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羊第3部分阅读
发挥超离谱的想象力,因为在她身上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我不打算把送情书这种高技术含量的事放在我状态最不好的早晨做,这种事是一定要在我备战状态最好的下午做的。我一定要保证自己不会出任何意外。
第十八章
到了下午,看到苍苍同学全然一新的着装,我又犹豫了,她那眼神似乎总是带着嘲讽,让人不敢靠近。我索性把情书夹在书的第19页里,等待着时机。
今天跟苍苍同学坐在一起,我有种与往常不同的感觉,不是因为她全然一新的漂亮装扮,因为这不稀奇,她每天都穿的不一样,总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想也不是因为她身上的香水吧,因为这个气味我每天都在闻,早已习惯。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我心怦怦直跳,高考的时候我都没这么紧张过,难道就是因为那封该死的情书吗?也不至于吧,我根本还没把它送出去,再说了,那也不是我写的呀!就算是我写的那又怎样?我记得我中学的时候就给人家女生写过情书,在送完情书等回复这段时间里,心怦怦直跳,紧张的要命,脑子里一片混乱,心情也非常复杂。而这种感觉现在又出现了,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似乎是一种强烈的预感,预示着接下来将会有一件大事情发生,我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下课铃响了,班里后排坐的那几个男生打打闹闹的冲过来。都是大学生了,还是改不了中学时的习惯——一下课就急着往外跑,真是无可救药了!他们像巨大的车轮从我们课桌旁轰轰烈烈的碾过,把我们的课桌撞倒,书呀,包呀掉了一地,我和苍苍几乎同时弯下身子捡各自的东西,一边捡一边暗骂,不幸或有幸的是情书竟然也从书中飞了出来,落在地上。正好又被苍苍看到,信封上写有“致苍苍”,信封的样子看起来就是那种很明显的情书装束,我脸很烫,很尴尬。不过,正好顺水推舟了,我把情书丢给她,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她一脸j笑,把信收下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她笑。虽然我深知这种笑不是善意的,不过漂亮的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多亏了这场意外才让我有机会有勇气把情书送出去,这事算是办成了。
很快翰林就知道了这件事,他没有怪我们,反而很高兴,我想他在送完情书等回复这期间应该会感到紧张的,或者是心事重重。因为我以前就是这样的,他没有理由不这样。可他确实没有紧张,完全跟平时一样,一丝紧张的神情都没有。可以做到如此镇静真厉害,在这方面,他彻底把我比下去了。
也不知道苍苍看过翰林给她写的情书后会有什么反应,拒绝那是肯定的,就不知道她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拒绝。是委婉客气的?是嘲讽恶毒的?还是干脆找人把翰林打一顿?她这种人干得出这种荒唐的事来。她打过翰林之后可能会说:“敢喜欢我,你不想活了?!我是你想喜欢就可以喜欢的吗?!”翰林可能会说:“难道喜欢一个人也有错吗?”她可能会说:“没有错,但喜欢我就有错!”然后翰林会说:“难道你不是人吗?”她听到这句话后会把翰林再打一顿,然后说:“我是人,只不过不是一般人!”最后,她就会潇洒的拍拍p股走人,动作行为可能帅气异常。
第十九章
我真替翰林担心,万一他真被那疯女人打了,我的罪名就大了,因为情书是我帮着送的。
其实,我这个人外表看起来很坚强。有的时候,心灵也会很脆弱,我会刻意地去躲避一些我害怕发生的事情,很多的时候,我不敢面对。遇到不想看到的事,我会一个人躲起来,独自承受孤单和不安,原以为躲避会让自己快乐点,可真正的结果并非如此。
我不敢去面对苍苍同学接到情书后的任何异常表现。虽然情书不是我写的,但我觉得接下来苍苍任何的异常举动都将跟我有关,我一定要避过这个风头。所以,我故意装病,请了两天假,本以为这样会好过点,但我却强烈的感到良心不安。
算了吧!该来的总归会来的,两天病假还没有结束我就上学去了。
这天下午,我早早的就进了教室,这是我上大学以来最早的一次,班里只有寥寥数人,我刚坐定还不到一分钟,苍苍同学竟然就来了,这大概也是她上大学以来来的最早的一次吧,真够默契的。跟她默契?真恶心!
