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过了三五天,南宫子虚又能活蹦乱跳了。一个完全狂化后的人竟然能够这么快的回复,绝对是件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至于华尔曼,也很快康复了。皮粗肉厚,指的就是这样的人。
南宫子虚伤病的这几天,尤菲天天早上来,晚上走,连午饭也是在南宫子虚这里吃,说是赔罪,“我只是想让叔叔教训你一下,谁知道你们两个竟然要拼命…..你们两个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可叫我怎么办啊?”尤菲的大眼睛哭的红彤彤的,让南宫子虚想要训她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当真是无可奈何,尤菲这样的小妖精,绝对是任何男人的克星。
虽然尤菲天天来,有些烦人,不过她带来的美食真是让南宫子虚回味无穷,也就难怪会有想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这样的名言流传于大陆。
南宫子虚痊愈后的第三天,华尔曼又找上门来了。南宫子虚初见他时相当头疼,以为他又来找自己打架,虽然经常运动有助于身体健康,不过每次打出一身伤却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南宫子虚,附近有家蓝色海盗船的酒吧不错,咱们去喝两杯怎么样?”
南宫子虚一向是不喜欢拒绝别人的。不过当他知道所谓的喝两杯是什么概念时,他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蓝色海盗船,很不错的名字,等南宫子虚看到那家酒吧时,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实在是太匮乏了点。没错,房子是仿照海盗船建造的,房顶也插着一杆骷髅旗,酒吧店员都是海盗打扮,这些都没什么,最让南宫子虚感到无力的是这里的酒杯也是仿照海盗船,而且恨不得做得和真的海盗船那样大。
两杯酒,比平常酒馆里的一桶还要多!南宫子虚看着眼前不断摇摇晃晃的大酒缸,感到欲哭无泪。“南宫兄弟,从第一次见你,我就喜欢上你。”华尔曼大着舌头说,南宫子虚皱了皱眉头,这话怎么这么熟悉?似乎尤菲就给自己说过?
“你是好样的,真汉子…咱兄弟俩干杯!不喝掉它,就是不把我华尔曼当朋友,不是我朋友,就是我敌人,我就会一剑一剑…..”南宫子虚眯着眼睛看了看华尔曼,真弄不清他究竟是不是喝多了。世间劝人喝酒的法子很多,但是像华尔曼这般用别人生命吓唬的,还真是闻所未闻。
蓝色海盗船。南宫子虚永远的噩梦。据说自从南宫子虚去过那明为蓝色海盗船的酒吧后,多年都对蓝色的船有心理阴影。
男人的友谊很奇怪。有些看上去完全风马不相及的人,会成为患难之交。而且他们成为好朋友的理由也千奇百怪。就像南宫子虚与华尔曼,本应看不对眼的人,在打了两次,喝了顿酒后,就成为很好的好朋友。他们的故事,有很多很多,以后会慢慢道来。
还是回到酒桌上。
有的人喝多酒,爱耍酒疯,有的人喝多了就一觉睡下。而华尔曼则属于喝多话多的那种人。
“南宫兄弟,哥哥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当年也是干过不少轰轰烈烈的事。那还是十年前,咱们普林斯跟旁边那个小国,叫啥来着?对,莱曼,莱曼共和国,打起来了,莱曼这小不点国家,竟然敢跟咱们普林斯叫板。当然啦,他们也是仗着背后有马其顿给他撑腰不是,自以为兵强体壮,我呸,我带着一千士兵,生生把他们一个合编大团一万人给杀了个人仰马翻,别提多潇洒哈哈……”
