目上的人物,青衣女子七万多的血量快掉到千位数了,只要一招就可要她的命;而蓝衣男子呢,六万多的血量还有三万多!

    幻境里,pk或者战斗时,不能自己给自己加血加法,除非在商场里花元宝购买自动加血的药。因米乐和程卿很少与他人pk,顶多就是她们两人对砍,所以她们并没有买这个药。

    “真是bt,居然吃着自动加血的药来pk!真是钱多!”程卿边嘀咕边快速点击青衣女子,施展回春术,霎时青衣女子的血量满条。

    【当前】格格的王爷:闲人,你说话不算话!太没品了!

    【当前】悠悠闲闲:嘻嘻,你管我呢!要是你不服气,也可以叫帮手来啊!

    【当前】格格的王爷:哼,你等着!

    程卿勾唇一笑,只见游戏里的黄衣女子扬起大刀往蓝衣男子身上一砍,电光闪烁间直接暴掉三万血量,蓝衣男子骤然倒地。

    【当前】悠悠闲闲:格格,下次再遇着这种情况别再叫我来看,真丢脸,一刀就解决了的人你居然还要我帮你加血!

    【当前】悠悠格格:靠,你个bt,一刀还真见效!自动加血都没用!

    【当前】悠悠闲闲:走了,去做副本。

    【喇叭】格格的王爷:悠悠闲闲,你少得意,有种我们来单k!

    程卿撇嘴,她本来就没种,一个小女子哪来的种?

    鉴于这点认知,程卿也懒得理会了,直接换成六线,和米乐组队做九十级副本,也边聊天。

    “你怎么跟那人结仇的?”

    “我哪知道!就是今天一上线,他就跑到我面前来向我求婚,我没同意,他恼羞成怒,就开骂了。”

    “开骂?果然比我还没品。”骂女人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打女人的男人更不是好男人!

    “你真相了。”

    “你是怎么被他盯上眼的?而且他的名字也……哈,好有个性,摆明了是冲着你来的。”

    “嗯……回想了一下,应该是一次组队杀任务怪的时候吧……那会子他好像还不是这个名字……刚才他有告诉我他以前的名字。”

    “唔……还真是个痴情汉呢!居然为了你这个暴力女花大金改名字!嗯嗯,格格,你可以嫁了。”

    “去你的!”

    两人在这边闹时,世界里也刷开锅了:

    【世界】狂奔不裸奔:王爷,悠悠闲闲是哪个?美女or恐龙?

    【世界】摸到一手湿:哇,pk前十榜上的人被一个无名小妞儿给打败了!

    【世界】思无邪:哇,我们服居然还藏有这样的能手!那个悠闲快出来,让大家免费参观参观!

    【喇叭】格格的王爷:悠悠闲闲,别躲在洞你不出来,偷袭得什么好汉?

    【世界】色尽天下帅哥:怎的我看到的不是这样捏,人家悠闲光明正大的一刀把你结果了,哪有偷袭?说话要凭良心滴!

    【世界】我最爱gv:哇!一刀结果了!闲人,你好帅,王爷,你好衰……

    【世界】三哥:连王爷也打不过,是不是得旭日浩野亲自出马才能摆平?

    【世界】ppca11:可旭日浩野很久没上线了,我瞧着淘米衣旧也能行。

    【世界】猫狗一家亲:难道你不知道这两大神都已经很久没上来了。

    【世界】ppca11:狗猫一家亲,你杂晓得的?

    【世界】猫狗一家亲:嘿嘿,我跟他们是一个帮的!d,老子是猫狗一家亲,不是狗猫一家亲,睁大眼,看清楚点!

    【世界】……

    副本做完后,程卿正要下线,忽瞧着世界里的聊天,又忍不住问米乐了:

    “哎,他们说的那两人是谁啊?”