她今天的打扮依然是光彩夺目,与众不同:她做了头发,这是可以明显看出来的,上身着一件带有褶皱花边的米色雪纺衫,看起来很有高雅的意味,下身是一件很宽大的白色休闲裤,暗黄|色的细腰带把上下身的比例切得犹如黄金分割,使整个人显得高挑、纤细、有魅力。化了淡妆,眼睛显得更加湿润而清澈,看一眼都会让人心神恍惚,色心顿起,时而自然的拨弄头发的动作都会让人心怦怦直跳。我真是很好奇这女子怎么这么会装扮自己,每次都会让自己像艺术品一样展现在所有人的眼前!再配合上那股嚣张气焰,太欺负人了!
不知道她今天的装扮是否具有某种特殊意义,令人吃惊的不是她靓丽的造型,因为我已经说过,她服装上的千变万化我早已习以为常,已经不能引起我的好奇心了。意料之外的是她今天竟冲我笑了。笑的很灿烂,很真诚,这一次绝对是善意的笑,以前对我的浓浓敌意好像已被这风情万种的微笑完全化解了,她竟然还主动跟我打招呼。
“今天来的这么早呀。”她说话的语气甚至还带有娇嗔的味道,让我难以置信。
“是,是啊,你也一样。”我愣了半天,才答上来。
我不知道这到底怎么回事,不知她哪根筋不对,两天不见,态度立马360度大转弯,到底是因为两天不见我想我了?还是我帮忙送情书给她,她表示感谢呢?想我应该是不可能的,因为我跟她从来都是敌人,她两天不见我,应该高兴的,绝不会想我的。那就应该是我帮忙送情书给她,她表示感谢吧!
“你请了两天假?”
“是。”
“病了?”
“呃……对。”
“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ifeelwillnow,thankyou!”
“that’k”
我就是这样,人家对我客气,我就对人家客气,她既然肯放下架子这样温柔又礼貌的向我嘘寒问暖,我当然也会以礼相待的,因为我是绅士嘛!
她突然间对我这样,让我不知如何是好,一时之间,我在一场战斗中就失去了角色,我到底该如何完成角色的转变呢?还有我的新台词又该是怎样的呢?这是个问题,很严重的问题!
整个下午,我都没有认真听课,我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我的心暖洋洋的,一股势头强劲的暖流游遍全身,我像是始终泡在温泉里。少了一个实力相当的对手确实是一件值得开香槟庆祝的事情。况且,这样一个漂亮又有性格的女魔头肯改邪归正,那也是社会之福。难道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那封小小的情书起的作用?岳翰林真了不起,不愧为我们的希望!我突然发现自己竟有一点崇拜他,我很少崇拜人的,这到底是怎么了?