前面曾说过,华尔曼长了长较为平凡的脸。只是丑了点。当然,对一个男人来讲,相貌永远是次要的。华尔曼四十岁左右的年纪,生猛非常,虽然脸上嘴大鼻子圆,但是看身形绝对是威猛健壮,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因而南宫子虚虽然竭力散发想象力,却依然无法联系到潇洒。
喜欢吹嘘过去的辉煌,这是许多男人的习惯,或者说是通病。
南宫子虚虽然素来冷静稳重,但是喝多了的南宫子虚,自然也不甘心只听华尔曼独自吹嘘。作为昔日的武林年轻一辈头号高手,南宫子虚也有太多的事情值得吹嘘。无论是单剑创魔门,又或群雄战混天魔王,都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再加上南宫子虚不急不缓的声音讲出,当真是吸引人无比。
两个大男人,就像小孩子一样,一边喝酒,一边给对方讲故事,直到慢慢的睡去。当南宫子虚醒来时,华尔曼鼾声如雷,口水酒水洒了一桌子。南宫子虚揉揉眼睛,哈哈大笑。结了帐,南宫子虚拍着华尔曼的脑袋,将其从梦中拍醒。
“小子,咱们再喝点吧,好久没这么过瘾了!哈哈哈”华尔曼的第一句话就将南宫子虚吓得后背流汗,这非常人还真是爱行非常事,自己普通人一个,还是赶快离开是好。
“不好意思华尔曼大哥,我今天实在是有重要的事情,咱们改天再喝,那我就不打扰您了,再见,再见。”南宫子虚赶紧开溜。
学校的课程,也结束了,漫长的假期来临了。南宫子虚回到住处,蒙德力,莉迪亚等人早已等候在那里。阿里和朱莉两个人竟然也在。
“南宫,你去哪里了?竟然彻夜未归!”朱莉瞪大眼睛道,南宫子虚呵呵一笑,“被人硬拉住喝了一夜的酒。”莉迪亚分明松了口气。
“今天这是做什么,齐聚一堂?”南宫子虚摇摇昏昏沉沉的脑袋问道。“阿里,你们两个最近还好吧?”朱莉和阿里两人在米斯切城的商业区工作,同时一边修行,希望能在来年能够被学院录取,能成为魔法师,对很多平民来讲是非常有吸引力的。魔法师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嗯,还好~~”两个人笑眯眯的说道,看来最近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南宫哥哥,咱们趁着这个假期,去罗森格玩玩吧?”南宫子虚想了想,“好啊,咱们休整一番,后天就出发吧。阿里,你们两个能不能走得开?”两人点头表示没问题。
罗森格,号称帝国最美的地方,雪山,大湖,安静而富饶,没有可怕魔兽的出没,每年吸引大量的游客去游玩,已经成为帝国最让人最向往的游玩之处。罗森格位于米斯切城所在的菲德拉省的邻省俄沙兰,交通便利,距离米斯切城也很近。南宫子虚他们有一个多月的假期,足够去这块帝国最迷人的地方游玩一趟。
南宫子虚本想叫上尤菲,但是一想和莉迪亚两个女人聚在一起,还指不定会发生些什么让人哭笑不得的事。遂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不是尤菲的强势出现,以莉迪亚的性格,断然不可能像如今这样,不断的对南宫子虚流露出情根深种的意思来,换做以前的话,多数会羞答答的暗示一番而已。人,都是逼出来的,这话不假。面对尤菲的竞争,莉迪亚也只得把羞涩抛在一边。
尤菲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抛去她让人赏心悦目的外貌不谈,她的性格天真烂漫,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而她的任性,骄傲也适可而止,不会令人讨厌,要不是害怕莉迪亚和她两人擦出什么火花,南宫子虚还真是想带着她一起去。不知不觉中,尤菲已经在南宫子虚的心中有了很重要的地位。南宫子虚再怎么稳重老成,也不过是刚过二十岁的青年而已。
尤菲要回家了。女孩是含着泪给南宫子虚告别的,“南宫,一定要等着我啊….”佳人就此离去。
而五个人去往罗森格的行程也就此开始。
