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千遍不厌倦第2部分阅读
定速度往前跑。
她笑了笑,赶紧跟上去,与马傲辰并驾齐驱。
一开始,专注于跑步的马傲辰,还没注意到旁边多了个人,直到她开口,他才发现。
“学长!”
他一愣,转头看向她,“你怎么也来了?”
“跑步有益身心健康啊!”她跟着他的脚步,依照他的速度,迈开步伐跑着,始终跟紧,没有丝毫落后,但也没有超前。
马傲辰没有发现这女孩跑步的姿势简直是田径好手,竟然还开口说:“这场马拉松要跑校园三十圈,长度将近二十公里,你真的打算跑完吗?”
点头,“当然。”秀了秀身前贴着的选手编号,“我都报名参加了。”
马傲辰挑挑眉,显然不相信,两人就这样并驾齐驱跑着;看在旁人眼里,这对男女一起跑步,简直像是情侣一样。
“学长,你怎么会来参加马拉松比赛?”
“我……我每年都参加,从念大学时就开始了。”马傲辰这才发现,这女孩跑起步来步伐一致,速度不快不慢,控制得宜,边跑步边说话,甚至不会有太过急促的喘气声。
可是他还是不相信,这个刘静之有办法跑完三十圈,将近二十公里的赛程,这段路程对于一个男生而言都是个挑战,更何况是个女生。
可是刘静之本来的目的就不是在比赛,她只是想利用机会多亲近马傲辰而已。这时,她发现了马傲辰的选手号码,再看了看自己的号码,不禁笑了笑。
“你笑什么?”
“你看你的号码,五二○,我的号码一三一四,加起来就是五二○一三一四。”
“所以呢?”她在说什么,听都听不懂。
“你真的不知道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
刘静之噗哧一笑,“原来读书读多了,真的会变成书呆子。”
“到底是什么意思?”
“没有啦!专心跑步吧!”刘静之步伐跨开向前跑,首度将他甩在身后。
马傲辰又皱起眉头,也加快速度跟上。“我是说真的,二十公里的赛程很长,你如果跑不完,就别勉强自己,不要拿自己的身体健康开玩笑。”
刘静之笑看着他,“不知道你是真的担心我,还是单纯不想输给我?”
马傲辰笑了,“我会输给你?”
这女孩大概跑个五圈、十圈就会躲到一旁休息,他会输给她?他每年都跑完全程,而且每年都是前五名。“那我们来比比看啰!看谁先跑完三十圈,先到达终点。”
“那有什么问题。”刘静之是大一,是第一年参加比赛;他已经念到研究所了,参加了好几年,怎么可能输她?
于是两人之间正式展开竞赛,也没再说过话,一直保持着速度,维持着稳定的呼吸频率,以便为这场马拉松长期抗战做好准备。
他们一直紧跟着彼此的步伐,两人形成拉锯,有时刘静之超前,有时马傲辰追上,但长距离的赛跑,不到最后很难说谁赢。
这场比赛只存在于两人之间,以至于两人竟然都没有注意到别人,更没注意到他们已经进入领先集团,最后数圈时,甚至将所有人都抛在身后。
马傲辰很讶异,这女孩竟有如此好的体力,虽然满头大汗,虽然略见气喘,但一直面带微笑,信心十足、脚步不歇的向前跑。
女孩的脸上晕着红润、带着笑容,映照在阳光下显得动人、显得朝气十足。突然,他又想起那天下午,这女孩坚决而无惧的神情。
最后一圈了,身旁的人都在欢呼,最后领先集团的人都在加速,马傲辰回过神看着那女孩;她竟然回过头,给了他一个笑容。
他也笑了,奇怪的女孩,充满自信、充满活力,明明生长在黑暗,却有着与黑暗世界完全不同的模样。
有人冲过终点了,马傲辰知道,每年他都不是第一名,他也从没想过要争取第一名那个位置,但他一定可以拿下前五名。
这一次应该也不例外,他奋力一跑,将刘静之留在身后──他毕竟是男人,拥有更强的爆发力,只要保有冲劲,就可以冲过终点,维持他去年的标准。
可是他竟然在终点前一百公尺放慢了脚步,似乎想要等那女孩跟上;刘静之把握机会跑上去,超越了他,穿越终点线,拿下第五名。
马傲辰跟上,拿下第六。
一旁马傲辰的同学惊声尖叫,不敢相信。“老马输给学妹?破天荒啊!老马竟然没有前五名!”