这个下午,我跟她的眼神来了几次正面交锋,她都露出了迷人的微笑,我第一次发现不凶的她竟然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上好几倍,我的心都快要被融化了,直到现在,我才真正体味到与美女同桌的幸福,可学期已经无情的过去了一半。
第二十章
老实说,我这个人还是很好相处的,我外表看起来虽然有些傲慢偏激,坏毛病一箩筐,但很有幽默感这一点是公认的优点,很庆幸的是我还拥有一副古道热肠。所以,了解我的人会好的跟我穿一条裤子,不了解我的人就会因为我的傲慢而对我恨之入骨,我终于也可以算作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物了。其实,我是很佩服那些存在争议的人的,最早喜欢这类人是受历史课的启发,历史上的那些颇具争议的人物往往都拥有超凡的能力,譬如曹操、项羽之流,他们处理事情的手段极具风格化,我喜欢这种有性格张力的人物。
美女同桌竟然会向我妥协,这是出乎我意料的,事已至此,我也没有理由拒绝,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现在每天面对的都是一张冰释前嫌后的灿烂笑脸,我反而会觉得寂寞,一个人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需要敌人,敌人会让你时刻保持警惕,让你不至于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上迷失方向,敌人将成为为你指明方向的灯塔,而现在的我似乎已经失去了这座灯塔,开始有些找不到方向了。我也真够没出息的!自己都开始鄙视自己了。
又是一个晴朗的下午,一般下午的时候,我的心情都特别好,因为全身的筋骨只有到了下午才能完全的舒展开来。另外就是苍苍总会在下午换一身新的装扮,把自己打扮的分外靓丽,虽然我早已对她变幻无穷的造型习以为常,但我还是可以从她千变万化的着装里学到新的东西。这一次是休闲轻松的装扮:上身是一件深灰色纯棉开衫,里面是一件格子衬衫,从领口可以窥见一些边角,下身穿着一条淡蓝色水洗牛仔裤,黑色的休闲皮带露在外面,为整体休闲的装束增添了一些英气,宝蓝色帆布鞋,鞋带仍旧是松散着,给人一种漫不经意的错觉,她总是可以把衣服穿得好看并富有情趣,真是一个对服装拥有超凡感觉的女生。她的表情总是很酷、很自然,很有做演员的天分,她的眼睛很妩媚,左眼会时不时的眨动一下,有种勾引人的嫌疑。她的两只眼睛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并不对称,但仔细看看确实是对称的,正是这种朦朦胧胧的模糊感让她更具神秘色彩。妩媚的眼睛,摄人心魄的眨动,朦朦胧胧的模糊感加起来就像是一颗重磅炸弹,拥有着威力无穷的杀伤力,可以俘虏所有男人的心。
她看起来总是那么的神采奕奕,像往常一样,刚坐下就从包里掏出p4,这已经是习惯性动作了,但这已经重复了千百次的动作却总能勾起我的好奇。每次当她的纤纤玉手伸进包里,我的目光都会跟着她的手进入包里,我总希望她第一时间从包里拿出的东西不是p4,作为学生,她是不是更应该第一时间从包里拿出课本或者是笔呢?漂亮的女生都不爱学习,没想到这句有些离谱的话竟然是真理!
这次,她发现我在偷看她了,她斜眼过来,与我眼神相撞,我来不及躲闪,僵硬的表情被晾在了空中,尴尬无比。她却嘴角轻扬,浅然一笑,这一表情让我更加的无地自容了,这种类型的笑似乎又是嘲笑。几秒钟后她摘下耳机,把p4递给我。
“你要听吗?”
“我?我啊?我不听,我不听。书,书好,书很好。”她突然这样出乎我意料,我有些语无伦次了。
“给你听吧,美味不可多得不是吗?我天天听,再好的音乐都会听厌的。”
第二十一章
她终于认识到自己天天挂着耳机有多恶心了。不愧是苹果的产品啊,摸起来让人感到很有亲切感,立刻就拉近了和它的距离,音质当然是不用说的。难怪人家都说苹果的产品不仅是富有创意的数码产品,同时也是一件可以用来观赏的艺术品。但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堂堂32gb的超大存储空间,里面竟只装了一支钢琴曲“tears”,这岂不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吗?再说了,这里面就只有这一首歌,听来听去都是这个,苍苍一天到晚就只听这个,不会感到无聊吗?原来她成天挂着耳机的生活就是这样度过的,机械的重复,孤独而寂寞。
“这里面不会就只有这一首吧?”我好奇的问。
“就只有这一首。”苍苍微微昂起头,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的回答我。
“为什么就只有这一首呢?”