    “不认识。要不问问就知道了。”

    “呼,没兴趣!下了,我今晚要早睡,否则明天上班铁定迟到。”

    “好,那晚安,我再玩一会儿。”

    免

    chapter2卿是佳人

    程卿,二十二岁,一名初踏上社会职场的新鲜菜鸟,生平有两大最最爱好:吃饭加睡觉。不过在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迷上了网游,为此,吃饭和睡觉都往后靠了两米。

    周一早晨,程卿在听到闹铃响后,立即翻身起床,面带睡意地走到洗手间开始漱洗。挤了点牙膏在牙刷上,半眯着眼对着镜子刷牙。

    提起程卿这个名字就不得不提提程卿这对天才父母。

    程卿父母都是学理的,一个搞工程建筑,另一个是高中物理老师,都是那种没有文艺细胞的人,所以,当年程卿的母亲在生下程卿后程家父母为替女儿取个好听名字苦恼了数日。幸好程卿的父亲不知从哪里捡到一句“卿本佳人”,觉得那个卿字还挺不错的,于是就把那个卿字捡了过来用作女儿的名字。

    但程父哪知,这‘卿本佳人’的后面一句是‘奈何为贼’啊!不过,令程卿满意的是,自己的面容还算对得起佳人两字,至于后面那一句,直接无视——程卿可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梳洗好,程卿再回到卧室,一瞧时间:七点四十五。离上班时间还有四十分钟。

    慢吞吞地打开衣柜,找出职业套装换上。

    程卿上班的地方距她所租的套房要搭二十分钟的公交才到。程卿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游戏开发公司,按理说,程卿这一学文的怎么着也不可能跪到游戏公司上班吧,她即不是写程序编程的高手,也不是电脑图画美工才女,对电脑的掌握程度停留在基本的办公用途上。偏偏她与米乐这俩半电脑白痴硬是被招了进去,当上了助理,至于工作内容,不碍就是跑跑腿送送文件,打字誊写她们怎么看也看不懂的报告、订订盒饭,打扫卫生等等之内的事情,成了公司里名不经传的打杂妹。

    不过,程卿与米乐对这样的工作很满意,工作内容轻松,工资待遇又好,在工作难找的现下社会里,作为一个新鲜的菜鸟能有这样的工作真的还是算不错的了。

    八点整,程卿准时出门。出了公寓,转个弯到老王包子店里买早餐,再走两分钟到公交站台,约等三分钟左右,而这五分钟里,就是程卿解决早餐的时间。乘上公交车,二十分钟后到公司旁的站台下车,走两分钟,八点半时,准时打卡上班。

    不过,今日程卿在坐公交车时有点意外了——原本该拥挤不堪的公交车内竟只有十来个人!

    “难道是我的闹钟时间慢了,这会子已经过了上班高峰期了?”程卿嘟嚷着,不放心地把手机摸出来瞧了瞧时间,八点十三分。

    “没错呀!怎么那些人都不用上班么?”程卿揉了揉眼,捏了捏脸蛋儿,提提神。

    正在此时,程卿的手机响了,一看是米乐打来的。

    米乐,是程卿从中学到大学的同学兼损友,姐妹好,只差没同用一个卫生棉了。

    接起电话,还没有打招呼,米乐先在那边开口了:

    “程卿,今天不上班,你知道不?”

    “什么?不上班?”程卿的声音不自觉地上扬了八个分贝,引得公交车里其他人的注目,接收到诧异的目光后,程卿抱之一笑,才继续小声讲电话,“好好的,怎么不上班呢?是不是公司倒闭了?”

    “呸!童言无忌。姓程的,公司倒闭了,你就得回家吃自己了!真是败给你了,今天是国庆休假啊!”

    “国庆休假?”程卿一时没反应过来,“今天几号?”

    “十月四号!”米乐很无奈地叹了一声,“什么人嘛,居然问我今天几号!”

    “拜托!我没事记今天几号来做什么啊,我只须记着今天星期几就好!”程卿强烈地强调,拒不认错,反正现在管他几号,程卿只知道周一至周五要上班,其余的就不用记了。“哎,你还说,昨晚游戏时怎么不提醒一下我?”

    “我忘了嘛。好啦好啦!现在你是不是坐上公交车了?”米乐在那头幸灾乐祸。

    “嗯。”程卿倒觉得无所谓,大不了一会到公司时不下站,坐到终点站,再坐回来,就当是两块钱环城市旅游了。

    “哎,你国庆没有回家啊?”

    “唔,上上个星期才回家了,所以上周就没回去,打算这周回去。”程卿不正面回答,只按着她的老规矩说。

    程卿的家也在这个城市,不过程卿在工作后想体验独居的乐趣,就在外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而米乐,工作后还是住在家里,因米乐的老妈不同意她搬出来。

    “我就知道!”米乐嘀咕一声,“今天本来打算找你出去骑车玩的,结果今天某人回来了,妈跟叔叔要去接机,还非得拉上我!”