刘静之在终点线后一旁喘息,马傲辰也是,两人都是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就在这时,刘静之对他笑了,笑容里没有胜利的骄傲,似乎是在讨他的称赞。
马傲辰从一旁的桌子上抓起两条毛巾,一条自己用,一条抛给她。
这个女孩,“我认输了,算你厉害。”
刘静之笑了,脸上净是红润与得意。
马傲辰也笑着,擦干自己脸上的汗,嘴里边说:“请你去吃饭,帮你庆祝。”
刘静之用力点头,她不知道她全力以赴、不服输的表现,让一向心高气傲的马傲辰也折服,他只能在嘴里念着怪女孩,怪得……还满可爱的……
第2章(1)
对马傲辰而言,这个小了他许多岁的刘静之有着许多令他疑惑的面貌,这种种面貌都是她,但每一个面貌之间却似乎有点不相容,彼此之间充满了矛盾与对立。
她可以是个勇敢的女孩,却永远躲在角落里安静的听着课,不发言,不突出;她是个安安静静的女孩,却可以在马拉松比赛时,一路与他并驾齐驱,显然生龙活虎;她眉间总染着轻愁,她的出身让她似乎扛着很重的枷锁,可是她却努力带着笑容面对他,每一次见面时,总以笑容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
这是一个奇怪的女孩,有着许多不同的面貌,但也因为她如此的奇怪,让马傲辰无法忘记这个人,甚至时而在读书时、在工作时会想起她,然后抬头看看,以为她会在四周,即便是上学期已经过去,下学期他并未再担任刘静之班上的助教,他还是有这个习惯。
马傲辰总以为以他嫉恶如仇的个性,面对刘静之有着这样一个为非作歹的父亲,他一定很难给这个小女孩什么好脸色看,纵使他知道,有这样的出身根本不是她的错,更不是她能够操控的。
然而每次面对她时,马傲辰总会讶异的发现,他完全不记得这个女孩有着什么样的父亲,像是暂时性失忆一样想不起来她出自什么样的家庭。
光这个女孩那多变的面貌就够吸引他的注意,够他绞尽脑汁去分析,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
刘静之就这样出现在马傲辰原先只有读书的生活里。她常常出现在他身边,带着笑容,或者向他请教课业、或者与他分享心情。
他自认是以学长的心情与身份跟这个小女孩分享自己读书的心得,不过在外界看来,两人之间似乎并不单纯。
他的同学总跟他说,刘静之在追求他,那个小女孩一定喜欢他,然后他就会皱起眉头,要他们不要乱说,要是别人听到,给刘静之带来麻烦就不好了。
这时他的同学就会接着说,如果马傲辰没这个意思,不如就让给他们这群念书念到一直交不到女朋友的研究生吧!算是做善事。
可是这时,马傲辰眉皱得更紧了,一语不发,懒得理他们,然后专注在自己的事情上,脑海里却是波涛汹涌,平静不下来。
他的所有同学都知道,老马就是这样,总是弄不清自己的心意。事实上,马傲辰自己也不懂,他是在不高兴什么,可是乍听竟然有人对刘静之有意思,他是真的不太高兴。
他也摸不清自己的心意,也不懂刘静之为什么会常常出现在他身边,总之他也不排斥。
两人之间就维持着这样暧昧模糊的关系,她常常出现在他面前,一起说话聊天,他接受了,也不去多想更深入的问题。
那天下午,太阳正炽,初秋的午后竟有着如同盛夏一般炙人的骄阳,马傲辰走在校园里的马路上,准备回到研究室去读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热了,校园里安安静静的,大部分的同学都躲到室内去避阳,要不是蝉声已绝,不然还真会让人误会以为此时仍是暑气逼人的夏天。
马傲辰抱着书,安步当车的走着,虽然额上沁出汗水,却一点也不以炎热为杵,然而就在这时,后头传来一声大声呼喊,让他一愣。
“马傲辰——”
他皱眉停下脚步,回过头,看向后方说话的人,是刘静之。只是这一回,她竟然骑着一辆脚踏车向他奔驰过来。
刘静之骑着脚踏车就停在他身旁,然后不算长的脚努力的想要踩在地上,停住车子,最后因为脚不够长,只能将车子斜摆。“你看,我的脚踏车。”
看着那辆高度还颇高的脚踏车,马傲辰眉头一皱,正想开口时,刘静之却先插嘴,她边笑,边对着马傲辰说:“你干嘛又皱眉头?你好喜欢皱眉头喔!”