苍苍没有回答我,她把头转了过去,陷入了一片沉思……
我知道其实每一个人心中都装有一首歌,这首歌只属于自己,如果要你说出喜欢它的理由,你可能很难说出来,因为有的时候,有的事情是无需解释的,那样会欠失浪漫。虽然你说不出喜欢的道理,但你知道这首歌永远都可以代表你的心情,作为你的个性象征,潜藏在虚伪的躯壳之下,代替灵魂一部分,作为价值审美的裁判。我不觉得苍苍是神经病,恰恰她可能是一个和神经病仅有一线之隔的天才。
我想苍苍也跟我一样是一个善于变化的人吧,我这个人总是奇奇怪怪的,有的时候我也会把p4塞得很满,直至连一张图片都放不下,而有的时候我干脆就把它彻底清空,摆在那里做装饰用,我就是这样一个异常极端的人。你可能也会觉得我是神经病,不要紧,其实我一直觉得神经病和天才仅有一线之隔,一般智商在140以上的才算是天才,而我恰恰只有139,确实与天才有一线之隔,所以我是神经病!我承认!我可以接受人家说我是神经病,由于经常听到这样的评价,所以时间一长,我已经习惯人家说我是神经病,我也很喜欢人家这样说我,“习惯成自然”在我身上得到诠释了。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跟这女子极其投缘,没想到她傲慢嚣张的外表下还隐藏着这样一颗懂情趣,有思想的心,这不得不让我感到意外。她的整体形象开始在我的脑海里一点一点的改写。
我和她的关系算是恢复正常了。除同桌关系之外,我们还是比较好的聊友,她听得懂我的话,理解我做的事,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这样的人了。她终于很诚恳的给我留了她的联系方式,我觉得她开始信任我了,而且也把我当成好朋友了。
我真的很佩服岳翰林,没想到他平时蔫得像个菜瓜,对付女人还真有两下子。这样一匹脱了缰的野马都被他给驯服了。我原以为苍苍会拒绝翰林,甚至有把岳翰林毒打一顿的可能。真没想到,那封情书终于还是奏效了,不仅博取了苍苍同学那颗桀骜不驯的心,还彻底改变了苍苍同学的生活态度,特别是对我的态度。
第二十二章
以前,我总看不起人,总认为自己天下第一,其他人都是菜瓜,水货。看来我大错特错了,我身边确实有太多的人才,一个个的都深藏不露。岳翰林这样的面瓜都可以泡到苍苍这样的女孩子。更离谱的还有,开学时帮我看包的傻小子——一向被我视为知己的那位,竟然意外的当上了学生会主席,打死我都不敢相信。我的意思不是说傻小子不行,他行倒是行,只是以他的能力当上学生会主席似乎儿戏了点。不过说真的,这小子很会见机行事,很识时务,这恐怕就是他竞选成功的致命法宝了。
傻小子是个很重义气的人,主席竞选成功当然不会忘记我们这群在他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好朋友。于是,他打算大摆筵席,让我们这群患难与共的兄弟们也分享一下成功的喜悦。
请客是大学的一门必修课,大家有缘相聚,难免要通过一些进一步的手段加深感情,于是大学里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请客,这些请客不同于社会上的那些。这些请客的目的完全是纯洁的,真诚的,不像社会上的各种社交活动,总带有很强的功利性质。所以说,大学是这世界上最后一片可以拥有请客习俗的圣土了。
傻小子特别嘱咐我要多带几个人给他撑场面,别怕给他花钱。这次他豁出去了,听到这话,我当然要放开去干,我把宿舍里除了翰林(当时翰林不在)以外的人全叫上了,大家都非常踊跃。再说了,学生会主席请客有谁不给面子?大家都迫不及待,一场真正的宴会少了女人将大失光彩,我为了保住傻小子的面子,发誓一定要请到一个重量级的美女给他助阵。想来想去,不知请谁好,开学到现在,我也没有认识多少女生,我们班里的女生虽多。但说的难听点,都是些歪瓜瘪枣,哪里拉的出去啊?那副模样的带几个出去,不是砸人家场子吗?这种事太缺德,我不干!