    “喔!某人回来了啊!哈哈,你的好日子要到头了!”这会子该程卿落井下石了。

    米乐说的某人,是米乐妈妈再婚对像的儿子,长米乐两岁,自打米乐第一次与某人见面时,两人就不对盘了,据说,第一次见面两人就打了一架。

    “哼哼,你就乐吧!别叫我哪天逮到你的死门,到时看我怎么奚落你!好了,就这样,挂了。”

    死门?哼,就算有,你也逮不住,何况还……该死的,还真有一个!程卿的脑子里飞快闪过一个人的名字,心情顿时变得其差无比,还好,多年未见那人,都快忘了那人长什么样了,所以,那人也不算她的死门了吧!

    这时,电话又响了,接起来竟中老妈打来的。

    “喂,小卿啊,今天下午回家来,晚上一同到你顾伯父家去,你顾哥哥回来了,咱们去给他接风。”

    “不去!”程卿想也没想地反驳,“他回来不回来关我什么事啊!”

    “你这死孩子!你小时候不是跟浩宇玩得很好吗?天天哥哥长哥哥短的叫,怎的长大了就分生了?”

    “妈,那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你现在提来做啥?”

    “不说就不说!总之,今晚你敢不去,下周我就让你爸去你公寓把东西搬回来,不准在外面住了!”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程卿对着已经挂断的电脑做怪脸,当初执意搬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程卿不愿意在晚上游戏玩得正起劲时,被老妈拔网线!

    唉,看来,今晚不得不去见那个顾人怨或者说是顾程卿怨的人了。

    让程卿叹气的顾人怨是谁?这就不得不提一段很长很长的回忆了……

    免

    chapter3他们在kiss!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的程卿才十岁,头上还扎着两个那时小女孩子最爱的羊角辫,戴着红红的蝴蝶结,蹦蹦跳跳时,那蝴蝶结好似会飞走一样。

    那时,程卿的父亲工作调动,结束了与家人两地分居的状况,于是,程家父母一合计,就在城买了房,算是真正安定下来了。

    搬到新家里,程家父母秉着墪亲睦邻的良好传统,先就拜访了对面的邻居。

    邻居家的男主人姓顾,据说是做生意的,有一妻一子,生活幸福美满。程父带着全家拜访顾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特别是程父与顾家男主人一拍即合、相见恨晚时,程家与顾家就成了世家之交。

    大人们的世界如何,十岁的程卿是不知道的,但她也很高兴,因为邻家有个哥哥可以陪她玩了,更是满足了程卿自小想要个哥哥来疼自己的愿望。

    于是,十岁的程卿就成了十二岁的顾浩宇的小跟班。

    十二岁的顾浩宇已经是个初中生,也是程卿所在小区里所有家长津津乐道的优质学生、乖孩子。学业好自然是不必多说了,长得小帅小帅的,很惹大人们的喜爱;而且对人又很和气,见着小区里的人都会浅浅微笑,然后温和懂事地叫声“阿姨好”或者“叔叔好”之类的,就这样,那个小区里,连同保安都对他疼爱到心坎里去了。

    刚开始时,程卿跟在顾浩宇的身后跑,以小孩子崇拜大哥哥的眼光看着他,并努力向他看齐——她也很希望自家妈妈夸她的时候多个夸顾浩宇的时候。

    于是,顾浩宇做作业时,程卿把自己的小学课本搬到他房间去,同他一起做;顾浩宇打乒乓球时,程卿也要学,可惜她天生与乒乓球无缘,怎么学也学不会……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顾浩宇会做什么,程卿也要求她也会做什么。

    这样过了两年,顾浩宇上了高中,程卿也读初一了,与顾浩宇同校。

    也是这两年,程卿渐渐明白了一些事——无论她怎么努力,就是赶不上邻家的顾哥哥,他依旧是小区里的小明星,而程卿还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小跟班,程母夸奖她的次数还是比不是顾浩宇的多。

    这就是天才与蠢才之间的差别吧!程卿这样想着,也渐渐放弃了跟在顾浩宇的身后当小跟班了——她一进初中,交到了新朋友,所以顾浩宇这个邻家哥哥什么的,就被抛到了脑后,当然,偶尔还是要跟顾浩宇玩一会儿的,因为这两个家族总喜欢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增进友谊。