她这番话让马傲辰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哪有?”一副不承认的样子。
“那没有?你每一次皱眉头,看起来就好像老了十岁,而且很凶。”
马傲辰摸摸自己的眉毛,一边用手舒缓眉头,一边否认,“我才没有……你这辆脚踏车是从哪里弄来的?”
“我跟学长买的。”
“哪个学长?”他还以为她的学长就只有他而已,而且她刚刚为什么不喊他学长,而是连名带姓的喊他?
“就系上的学长啊!”
马傲辰不置可否,只是打量着她这辆脚踏车。这明明就是男生骑的脚踏车,女生身高比较矮,骑的时候很可能会够不到地,就像她刚才一样,这样子会不会太危险了……
“马傲辰……”
“可不可以不要连名带姓的叫我?”
嘟着嘴,“那我要怎么叫?老马?”
“不可以。”这像什么话?她是女生耶!干嘛学他那群男性友人一样喊他绰号,这样太难听了。
“那我可以叫你傲辰吗?”她笑说着,脸颊却显得红红的。
点点头,这还差不多。不知怎地,他喜欢听她这样叫他,其实,他不是这么在乎别人称呼他,只是他就是不想听她连名带姓的叫他,这样感觉……太生疏了。
刘静之笑着,“你现在想去哪里?”
“回研究室。”
“你好认真喔!你又要去读书了是不是?”
点点头,“国家考试就快到了,我得多花点时间念书。”
刘静之拍拍自己的车子,“这样子刚好,我骑脚踏车载你去研究室。”
看她豪气千云、挺起胸膛的模样,马傲辰越看越狐疑,又听到她竟然还想载他这个大男人,眉头皱得更紧了。“载我?”
用力点头,刘静之一副诚挚邀请的样子。
马傲辰看着,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该接受说谢谢,还是拒绝然后说你别闹了。
“真的啦!我骑车技术很好,我可以载你,送你一程。”
马傲辰当然不要,开玩笑,他是男人耶!怎么可以给女生载?算他大男人好了,况且他根本不认为,凭刘静之一人的力量,骑着这辆脚踏车,有办法撑住他的重量。“我看……算了吧!”
这下换刘静之皱眉了,“为什么不要?你不要小看我,我从三岁就开始骑脚踏车了,我很厉害的,快点上来,我载你,不要客气喔!”
马傲辰一阵苦笑,面对刘静之的盛情邀请,头一次不知道怎么拒绝。他的个陆不是滥好人,但是拒绝的话就是说不出口。
面对这样一张洋溢着笑容色脸孔,在太阳的照射下绽放着光芒,马傲辰真有那么一瞬间有点看傻了眼。
原来这就叫做灿烂夺目,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所谓“如阳光般的笑容”,映照在她脸上的光芒,将她的脸晒得红通通的,最后竟与阳光融合在一起。
“傲辰,上来啦!”