正在我为难之际,不知谁插了句,“就那个野蛮的美女同桌很合适”,一语惊醒梦中人。请她去,确实会为宴会增彩不少。人家长的漂亮,打扮得体个性,气质独特,见过世面,这种人似乎天生就是为了撑场面而生的。可人家会接受邀请吗?一来,她和学生会主席不认识,像她这种人向来独来独往,肯定也很憎恶和学生干部拉关系套近乎;二来,她傲慢,让人很难亲近,她会听我的话吗?她为什么要听我的话呢?虽然存在难度,我还是打算试一试。
第二十三章
请客定在星期五晚上,这个晚上一般是大学生活动最频繁的晚上,约会聚会很多都发生在这个晚上。由于事先没有通知,所以想在这个晚上约到像苍苍这样的女生应该很困难,因为这种漂亮的女生应该早就被人约走了。再加上翰林此刻也不在,所以我很自然的认为苍苍应该跟翰林在一起的,不好再打搅了。不知为何,我的内心突然有种不能言说的失落,这种失落是在一瞬间生出来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不过人家是男女朋友关系,闲暇时间在一起,天经地义。我为何要为此感到失落?我也说不清我到底是不是因为这个而失落的,我真是莫名其妙!可能是受某些青春写手的影响,我也学会动不动就有流泪的冲动,神经变得异常敏锐。我一个大老爷们,这样也真够丢人的!怕被别人看出,我拼命的收起了失落的情绪。
没能约到苍苍,确是一个巨大的遗憾。时间差不多了,我跟舍友们打算出发,五个人走在一起,可以把一条马路给堵住,真可谓浩浩荡荡啊!我一向喜欢走在队伍的中间,然后再上前一步,这样看起来就像所有的人都在以我为中心了。我总是很虚伪,把自己伪装成老大的模样,横行在校园的马路上。
傻小子总是很有办法,现在当了主席了,讲究排场那是必然的。他弄了辆车把我们五人一直从校门口接到就餐地点。就像人家说的,“我们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跟群众挤公交太缺面子了,当然要专车接送。”这帮无法无天的混蛋们,花着父母的钱,还如此的嚣张。哎!
让我想不到的是就餐地点竟还是一个很上档次的酒店,真是大手笔啊,傻小子真够朋友。我们被带到一个宽敞安静的包厢,而且靠近洗手间。傻小子说这是他故意挑的,因为离厕所很近,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将意味着接下来的厮杀将异常猛烈。傻小子自己请了十来个人,都是我不认识的,其中不乏美女帅哥,这种场合,当然少不了这种“东西”。
今天真是让我对傻小子刮目相看,人家能当上主席,当然不是偶然的,他的沟通能力真是太强了,口才出奇的好,远远出乎我的意料,我以为只有我的口才好呢,没想到这小子在这一点上都胜过了我,之前我真是被这小子的外表给欺骗了。不过很正常,我常常会对周围的人估算失误。既然人家这么强,我自然不能老是傻小子傻小子的叫人家了,是时候改口叫“主席”了。
腥风血雨之前,大家都脑筋清楚,文质彬彬,相互介绍认识。原来那些我不认识的十来个都是学生会里各个部门的部长及受重用的干事,原来这场聚餐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学生会全家福啊!主席真是太给我面子了,这种内容的请客也不忘叫上我,看来果然没把我当外人。这些人都是学生会的精英骨干,所以,我这一次算是挂上了大关系了。这种形势就是逼着我要在今后的校园生活里更加嚣张的。
当一种东西好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就不需要用任何夸赞的词汇去描述它,因为怎么描述都是不够的,你最好选择不说话,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感觉会更贴切些。我的意思是说菜肴,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只知道都很好吃,酒也不错,我们刚要准备开动,我的电话响了,是苍苍,居然会是苍苍,我惊讶的差点从板凳上翻倒下来。
第二十四章
“你在哪?”