    按着这样的发展方向,程卿怎么着也不会把顾浩宇当成顾人怨,可惜,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意外。

    ——————————

    那天下学后,因程卿是英语科代表,被英语老师留下来帮着改小考试卷,所以回家时,天色已晚,两旁的路灯也亮了。一路上,程卿担心老爸老妈会担心自己,因而放弃坐公交,改走小巷抄捷径回家。

    一路的急走,程卿也没注意到她误走入一条黑暗只有一盏昏黄路灯的巷子。等到发觉到时,程卿后悔了,想要调头重走,可那样会更晚回家的。思来想去,程卿给自己打着气,决定还是从这里穿过去就好——必定还有一盏路灯嘛,再说了,她程卿就是一还没开始发育的小女娃娃,应该……还是很安全的……是吧?

    经过一番自我鼓励后,程卿在心中默默地哼着周杰伦的双截棍,哼哼哈嘿地数着步子走。

    数了不到十步,程卿看见前面不远处,那小巷子的墙上依偎着两个人,或者确切地说是两名男子正拥抱在一起kiss。霎时,程卿愣住了,忘了心中哼的歌哼到哪里了,她的脑子被两个炮仗给震住了!

    为何说是两个?

    第一个,程卿是第一次见到两个男人接吻,而且还相当的投入。

    做为初中生的程卿,还没谈过恋爱,但也知道有接吻这事,只是,在程卿的心中,接吻一定是得一男一女,这才叫吻。但今天,这两个男人打破了程卿心中的恒定律——原来,男人之间也可以吻得这样欢畅啊!

    第二个,程卿用她51的视线看清了那两男人的容貌!最最最让她吃惊的是,她看到那个按着靠墙的男子吻的男子是顾浩宇!虽然这会子的顾浩宇没有戴眼镜,但程卿敢用她老爸最爱的二锅头发誓,她绝对没有认错人。

    天哪,那个被所有人夸上天的顾浩宇竟然……竟然抱着一个男人接吻!

    程卿有些不能消化眼前所看到的,只是驻足愣愣地看着,直到一阵晚风吹过,程卿的脑子顿时清醒了,也想到了她此时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回家。

    只是,现在调头走其他的道行吗?当然不行,因为那两人已经停下了动作,同时望着程卿,特别是顾浩宇,以一种戏虐的神态看向她。

    程卿有些尴尬,可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事,有什么好尴尬的,该尴尬的是他们,两个大男人抱着亲吻真是有伤风化!还好其他人不知道,否则……哼哼。

    如此一想,程卿心中坦然了,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平平静静、步伐稳定从容地从那两人旁边走过,也假装不认识顾浩宇。

    一步一个印走完这条巷子,转入大街上,程卿莫名地松了口气,摸摸心跳,似乎加速了不少,而双脚也像是驮过铁球一样,软软麻麻的,有些不能正常走路了。

    正自弯腰低头喘气时,程卿听到老妈的声音:“小卿,怎么这么晚回家?我跟你爸都快担心死了。”

    “妈。”程卿有种见到失散多年的亲人感觉,一把抱住程母,闷闷地说,“妈,我饿了。”

    “饿了?那回家吃饭吧。”程母有些意外程卿这样紧地抱着她,小身板还一抖一抖的,可听着程卿每天回家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后,也就放心了——这丫头是饿得不行了。

    免

    chapter4他是个双的!

    自打意外巷子事件后,程卿看顾浩宇时带上了有色眼镜——当然是黑色——总觉得这个顾浩宇是不是表现得有些做作了?好像在演戏一样,他依旧对每个人很好,带着眼镜轻笑时特有书卷味。

    可看在程卿眼里,就变样了,当然,如果不是发现顾浩宇的特别爱好及那晚那种从未见过的狂妄神情,程卿也不会认为有什么异样了。虽然以程卿的认知,还无法给他这样的表现用一个词总结,但套用常说的一句话:顾浩宇这人有神经分裂症,表面一套,实际里又是另一套。

    所以,下意识里,程卿就远离了顾浩宇,即使免不了的碰面,打个招呼或者点个头就好,然后就当他是陌生人甲乙丙。当然,程卿也没有把顾浩宇喜欢男人的事说给其他人听——她怕顾浩宇会找她麻烦,何况这事跟她也没多大关系,她才懒得去理会呢。

