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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沈墨可以若无其事,国君也便可以装作若无其事。

    若无其事毕竟还是有其事。

    所以,国君到底吃醋了。

    他不再装下去了。

    不再装作若无其事,也不再装作眼盲。

    那些有姑娘在的日子,所有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看在眼里。

    阿墨从不会轻易翻出的自画像,从不轻易抚弄的琴弦,甚至偶而大醉回到床上,连饮食都忽咸忽淡,也许,他的阿墨...变心了。

    阿墨一直执著地说这是个故人。却不曾听闻阿墨认识什么仙女一般的姑娘。

    此人来的蹊跷,却着实叫他这个国君醋了一把。

    国君一代枭雄,岂是说败便败,说不要江山就不要江山的?

    有阿墨在,大荣的政要不断的来,有那几只阿墨送他的灵鸽给天泽报信,加上自身的智谋,就算半残又如何?

    他的眼疾,早就被阿墨治好了,只是他一直都在扯谎,起先是为了博得阿墨的照顾,后来发现甚是好玩,无意中却发现可以借此随随便便知道大荣政要,野心瞬间膨胀起来,只是阿墨待他极好,他舍不得阿墨伤心。

    一直以来,不曾吐露。

    知道他眼中那个可恶的女人来了之后,阿墨变了个人一般。

    嫉妒,嫉妒,嫉妒地发疯发狂。

    他的理性隐忍再战胜不了心中的愤恨和恼羞,他也终于将最爱的沈墨逼上了绝路。

    标榜最一心为国的沈墨,养着敌国君主,干着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勾当,却竟是害了国家破落的罪魁祸首。

    疯言疯语一出,沈墨如何再活下去?

    呵!

    真是可笑至极。

    他一向容颜不衰,即使遭人剑过划伤,都能立刻痊愈,每每逢凶化吉。

    最后,竟是自刎在强盛的天泽军队和最爱的人面前。

    再无法起死回生。

    他死前笑道:“我原谅你,但我无法和你在一起。”

    剑起....

    斯人....

    长逝.....

    国君溃败,“你明明不爱那个人!”

    “可是我也不爱这江山,我爱的是你啊!”国君后悔地喃喃道。

    他朝着手中兵符,王玺轻轻蔑笑,扔给了对面的大荣皇上,仿佛世上没什么可留恋的,这些东污秽之物留给愿意流恋的人便可。

    他坚定无比地走到沈墨面前,那把穿透了沈墨胸膛的剑,同样穿透了他的胸膛,从此,世上,再无日月神山二位公子。

    至此...

    三哥未说完,六哥有悻悻地跑来问:“为何沈墨容颜不老,刀剑不入?”

    我们齐齐看他一眼,道:“就你话多!故事嘛!就应该这样神秘一些,神化一下啊!”

    三哥挑眉,一脸认真地道:“许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罢。”

    众人怀着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们两个,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着实可笑。

    凡间哪里会有这种灵丹妙药,定然是编来美化故事情节的把戏。

    这样一看,三哥六哥还真是从头到尾没有一处不配啊。

    我们皆小声议论着刚刚的故事,其中最为惹人关注的便是,那位貌美的姑娘究竟是谁?

    “姑娘来的突兀了些!把整个一喜剧都变成悲剧了。”

    “还行吧,主要还是他们信不过彼此。”

    “谁知道呢,姑娘也没错啊,不过话说回来,那位姑娘却是故人?若是故人,却是哪位故人?”

    众说纷纭,我们吵的热火朝天的,大多人却赞叹三哥故事讲的精湛,绘声绘色,是个好说书的!

    将来投了胎,到民间说书,定然是个响亮的角儿!

    三哥道:“那姑娘,我斗胆猜一猜,只觉得是那位将军公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们笑得泪奔了。

    怎么可能嘛?

    易容?

    男子变作女子?

    这有些扯...

    三哥眉开眼笑,却道:“至此,大荣靠着原有的军队和天泽骁勇的战士们征战四方,三年,天下大一统。新皇做了足足六十年的皇帝,是为难得的明君。”

    “恩,是个好故事。”

    “三哥,你简直太厉害啊!”

    余兴未散,无奈太阳却微微露出些光亮,照在身上似火烧一般的疼,我们前前后后都打起了哈欠,便去睡觉了。

    第72章 珍

    小破屋的生活自是欢乐,每晚都有听不完的故事,我们也便不执着于偏要赶去投胎,日日在破屋子里晚上活动活动,白天睡个大懒觉,倒也不错。

    我们十八人最多的感慨便是生活太过平淡和顺。

    每天的生活一模一样,睡觉,吃饭,闲聊,听故事。这样千篇一律的生活大家着实是过得有些不耐烦。

    有人提议道:“不如去冒险?”

    “冒什么险?你活够了不成?”大哥斜睨他一眼,骂道。

    “本来早就死了啊!”他看看大哥凌厉目光,便弱弱道了句:“...好罢。”

    “唉!真的好无聊啊。”

    “是啊!无聊到居然想去投胎了。”

    我们在这个不毛之地,呆了不下百年,从未出过这个林子,最多到林子尽头的小溪去偷些灵水来喝。

    四哥疯了一般冲进了门,喘着大气道:“灵水溪那边出现了个神物,会发光,还引来很多妖魔鬼怪前去探看,大家要不要去凑个热闹?”

    我们皆目瞪口呆地看着四哥。

    四哥一时噤声,眨着眼,小心翼翼道:“...当我什么都没说...”

    我们异口同声道:“要去!!!”

    千载难逢不无聊的好事,不去凑热闹怎么能行?

    我们声势浩荡地飘去灵水溪畔,却是发现这里早就被围得水泄不通。

    呃....

    “这好像是个上古神物呢!”一个绿毛怪沙哑着嗓子道。

    “嗯嗯,看起来很厉害。”黑山老妖捋着胡须深沉地点了点头。

    我和十四哥哥最是爱凑热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进了前排,我看着清澈见底的水中那道光亮,愈发明亮,愈发得心。

    “既然是宝物,为何没人来抢,反倒都围着看热闹?”我疑惑地自言自语。

    旁边一个好心的妖怪,长得青面獠牙,却是一副好心肠,他道:“嗨!还不是因为这宝物会杀妖。谁要是凑近它,它轻则重伤,重则直接让我们魂飞魄散,你说,这么一个带刺的玫瑰,你要还是不要?”

    “就是,就是,唉!”另一人叹口气:“方才接近那宝物的妖怪们都是如此呢。”

    一个道行不高的小妖突然倒在了地上,口吐白沫,上半身化作了脓水,众人皆去扶他,听众人议论,原是小妖刚刚修的妖型,道行极浅,根本抵不住这仙宝的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