“哦,我在酒店,有人请吃饭。”
“我也要去!”
“我本来打算请你来的,怕你有人约,就不好打搅了。”
“没有,现在我一个人,我要去,你来接我!”
“我接你?”
“对,你来接我,快来!”
“要不然你打的来吧,我可能走不开。”
“不要,你来接我!”
我真不敢相信苍苍会这样娇里娇气的跟我讲话,我跟她既不沾亲带故,也无男女私情,她居然会这样娇里娇气的跟我讲话,再说了,她不是很野蛮的吗?这样娇里娇气的跟一个男生讲话似乎严重脱离了她的性格,这女人的心思真让人猜不透!
我拗不过她,最终还是开着主席弄来的那车去接她,她又是以一身前所未有的崭新行头示人:上身是一件白色长款毛衫,领子高耸着,挡住了脖子,一条带有条纹的深色围巾像一条瀑布一直从脖子垂到膝盖,下面是一双黑色长筒靴,在靴子与长款毛衫之间露出一小段被黑色裤袜紧紧包裹着的腿,稍稍卷曲的长发垂下来,盖住了肩膀,又把身体的整体线条连贯了起来,使她看起来更加的高挑、有气质。其实,作为学生,这副装扮在校园里是不被提倡的,但也不会有人站出来反对,一是因为枪打出头鸟,二是因为真正美的东西是让人难以抗拒的。她看到了我,漂亮的脸上顿时绽放出了甜甜的笑容,此时的她在夜色的笼罩下,显得格外的妩媚动人。
这一次,她又是最后一个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抢尽了所有人的风头,她总是这样,总是可以很走运的引起所有人的关注。
宴席上的她,举止得体,落落大方,把所有人的气势都压了下去,说话的语气也一改平时的那副盛气凌人,显得客客气气,不卑不亢的,一看就是精于应酬交际的老手,这样的她,让人感到难以驾驭!
大家都以为这女子是我的女朋友,也十足的给我长了一次脸。我可没有这等福气,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了,而我也不可能当无数个挖墙脚人群中的一个,夺人所爱,非君子所为。
我们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有句话叫“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我们都觉得自己找到了知己,既然好不容易找到了知己,当然要一醉方休了。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筵席结束以后,可以站着走出包厢的人已经很寥寥,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因为我是难得一见的喝酒鬼才,喝酒从来就没有醉过。但今天实在喝的太多了,头也有些晕,但头脑还是清醒的。不像主席,醉的不成样子了,我们问他银行卡密码是多少,他都大方的告知了。
我冒着酒后驾车的危险,一路闯红灯,送大家回去。这座城市的交警智商真是低的可以,竟被我这样一个喝多酒的人耍的团团转。闯红灯把大家的情绪推向了高嘲,大家在车里不停的尖叫,高嘲一波接着一波,仿佛一顿豪华的晚宴只是前奏,而疯狂的飙车才是保留节目。真的很过瘾!
第二十五章
酒精确实是一种好东西,可以麻痹你的神经,让你可以轻易地去做平时不敢做的事情,喝过酒后,我感觉我的胆子大了,手脚也灵活了,头脑也顿悟了,驾车技术也提高了。所以说,一顿真正意义上的聚餐没有酒的贯穿终究不能尽兴。
车开到学校,我和另外几个还算清醒的朋友算是有活做了,我们把那些烂醉如泥的一个个搀扶进宿舍。这巨大的工程把我累的半死,我真想立刻面前有张床,立刻躺上去,一觉到天明。可苍苍缠着我要我送她回宿舍,不送就生气了。真是一点也不善解人意,非要把我累死她才高兴,就算之前跟我有仇,也不能这样趁人之危吧?有欠光明磊落!
“我累了,放过我吧。”我有气无力的说。
“不行,就是要你送。”苍苍一脸严肃的看着我,嘴还无耻的撅着。
“凭什么叫我送?”
“就是要你送,谁让你接我去的,接我去你就有义务把我完完全全的送回来,不是吗?”