就如同美丽女神的召唤一样,马傲辰事后想想,那一刻他大概是真的发疯了,竟然答应了刘静之的邀请,上了她的贼车。
“傲辰,你可以站在火箭筒上,学长卖给我之前,有帮我装了火箭筒。”刘静之热心介绍她的新车。
马傲辰一上了后座,这才惊觉自己做了何等傻事,竟然真的上了刘静之的车。
完了!现在下车会不会太伤她的心?可是不下车,完蛋的就是他。
果然,一旁不知何时站着马傲辰的朋友,他们看着这一幕,兴奋大喊,“老马,太扯了吧?竟然搭学妹的车,泡马子也不是这样的……”
那一刻马傲辰真是糗毙了,不敢相信自己会这样做,真是蠢到极点,早知道刚刚就坚持不上车,不然就要求由他来骑。
然而就在此时,不知是因为骑过了碎石头,导致车子不稳;还是因为后头载了一个大男人,造成车子不平衡,刘静之一个颠簸,车身竟然歪了。
“啊——”她放声尖叫。
马傲辰立刻反应过来,没多想的将手里的书统统丢掉,然后一把抱住她,将她带在怀里,然后一转身……
就在车子倾倒的一瞬间,两人也跌倒了,马傲辰将刘静之带在怀里,让自己垫底,让刘静之压在他身上。
哐当一声,脚踏车在不远处倾倒在地,马傲辰与刘静之则躺在地上,两人均惊魂未定,大口喘息。
半个小时后,马傲辰站在保健中心门口,看着天空依旧炙热的骄阳,等待着里头那个小女孩出来。
他因为充作刘静之的肉垫,让两人跌倒时,刘静之可以倒在他身上,所以他全身伤痕累累,不过都是皮肉之伤,方才在保健中心时,护士帮他消毒过后,进行包扎,现在已经没事了。
马傲辰站在门口,心里满是担忧,不知刘静之怎样,刚才跌倒后,他扶她站起来,发现她站不太稳,心想她可能是扭到脚了,于是赶紧将她送到保健中心,不顾自己全身擦伤,有的地方甚至血流如注。
马傲辰很自责,早知道就不要上她的车了,她明知她一定无法支撑他的重量,竟然还在她的哀求下上了她的车。
望向保健中心的门口,不知道她到底怎样了。他很自责,怎么会没有保护好她……早知道刚才再抱紧一点。
刚才脚踏车要跌倒前,静之已经握不住车头而松手了,他基于本能,赶紧将她抱住,然后一侧身,就是希望跌倒时,他可以倒在她身下,让她比较不会受伤,可是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动作,让她扭到了。
该死!希望她不严重……
马傲辰的忧心全写在脸上,他没有发现他竟然完全不在乎自己受伤,只担心那个在保健中心里一个人面对痛楚的女孩。
这时,马傲辰的同学都来看他了,看到他手臂上满是纱布,每个人都吓了一大跳,直问他感觉这怎样?
他挥挥手,“我没事,只是皮肉伤……静之比较严重。”
“静之喔……”
同学语气暧昧,而马傲辰一点都没发现,他已经这么亲密的称呼着这个女孩的名字,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他皱眉,瞪了同学一眼。此时此刻,他担心都来不及了,哪会在乎自己是怎么称呼静之的,眼前这群家伙真无聊。
“老马,这次再度英雄救美,学妹一定可以上手了吧?”
“就是,就是!”
马傲辰眼神里若有所思,好几次看向保健中心的门口,想知道那女孩现在怎样了,也因此,他根本没听见这群朋友在说什么。
“走啦、走啦!老马现在有学妹,根本不理我们了。”
一群人说说笑笑,离开了现场,根本不像是来探访伤者的,现场再度恢复安静,只剩下马傲辰一个人。
这样的等待与忧心让他几乎忘记自己手臂的疼痛,忘记其实摔得最惨的是自己,她才算是真的伤痕累累。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样的感觉,那种忧心,那种一颗心全部都在一个女孩身上的感觉,难以形容……
过了许久,刘静之终于走出保健中心;马傲辰一看见,立刻上前关切,他那焦急的神色全都写在脸上,藏都藏不住。
刘静之其实很不好意思,都是她说要载他,结果自己学艺不精还说大话,支撑不住他跟她的重量,只能摔倒在地。
真是丢脸,自己骑车跌倒就算了,还害他为了保护她而受伤,甚至比她还惨。
保护她……想到这里,刘静之脸就红,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刻,他竟然也没多想的就抱住她,两人一起摔倒,让她倒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一切的伤害。
“静之,你怎么都不说话?脚有没有怎样?扭伤了一定很痛吧……”马傲辰着急说着,话语如连珠炮般,看她脸红不回答,最后他干脆蹲下身,直接抓着她的脚就要检查。
“傲辰……”
“脚有没有怎样?”