    这样担惊地过了几天,程卿发现顾浩宇还是跟以前一样,对她不冷不热,更没有追问那晚的事,所以,程卿也就安心下来了,继续当她的学生,日子过得也很自在。

    唯一点就是,程卿发现她越来越多地遇到顾浩宇在人前状况外的时候了:比如程卿喜欢在午间休息时独自跑到教学楼顶吹吹风、看看风景,呼吸一点高层空气。自打那日事件后,午间的教学楼顶也不再是程卿的自由空间,总会有两个或者三个苍蝇来打扰——顾浩宇偶尔会带着一些女同学到那里亲亲我我,迫使程卿放弃了那个休息场所,同时程卿也更加深刻认识到,顾浩宇不仅喜欢亲男的,也喜欢亲女的——直到后来,程卿才知道这种人男、女都爱的叫作双性恋。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年,程卿转眼间就是名初三生了,中考的压力也随之而来。程卿顺着老妈的意思报了个补习班,每周双日下午放学后,到补习班上课至晚上九点。

    这日晚上,程母要留校给高三的毕业生上自习、程父加班而不能来接程卿,因此程卿只好独自徒步回家——因是冬天,九点后到程卿所在的小区的那路公交已经收班了——多年后,程卿都还在想,那时的自己可真够呆的,没有公交车还可以打出租啊,怎么偏偏选择了走路呢?

    程卿边走边想今日补习老师留的数学思考题,然后熟门熟道地拐入一条巷子,心不在焉地继续走着,直到一阵打闹吵骂声才把她的思绪从一堆堆公式中拖了出来。

    “宇,加油!好样的!打他的左边!哇,帅呆了,我好爱你哟!”

    “哈!砰!咚……”

    程卿愣愣地呆立着,看着眼前的混战,甚至忘了要拔腿逃跑。

    混战,没错,这里正在打架,而且还是一挑五的那种。五个穿着制服看上去流里流气的高中生正与一名穿着白毛衣的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混打着。不过,那五个小混混明显人多无用,一敌五都还落于下风,直到最后被那白毛衣全都打倒在地,滚了滚,才爬起来跑掉。

    若是以前,程卿遇到这种情况什么也不会多想,直接转身走人,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但是今天,她破例了,因为那白毛衣男子她认识,而且还很熟悉——顾浩宇!

    真是衰人,怎么总是在这种小巷子里遇着他与常不同的一面?啊,他也正盯着自己看!那现在该怎么办呢?

    微微思量,程卿立即作了个决定,采用两年前的老法子,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更加不认识他,以陌生人的姿态从容路过。说白了,就是做一酱油党。

    一步、两步、三步、……十步、十一步……二十步,已经是擦肩而过了,就快走过去了,耶,veryperfect!

    “哎,那位。”顾浩宇身边那个穿着打扮很非主流的红发女子叫住了程卿,迫使程卿不得不停下脚步,再完美地侧身驻足,浅笑着问候:

    “这位漂亮姐姐,你是在叫我吗?”

    “对,就是你!”红发女郎笑眯眯地点头,晃动着的大耳环泛着路旁的灯光,刺激着程卿的眼,“小妹妹,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回家?如果遇着了坏人了怎么办?”

    “呃……我一路上过来没遇着什么坏人……难道你们是坏人?”程卿愕然地反问,当然,程卿有意加重了那个‘们’字,把顾浩宇也算在里面去了。

    “一看就知道是不知事的小,坏人可不会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脸上的哟。”红发女郎像是在教小朋友一样,“当然,我跟宇不是坏人。刚才宇已经教训过几个坏蛋了。”

    “喔。”程卿点头,若有所悟地说,“也就是说,坏人已经被打跑了,所以这条道是安全的了,因此我可以走了。那就这样,88。”

    然后程卿非常潇洒的转身踏着大步却很从容地往巷子另一头走去,也不理会那个被她的非常理论所震慑住的红发女郎,更加不理会背后多了的那道意味不明的视线。

    走了十来步后,程卿才听到身后再次传来对话声:“宇,那丫头说的是什么话,好心当成驴肝肺,我本来是想着我们一起送她回家的。”

    “也许人家并不想你送呢。”顾浩宇的声音不似平常,像是有意压着一样,可十步外的程卿听得分外清晰,“我们走吧,今晚的夜生活还未开始呢。”

    “对喔,才能被那些不相干的人扫兴呢。”

    不相干?程卿撇嘴,话是她自己搭的,自己怎么回答那是自己的事,扫了她的兴,那也是她自找的!