“真是不讲理,是你让我去接你的,现在又要让我送,打电话叫你男朋友吧,他现在清闲着呢!”
“不要废话,你到底送不送?”
“不送!”
“再问你一遍,你送还是不送?”
“问一万遍都没用,我就是不送!”
“好!好!我自己走!”说完她就转身走了,头都不回一下,脚步很快,每步都跨的很用力。
看着她气哄哄的扭头就走,我有点不忍心,想了想还是咬了咬牙跟了上去。她转过头来,看到我一脸不情愿的样子,竟露出了如花般灿烂的笑容,她的阴谋再一次得逞了,我再一次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又是一次翻船事件。
就这样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校园小道上,我与她并排走着,彼此保持着距离,我感到她在有意无意的向我靠近,想和我发生身体上的接触,但我都有意的避开了。她靠过来一步,我就向旁边挪动一步,始终保持着距离。因为我知道,她是我朋友翰林的女朋友,我不可以做对不起朋友的事。我比她更清楚我与她之间有一条线,谁都不可以越过,越过就要犯错误。我与她只是同桌兼聊友的关系。所以,这条不可逾越的界限必须存在。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们各自都需要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闲时间来想各自的心事。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情势下,为了要打破沉寂的局面而故意找一些话题,说一些违心的话,是毫无意义的。不如一直这样沉默下去,有时,沟通不仅仅是靠语言的。
宿舍楼到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鼻子一酸,突然有种难以名状的凄凉涌上心头,在这样静谧的夜里,灵感早已像休眠许久的火山在顷刻间醒来,迸溅出万丈火花,我的神经早已像紧绷的琴弦,只要轻轻一拨弄就会发出动人的声响,我受不了在如此寂静的夜里看到离去的场景,因为此时,一点点的微小诱因都会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涌现出绵绵情思,让我伤感,让我流下男儿泪。虽然我说过我不会再流泪,可情绪说来就来,又岂是人力所能刻意控制的?
她转过头看我的眼里似乎隐藏有一些想说而没有说出的话,她或许在期待什么,但我对她的期待却一无所知。
第二十六章
我回到宿舍时,他们五人早已睡得像死猪一样,床真是一个好东西,不管你有多累,有多少烦心的事,只要往床上一躺,所有东西都可以暂时放下。床,不愧是发明史上的一个奇迹!
这一觉睡的太久了,当我醒来时,外面似乎已经夜幕降临,心顿时感到空虚。这样一个大好的白天时光就这样在昏睡中度过,那些本该属于我的热闹此刻又到了哪里去?我难道又要在床上孤伶伶的度过一个漫长的夜?我无法忍受在黑夜中睁开眼睛,因为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寂寞与沉闷会瞬间吞噬掉一切的!
错觉,只是错觉,拉开窗帘,热闹的世界又呈现在了眼前,白昼总是让人激|情万丈,属于我的热闹回来了。失而复得的感觉,让人畅快无比!
我必须要质问岳翰林。
“昨晚,你死哪去了?为什么没有跟苍苍在一起?”
“我跟同学出去了,打桌球来着,你知道的,我也很喜欢桌球,有幸的是也认识几个同道。”翰林不慌不忙的说道。缓了缓,他又问道,“不过,我为什么要跟苍苍在一起?”说这话的同时,他脸上露出不解的神色,宿舍的其他人几乎同时用眼睛盯着他看,似乎要提醒岳翰林什么,岳翰林似乎也心领神会,立刻补充道:“哦,我们,我们好像是吵架了?对,吵架了。所以,没在一起,没在一起。”
“吵架归吵架,那是你们之间的破烂事,以后麻烦岳大少爷你看好她,不要让我给你们擦p股!”
翰林一向胆小,听我这样挖苦他,他立刻变得很恭维,真是一点骨气都没有,平时伪装的倒是挺男子汉大丈夫的,遇事就蔫了,惯于阳痿的男人!呸!