“没有啦……我的脚没事。”
马傲辰不相信,干脆将她的脚举起来自己检查;刘静之脸更红了,还差点站不稳,只好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傲辰,我真的没事啦!你太夸张了。”
刚才他匆匆忙忙的带着她到保健中心找护士,还大声嚷嚷说她扭伤了,很痛,害她被护士赏白眼。
“可是你刚刚不是很痛到站不起来吗?”
她脸红,“我是擦伤,已经消毒包扎过,现在没事了,只是刚刚真的有一点痛啊……”
马傲辰看着她的脚,似乎真的没有事,他这才松一口气,站起身,看着她的脸,不在乎自己这样的举动会不会越距,最后,他甚至伸出手,帮她整理一下头发。
他的动作轻柔,搭配他专注的眼神,刘静之整颗心不断怦怦跳动。老天!她本来就对他很有好感,现在他这样温柔的举动更是让她无法自拔。
傲辰……
这份好感存在已久,或许就从第一次他挺身而出救她开始,可是她始终不敢开口,或许是因为自卑、或许是因为害羞,她始终不曾说过,这段时间以来,她只是常常去找他,常常跟他不期而遇。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他边帮她整理头发,嘴里边喃喃念着。
就在此时,刘静之看见他手臂上的伤,心里不禁一疼,手微微颤抖,轻轻触碰他衬衫底下的纱布,某些部分洁白的纱布甚至沾上了血迹,显见他受的伤远比她严重。
可是他不哭不喊,甚至完全不在乎自己的伤势,想起刚才,他不顾一切只为了保护她……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你才会受伤……”刘静之真的很难过,“我还在那边说大话……”
他揉揉她的头发,状似亲密,“傻瓜……”
“真的!我真的很对不起,我一直说要你上车,我要载你,如果我不自以为是,你就不会受伤了。”
“也是我自己要上车的。”
说得是没错啦!可是刘静之知道,当时他一定是不想让她失望,才会上了她的车,果然,上了贼车。
第2章(2)
或许是因为一直担心她受伤,在得知她安然后,他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才知道,只要她没事,什么都没关系,就算是他受伤也没关系。
看着她不断道歉的脸,马傲辰心里一阵异样情绪不断酝酿扩大,他突然伸出手,做出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更不敢想像的举动——他竟然轻轻将她揽在怀里!
她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转眼间,自己已经靠在他的胸膛前。
她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感受他的呼吸就在她的头顶,甚至可以感受到他出于冲动而抱住了她,可是她还是为了他的冲动感到喜悦。
“傲辰……”
她的轻轻呼喊让马傲辰终于醒了过来,赶紧放开彼此,然后这回换他脸红,支支吾吾的话都说不清楚。“我……我……”
刘静之笑了,她觉得虽然他爱皱眉头,虽然他很严肃,可是他是一个好男生,他愿意不顾自己受伤,只为了保护她,甚至现在,他会因为抱着她而脸红。
她突然踮起脚尖,搭着他的肩膀,亲吻他的脸颊,“谢谢你。”
他的脸瞬间红透,可是让刘静之觉得好笑的是,他竟然又皱起了眉头,为了这个画面,她顿时又笑了出来。“你边皱眉头边脸红的样子,好好笑喔!”