罗森格,会有多美?南宫子虚微笑着陷入了遐想。在伯纳魔学院的皇家图书馆中,南宫子虚曾看过很多书中都有对罗森格的描述,无一例外的用最美妙的词汇来形容它,关于罗森格的各种传说故事就更是数不胜数。凄美的爱情故事,感人肺腑的父子之情,无数的美妙的故事编织成一个美丽的面纱笼罩在了罗森格,为这块地方增添了更多的神秘和魅力。
一行人租借了一辆大马车,租用了两匹骏马,外加乘风,一鸟两马负责拉车,以乘风的蛮力,拉车对它来讲根本不是难事。马车很大,里面有十人的座位,只坐了五个人,自然感到宽敞舒适。厚实的垫子,温暖的手炉,都给这马车增添了温馨之意。天,已经寒了。
对于靠同拉瓦决斗赌博大发一笔的南宫子虚等人,适当的奢侈一下,也未尝不可。车内装了各种美食,美酒,无论是酱鸭烤鹅,还是各种熏鱼海鲜,都让几个人过足了嘴瘾。去罗森格有五天的路程,几个人享受了难得的欢乐和平静。
勤奋的南宫子虚自然不会闲着,每天同其他人聊天之余,他总会将魔力源源不断的输送进魔法卷轴,制作一个又一个魔法卷轴。从魔力的增长来看,南宫子虚的确有望成为一位所谓的卷轴魔法师。
当五个人下床时,才发现短短的几天,他们吃了太多的食物。本来堆积在马车后面的食物,已经消失不见,装上车的三桶美酒也被喝了个精光,大家发现,自己的肚子在不经意间变大了不少。
罗森格城是个小小的城市,它发展成如今的模样,全得益于这个城市周围如仙境般的景色。普林斯这些年来,在国王马德兰.宙斯的带领下,极力发展经济,国泰民安,旅游事业也十分发达,罗森格这里也日益兴旺起来。南宫子虚等人住进了森罗格一家很普通的酒店之中。酒店的店员多是些能说善道的人,从他们口中可以很容易了解到罗森格周边的景色。
罗森格风景如画,最美丽动人的是三座最为高大的山峰,以及从罗森格横趟而过的河流。三座山峰分别名为阿斯洛克,缪拉斯,别德拉。这是普林斯流传多年的民间神话里神的名字。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祗。河流名为莪薇拉,很美丽的名字,这个名字时普林斯神话中一个绝世美女的名字,据说她是整个世界最美的女人。
三座山峰峰顶常年积雪,洁白无暇,而三座山峰之首的阿斯洛克,上面更是有一座神庙,供奉着三位神灵。普林斯的许多神话传说,都是源于这里,尤其是莪薇拉,更是感人无比。话说风华绝代的莪薇拉与武者西佩纶在罗森格相遇,西佩纶是当时大陆第一强者。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但是过了没多久,大陆出现一位邪恶无比的魔法师,作恶多端,西佩纶受无数人嘱托,便提着宝剑去消灭那可怕的魔法师,临走前,西佩纶对莪薇拉说“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
西佩纶这一走,便再没有回来。传说中,他与邪恶魔法师大战三天,终于将其消灭掉,但是自己也负了重伤,最后死在了那里。莪薇拉就在罗森格等着她的英雄,等了很久,人们将西佩纶死亡的消息传给了她,她便只身前往,寻找西佩纶的遗体,终于又过了许久,她终于找到了西佩纶的宝剑,却没有找到西佩纶的尸体,她最后带着西佩纶的宝剑回到了罗森格,在他们相遇的那条河流旁,抱着西佩纶的宝剑,抑郁而终。
这样的故事,自然会给森罗格这里增色不少,随行的两位女士一听这故事,就感动的泪流满面,哭哭啼啼了许久,一定要去莪薇拉湖去看看,不过在南宫子虚的劝说下,决定最后再去,“好东西总要最后再去,否则再没兴趣看其他东西了。”两人才勉强同意。
南宫子虚五个人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便跟着人流向三座大山之一的缪拉斯山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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