    免

    chapter5他不是我的菜!

    又是三年,程卿已经高考完毕,只等着拿成绩、填志愿了。

    当然,程卿这三年的生活没多大变化,除了上学还是上学,而其他人的变化就很大了。

    首先,程父终于进阶成为高司的高级主管,程母也当上教导主任;其次,顾家搬家了,据说是顾父做生意赚了不少钱,顾家搬到高级住宅区去了;再次,小区里的很多老住户搬走了,来了不少新住户,所以,多年前顾浩宇独笼小区光环的事已经不复存在。

    其实这些对程卿来说都不重要,她只关心一件事——顾浩宇那腹黑的双面人加双性恋终于从她的视线里彻底消失了!

    为了庆祝这件重大事件,程卿特意准备在高考后请好友米乐去吃啃德基。

    为何要庆祝?那是因为自打两次巷子偶遇后,程卿间接地受着这个表里不一人的精神上加视觉上的折磨,直到一年半前他搬离小区。

    其实顾浩宇这人长得不错,而且天生就有一股气场,用程卿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来形容——他无论站在何处,那里所有一切都成了他的背景。

    可程卿就是觉得常常见到他对她来讲就是一种精神和视觉的双重折磨,每当程卿看到顾浩宇就想着这人如何表里不一,如何不可估量,如何城府世故……想到后来,程卿发现自己一看见他虚假的笑容、一听到他逶迤的声音就想吐。

    而现在,他滚出了她的视线,她怎么不好好地庆祝一番呢?

    那日,程卿约好米乐,准备从家里出发时,程母把程卿拦了下来:“小卿啊,你顾伯伯刚才打电话来说你顾哥哥出国留学的事已经定下来了,明天上午十一点的班机。所以今晚准备给他办一个送别晚宴,请我们一家过去聚聚。”

    “喔,那你跟爸去吧,我还有事,就不去了。”程卿想也没想地拒绝,开玩笑,没事跑过去看让自己胃难受的人,程卿可不想自找罪受。

    程母似乎早就预料到程卿不会答应——这两年里,每次顾家请程家吃饭时,程卿总是以各种理由缺席。以往呢说她学业紧,大伙儿也没话可说了,现在她考完了,时间一大把,那里还容得她找借口?“今晚必须得去,否则这个月的零用钱全部扣掉,外加你桌子上的三个储蓄罐一并没收。”

    真狠!竟然没收所有资金!

    在被威胁之下,程卿只她与米乐再约时间,然后不情不愿地跟着程父程母去了顾家。

    说的是晚宴,实际上就是顾程两家的聚餐。席上,顾父与程父把酒言欢,顾母与程母也各家长、自家短地唠叨着,顾浩宇偶尔在两边插上一两句话,程卿则是专心地吃着桌上的美味,把筷子伸向那盘麻婆豆腐,也不知豆腐太嫩了还是故意与程卿做对,夹了几次都没成功。正自懊恼着在心中赌气不把它夹起来就不姓程时,另一双筷子把程卿的目标给夹走了!

    程卿瞪着眼看着那双筷子的主人——顾浩宇,气得直吹额前的刘海儿——那盘子里那么多,他凭什么半路打劫她相中的那块呀!

    坐在程卿的顾浩宇只是浅浅一笑,然后把豆腐放到程卿的碗里,很温和地说:“吃吧!你右手旁边的小碗里有勺子,可以用它代替筷子。”

    黑夜变白天了,六月夏日飞鹅毛雪了,程卿再一次被炮仗烘了。

    从小到大,就算是跟在顾浩宇身边当小跟班的两年里,顾浩宇都没有对程卿这样照顾过,最为主要的是顾浩宇这人有洁癖,别人动过的东西他基本上不会吃,更别提他主动替人布菜了。

    所以,被炮仗烘的人不只是程卿,还是程家夫妇和顾家夫妇。

    “哎呀!丽芬啊,你瞧瞧咱家浩宇跟你家小卿好般配啊,就跟电视上那个什么湘琴、直树一样。”顾母先发话了,笑嘻嘻地拐了拐程母的手腕。

    程卿一听黑了脸,这能比吗?至少她程卿的智商比湘琴高了不知多少倍!何况人家那两个是夫妻,她跟这顾浩宇……唔,连朋友都算不上,就是一认识的普通人嘛。

    “咦?蓉姐,不说不像,一说还真像呢。”程母也点头参和,“咱家小卿绝代风华,就像旧版的封神榜里的苏妲姬,嗯,比那狐狸纯情多了……”