马傲辰眉头舒缓,只能叹一口气,这时,刘静之突然揽住了他没有受伤的手臂,像是在试探,而马傲辰并没有拒绝。
“为了你的赔礼,我请你吃饭。”
马傲辰才想说话,自己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用另一只手接起手机,刘静之赶紧放开他,怕打扰他说电话。
马傲辰讲着电话,边说脸上连带有笑容,过了几分钟,他挂断电话,看向一旁的女孩。“今天我不能跟你去吃饭了。”
“你有事喔?”脸一垮。
点头,却另外提出邀请,“不然你跟我去吃饭好了。”
脸上瞬间恢复笑容,“你请客?”
这女孩,怎么脸变得这么快,“不是我,反正有冤大头要请客。”
他话中有话,刘静之听不懂,反正他邀她,她就去了;反正他说话,她就听,喜欢一个人,承认吧!就是这么没有主见。
马傲辰带刘静之去跟某人一起吃饭,一开始刘静之以为是马傲辰的朋友,但一走进餐厅,才发现那个已经在餐桌前等待的人竟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那个人对刘静之而言,应该至少要叫声叔叔,毕竟年纪比她大。
那个叔叔长得高头大马,脸上洋溢着开朗的笑容,而且跟傲辰还有一点像;比较不同的是,傲辰虽然也长得很高,但是身材较为劲瘦。
“爸!我来了。”
“小马,来啦?坐吧!”
爸……刘静之愣住了,没想到马傲辰说的冤大头竟然是他父亲!可是、可是他怎么可以不跟她说是要去跟他爸爸吃饭,她完全没有准备啊……
马叔看见跟在自己儿子身边这个漂亮的女孩,心里一阵狐疑,难道这小伙子交女朋友了?竟然都没跟老爸说一声。
马傲辰倒是沉得住气,没多介绍身边的女生,先跟父亲研究起菜单,偶尔会问刘静之几句;过了十分钟,终于决定了今晚的晚餐内容。
点完菜后,桌上倒了三杯饮料,马步笑看着自己儿子,语气中很是暧昧,才想嘲弄自己儿子一番,结果就看见了儿子手臂上的伤,“小马,手怎么了?”
马傲辰耸耸肩,“上了贼车了。”
刘静之脸一红,低着头。
马叔看着,知道这绝对跟这个女孩有关,才想继续追问时,马傲辰就像是想阻止父亲的追问,转了个话题。
“阿汉没有来?”
阿汉就是赵廷汉,那家伙现在在念警大,小马傲辰三岁——从阿汉还在念国中时他们就认识了,那个时候阿汉还是个在街上鬼混的坏学生,不过在他老爸这个刑警的潜移默化之下,现在已经投身警界。
马叔摇头,“他没放假。”
马叔现在住在警局宿舍,马傲辰则自己在外面租房子,马家早就没了女主人,马傲辰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子两人相依为命,虽然没住在一起,但是常常约出来一起吃个饭,联系一下父子的感情。
马傲辰点点头,马叔这才惊觉自己被转移开话题了。这小子,念法律的果然不一样,竟然能够骗过他这个多年资历的刑警。
马叔决定直接切入,不拐弯抹角,“小马啊!不介绍一下这个女生给老爸认识吗?”
马傲辰看了父亲一眼,知道父亲绝对会问,事实上,带她来就应该想到这一点,确实不该人都带来了,还不介绍给父亲认识。
可是他该怎么说呢?
事实上,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带静之来跟父亲一起吃饭,只能说,这又是他出于一时的冲动。
认识她后,他不经大脑思考的冲动变多了,包括上了她的车,包括抱她,包括不能自己的关切、担心她的伤势……唉……他快要不像他了……“爸,这是我……学妹。”
“学妹?”马叔声音提高,很是夸张,让眼前两个小辈都脸红了。马叔甚至直接就问了,“只是学妹,不是你的女朋友?”
马傲辰脸微红,刘静之则是红透了。
马叔像是看一场戏一样,心里一直发笑。开玩笑,他儿子他熟得很,这小子一向成熟稳重,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像座山一样文风不动,何曾有过像现在这样的表情?