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时分,双休日的这个时间,我一般都在网上。上qq我从来都隐身在线,因为我怕有人跟我说话。我打开自己的qq空间,这早已成了例行公事。好友圈的最后一个访客是“一个人去旅行”,我知道这是苍苍的网名,我知道此刻她肯定也跟我一样隐身在线,她真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也喜欢隐身在线。我认识的很多美女上qq从来都不隐身的,因为她们喜欢引起别人的注意,让男生知道她们在线,好主动跟她们讲话。可苍苍就不同,她说她上线必须要有一个特殊的意义,没有一个好的意义她只会永远隐身下去。还跟我拽文,真够恶心的!
我上线了,因为此刻,我想引起她的注意,我敢肯定我已经引起她的注意了。将近一个小时了我们都没有跟对方说话,我们明明都知道对方在,但就是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尊心,谁都不愿先开口,就这样一直僵持着,谁都不下,在线上耗着。我们俩都算是骄傲且极端任性的人,都不知“妥协”二字怎么拼写,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苍苍竟然比我先学会了。屏幕右下方出现tip:“您的空间有新的留言板回复,点击这里查看”,是苍苍写的。
“没想到你一副小瘪三形象,却也能写出这样的句段来,在你的字句中我嗅到了一股强烈的味道——忧郁。这有点不像你。不过不要紧,从今以后,有我在你的生命里作怪,相信你也悲伤不起来了,o(n_n)o哈哈~”
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敢这样骂我,如果不看在她是个女生的份上,我发誓我会做了她的。
“原来你在呀?你说的对,生命中的确需要一个时刻都在作怪的小鬼。”我话不留情。
“你什么意思,说我是跳梁小丑?”
“我没有,是你自己说的。”
“随便吧,只要我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就行了。”
“一厢情愿的行为很可耻!”
我发完最后一句,她就不回过来了,我很讨厌人家这样,不管是发手机短信还是网上即时聊天,有些人就是很不懂礼貌,人家发信息她不回,让人家干等,这种人真够缺德的!
这完全是苍苍的自尊心在作祟,她总是在我面前摆出一副对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样子。其实,我知道她的内心里对一些事是非常在意的,但为了面子,她老是死撑,死要面子活受罪!
这不,一个小时过后,她看我也没了回应,就又发过来,“我等一下要到市中心去,我让你跟我一起去吧。”
第二十七章
也许,她以前就是这样对其他男生发号施令的,而每次都成功了,久而久之,她就养成了这种皇帝脾气,对所有人都喜欢发号施令,真把自己当皇帝了。但她不走运,她这次搞错了对象,我,一个遇佛杀佛,遇皇杀皇的人,怎么可能会受一个小丫头片子的摆布?
“我不可能去的。”我态度强硬。
“你为什么不去?”她吃惊坏了,我知道她的吃惊是为什么,她一定是想像她这样气质高贵的美女主动邀请男生出去,怎么还会有人不答应的。
其实,我本想去的,但她的话让我很不高兴,我受不了她那种颐指气使的模样,像我这样大男子主义的人会低声下气的跟在女人后面吗?这简直开玩笑!
她问我为什么不去,我也没回答她,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好好挫挫她的锐气。
这一次,她一定气坏了,这可能是她第一次遭人拒绝,滋味肯定不好受。我只要一想到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就非常痛快,忍不住大笑起来。
不知不觉,四五个小时过去了,只要你身在网上,总会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我不能把大好的青春都泡在网上。于是,我约了几个人,包括翰林在内,一起去打桌球。这又是一次全体出动,又将搞得满城风雨,小伙子一个个的都帅气的不得了,五六个走在一起,确实可以产生帅的规模效应,吸引所有路人的眼球。
这间桌球厅我们常来,这里的装潢不错,老板也是个年轻人,跟我们一样对桌球有些研究。大家彼此都很投缘,多来几次,就混熟了。
老板因为跟我们几个很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