    老妈,夸人不是这样夸的!程卿的脸上乌云密集,翩翩这时有人火上添油。

    “我也这么觉得呢,老程,要不咱们结个亲家得了,把你女儿嫁到我家来,咱们亲上加亲。”顾父拍着程父的肩膀笑呵呵地说。

    “呃……”程父扭头看到着身旁脸已经拉下脸的程卿,转而笑嘻嘻地摇头,“这儿女的事呀,我们当父母的说了不算,儿女的想法比较重要。”

    还好,老爸还没跟着胡来,否则真快要控制不住情绪了。程卿的脸色缓了不少,低下头继续吃东西,当作没有听见刚才他们所说的。

    “我瞧着就好。”顾母接过话,“我记得小卿以前总爱跟着浩宇跑,这青梅竹马般的感情是最纯最真的,而且我家浩宇这样优秀,说不准小卿早就芳心暗许了呢。”

    “咳咳咳!”程卿被顾母的话给呛住了,伸出左手顺手拿了杯水一口气喝下,决定不再忍耐了,“顾阿姨,您想太多了。我一直当浩宇是哥哥,您这样说,会让我产生乱-伦的恶心感的。何况……”程卿瞥了一眼坐在右手边的顾浩宇,他还是那样老神在在,又接着说,“何况浩宇哥哥的爱好比较特殊,我一辈子不会是他的菜,他也一辈子不会是我的田。”

    程卿着重强调了爱好特殊几个字,并不是程卿瞧不起或者不能接受同性恋者或者双性恋者,而是她不能忍受这些事发生在她的身上或者她所比较熟悉的人的身上。

    程卿说完话,餐桌上再次平静了,除顾浩宇外,其他人的都以看外星人的目光盯着程卿,盯得程卿全身不自在,脸红心跳,头脑发昏,眼冒星星,口齿不清:“你……你们这样看着我干嘛?我……我只是实话实说……这……这也有错?”

    “小卿,你知道你刚才一口气喝下了近四两的高度高梁白酒。”程母眼也不眨地问,这几年,程父的品酒品位有所提升,已经从二锅头进化到高梁白酒。

    “酒?什么酒?我没喝酒呀!”程卿朦胧着眼,努力地回想着,可脑子里一片空白,脑海里所有的东西都被藏了起来,全身上下的一种软软的,热热的,地上又像是装有磁铁,引得程卿好想俯身在地,与地来个亲密接触。

    “嘶!”顾母倒抽了一口气,扭头对程母咬耳,“丽芬,你家女儿还真是狐狸,纯情无辜样更具有勾人魅力,还好我们家的浩宇定力够强……”

    “呃……呵呵。”程母笑得尴尬,自家女儿长得漂亮当然是好事,但被顾母这样一说,不像是夸人,更像是损人了。

    “爸妈、伯父伯母,我带小卿到客房里去休息吧。”顾浩宇站起身,彬彬有礼地说。

    “去吧去吧。”顾父同意,又对程父说,“老程,要不,今晚你们一家就在这里过夜好了,反正我家房间多的是。”

    “那怎么行?明日我还得上班,学校还没有放假,丽芬也得上班。”程父摇头。

    “那就让小卿在这里吧,反正她现在天天也是闲着无事,不如明天跟我们一起送浩宇上飞机。”顾母抢过话。

    程母微微思量,这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自然不好拒绝了:“好吧。”

    顾浩宇接收到提示,也不多说什么,扶起程卿上了二楼的客房,把她丢上床上,转身正要走时,衣袖却被人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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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有话:看到这里,亲们肯定会猜想这接下来是俗到爆的酒后乱搞关系的情景了,但到底是不是呢,这个……有待考量……落写的是温馨清水文。。。但落又想把它爆了。。。纠结中。。。

    另外,以程卿十八岁的年纪时,范冰冰版的封神榜似乎还没有开拍。。。。

    另外,求收藏。。。。

    免

    chapter6誓不两立

    顾浩宇接收到提示,也不多说什么,扶起程卿上了二楼的客房,把她丢上床上,转身正要走时,衣袖却被人拉住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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