“不……不是啦……”至少现在还不是。
“这样啊……”马叔深思,“那不然我帮她介绍男朋友,你也知道,阿汉那小子到现在都没女朋友,不然我把阿汉介绍给她认识……”
“你敢!”马傲辰声音很冷。
马叔则是快要笑破肚子,“啊你不是说她不是你的女朋友吗?那这样就介绍给阿汉呀!你不是一直把阿汉当兄弟看吗?”
马傲辰狠狠说着,“我不要!”
他心里其实在那一瞬间慌了,要把静之介绍给阿汉,他绝对不准!他知道阿汉那小子要追什么女生都会追到,可就静之不可以……
刘静之听见了这个男生的大声拒绝,心里又是一阵甜蜜,也许他跟她一样也动了心。
马叔终于哈哈大笑出声,“好好好!不要就不要,我可不能让你拿阿汉开刀,哈哈哈——”
“爸,这里是公共场所,你不要太夸张。”
马叔赶紧收起大笑,看着眼前这对年轻男女,脸上露出笑容,心里其实是欣慰的。儿子,似乎已经找到一个喜欢的女生了。“这位女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呢?”
马傲辰看了父亲一眼,“爸!你真的想知道吗?”
“什么意思?”
马傲辰示意一旁的女生,自己告诉他父亲她叫什么名字。马傲辰知道,说出来绝对具有爆炸性。
“我叫刘静之。”
马叔果然敛起脸上的笑容,略显严肃的看着这个女孩,刘静之,那不就是刘兆的女儿,问忠帮的千金吗?
三人沉默许久,马傲辰知道,父亲在这段时间一直在追查问忠帮的犯罪事证,所以当父亲知道,身旁这个女孩就是刘兆的女儿时,一定会很震惊。
马叔打量了这个女孩一番,心里很快的就推翻了对她的怀疑,他笑了笑,“没关系,一起来吃饭吧!”
“马叔,我……”她听说过,马傲辰的父亲是警察,也许她的身份对他而言是很敏感。
这样子,她是否该离开?
挥挥手,“你跟你父亲是不同的人,现在父债子都不一定要还了,你有你自己的路要走……”
她只是个孩子,根据他的经验与观察,这是个还不错的孩子——他看过许多人,从眼睛就可以知道一个人有没有邪念。而这个女孩的眼里清澈如水,他知道她是个好孩子。
刘静之笑了,“傲辰也说过同样的话。”
马叔笑看着儿子,佩服着儿子竟然在感情上选择走这么一条艰困的路,儿子以后想要走司法工作,如果要选择这样的人成为另一半,必然会面临阻碍。
马傲辰回看父亲,只能回以苦笑,他的眼神里仿佛说着: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马叔很骄傲,“那是当然,这可是我老马的儿子耶!”
刘静之说:“可是在学校里面,大家都叫他老马。”
马叔皱眉,“你什么时候变老马了?你不是小马吗?你如果是老马,那你老爸我是什么?”
马傲辰吃着饭,“不然小马换你当好了。”
每次他都叫他小马,又不是小孩子,听起来有点幼稚,他还宁愿人家叫他老马。
父子俩你一言、我一句,互相聊着天,偶尔还会互相嘲讽,刘静之听着,也开心的笑着,有时她也会加入,快乐的聊着天。
那顿饭让她认识马家这两个男人,虽然他们有着不同的个性——马叔热情大方,傲辰严肃拘谨,可是从他们谈正事时的认真模样,他们又很像父子。
刘静之知道,他们可以不对她伸出友善的手,因为她的身份、因为她的出身,甚至在后来她还知道,马叔那里已在调查问忠帮与她父亲的犯罪事证,可是他们没有排斥她,依旧给她微笑,依旧对她伸出友善之手,接纳了她,进入了马家的众会中。
可也因为这个原因,她更恨自己将悲剧带入了这个家庭。
即便在事后多年,她想起那顿饭里,这对父子热情的款待与友善的微笑,她便更恨自己、更恨命运,硬是将他们三个人都写进了悲剧中,沉沦其中,无从脱逃……
第3章(1)
校园里,三两人群穿梭,随时可见情侣成双,或在大道上携手散步,或在树林里并坐谈心,或在长椅上共进午餐,不管外面的世界有多复杂,校园里总能找到最单纯也最真挚的感情。
时间刚中午十二点,入秋后,正午的太阳渐渐失去了盛夏和威力,蝉声也不再鸣,空气中散发出一种独属于秋季的萧瑟气息,然而校园的四季另有其独特的风格与呈现。
秋天是校园最活跃的季节,历经一个漫长的暑假,学生回笼到学校,展开新一学年的学习,走在秋天的校园里,热闹的人群削弱了秋天的孤寂气氛,秋天才是一年学习的开始。
经过这个暑假之后,每个人都升了一个年级,在学业上更为精进,但是挂念的那个人却在心里扎根得更深。
校园的那一头,林荫道上,可以看见一辆脚踏车,驾车的是个男生,他动作俐落熟练的骑着车,速度不快不慢的向前行进,而在他后头的坐垫上坐着一个女生,脸上带着微笑。
女孩的双手在男生的要求下,轻轻抓住了男生的腰。抓住的那一刻,男生跟女生的脸都红了。
男生很严肃的解释说,这是为了安全着想;女生则是想,社会学的理论指出,亲密有助于促进安全感……
“等一下有课吗?”
女孩还在傻笑,当然没听见男生说什么。男孩皱了皱眉头,不得已,只好提高音量再说一次。
“你,等一下有课吗?”
“……有,有课。”
“在想什么?”
摇头失笑,这女孩怎么总是一副傻呼呼的样子。男孩倒是很认命,向前拼命踩着脚踏车。
女孩灿烂笑着,伸出手抱住男生的腰;这下子换男生脸红了,严肃的脸上隐藏着害羞,为了转移注意力,只得更用力的踩脚踏车。“等一下的课在哪里上?”
“啊?”
“我是说,你等一下的课在哪里上?”
她又不好意思的一笑,“院馆,可是不用急,我的课是两点。”
他差点要翻白眼,不早说,害他这样赶。刚才在路上遇到她,听说她等一下有课,立刻载她过来。
马傲辰放慢速度,不再用赶的,嘴里却说着,“你刚刚干嘛不早点说,害我赶得这么急?”
“对不起啦!可是……这脚踏车是我的耶!”
虽然由他来骑好像更适合,更稳也更快,可是再怎么说,这辆脚踏车的主人都是她刘静之啊!
唉!看来上次她提议要载他,结果害两人摔得很惨的那一次真的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每次在路上骑车碰到他,最后车子一定会变成他在骑,她只能成为那个坐在后头被他载的人。
“我可不想恶梦重演。”马傲辰倒是觉得自己这样做对极了。
她笑了,她无所谓,能够这样坐在后头抱着他的腰,视线所及尽是他宽阔的背脊,她心里会有一股莫名的甜味。
马傲辰看着手表,“时间还早,去吃个饭吧!”
“好。”
他骑着车来到餐厅,将车停好,两人一起走进去。马傲辰知道,在别人眼中,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有多亲密,仿佛就是情侣。
马傲辰不否认,他的心确实是这样想的。有好几次,甚至想开口了,她的笑容是这么亮丽,他想珍藏,这是真心话,可是他坐没做过这种事,他该死的骄傲与个性让他竟然连对喜欢的人都说不出喜欢。
因此他只能很好笑的,每年次在路上碰到骑着脚踏车的静之,就把她给拦下来,要她下车,然后由他骑车载她,只为了换取与她相处的时间。
在餐厅内用完餐,两人步出餐厅,发现时间还早,索性就不骑车了,干脆由马傲辰牵着车,刘静之跟在一旁,两人一起散步帮助消化。
“好像都没有看到你的那些保镳了?”
刘静之耸耸肩,“我要他们不要进校园,这样紧跟着,我怕会吓到同学,而且我爸接受了你的建议,不去找老虎帮报仇,他们应该不会再来找我麻烦。”
点点头,“你父亲还算是关心你。”
刘静之笑笑,“那马叔呢?他最近还好吧?”
马傲辰摇头,“也不知道他?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