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年知几时第2部分阅读
倒真是鼻青脸肿了,我埋怨他:“你干嘛跟他动手啊,咱们两个加起来也打不赢他。”
迟非凡还在流鼻血,仰着脸瓮声瓮气的答:“我生气!”
我知道迟非凡生气,但我不知道他生哪门子气,结果弄成这样。
陈默给我们开门的时候,直吓得小脸煞白:“哎哟,这是怎么了?”
我没好气告诉他:“我们又被打劫了。”
“哎哟,真是……”
我挥手叫陈默去煮几个鸡蛋,然后翻出碘酒棉签帮迟非凡处理伤口。
干这个我很内行,想当年在附中的时候,我就打遍天下无敌手,哪能不负点小伤。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才去医院,多少伤口都是自己拾掇的啊,如今脸上没留下几道疤,还真是万幸。
最后白水煮蛋熟了,我晾凉了些,交给迟非凡:“自己在疼的地方滚一滚。”
迟非凡鼻子里塞着药棉,一边用鸡蛋滚着脸上的淤青,一边审我:“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竹筒倒豆子,源源本本把这么多年的经历对他讲了一遍。
不外就是姐姐死后我拼死拼活终于考上研究生,结果研一就结婚,然后现在又离婚,最后净身出户。
讲到伤心的地方,陈默还在一旁陪我默默流泪。
唉,真是失败的人生。
迟非凡很沉默的听着,最后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姐姐还在的时候,也经常这样摸我的头发,笑话我是傻孩子。
可是姐姐不在了,我果然是傻到家了,才会去干那样的蠢事。
不过惨淡的人生,讲出来多少舒服一点。
送走迟非凡,安慰一下同情我的陈默,然后倒头大睡。
第二天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活着,就得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所以我意气风发挤地铁,意气风发挤电梯,意气风发刷卡,意气风发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咦!
桌子上面放着的可疑生物是什么?定晴一看不由觉得五雷轰顶,竟然是一大篷香喷喷娇滴滴吹弹可破甚至还带着露珠的……
玫瑰!
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虽然没收过玫瑰,但我还当过阔太太。有阵子陆与江打发我去学插花,我没学出个啥名堂来,倒是花店天天往家里送花材,所以我知道数这种玫瑰最贵,一支够我如今吃顿饭了。
谁这么大手笔,一送送了这么大一束,心疼死我了,不知道能不能退回去折现。
不会是送错了吧?
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看着左右邻座三姑六婆的八卦表情,我拿起花里的卡片就大声念:“景知:不快乐的事情请忘记,将来的快乐,由我向你保证。”后面是个略显眼熟的英文签名:“fredc”
fredc?
我的番文素来很烂,磕磕巴巴念了三遍,才反应过来fredc不就是迟非凡?
我再次五雷轰顶。
毫无疑问,今日本写字楼最轰动的八卦话题是:著名精英技术总监fredc,突然向毫不起眼的公司行政路人甲叶景知发动了玫瑰攻势。
我不知道迟非凡在玩什么,我采取驼鸟政策,老老实实把头埋在沙子里,不听不闻不看,就像那束玫瑰花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周围那些窃窃私语和异样的眼神不存在。连林心扉都几次有意无意逛到我座位前来,对我欲语又止。而我眼观鼻鼻观心,以从来没有过的虔诚态度工作,把所有的文件重新整理了一遍,把所有该发的通知发下去,该清的库存清清楚,把采购单核对了一遍,甚至还破天荒地自己动手把电脑杀了毒清理了磁盘碎片。
好容易熬到下班,拎着包我嗖一声,就撒丫子跑了。
我忘了一件事,如果说我是孙悟空,那么迟非凡和陆与江一样,是属于如来佛那个档次的。
最后我被迟非凡拦在公司楼下,众目睽睽之下问我:“坐我的车吧,你不是很喜欢这款车,今天也让给你来开好了。”
同事们正在陆续下班,谁也没有回头看我们,但我明明觉得空气正在诡异的扭曲,好可怕的磁场。
我大声说:“我没带驾照。”
“那就还是我来开吧。”他很自然拖起我的手,就像牵着个小朋友:“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吃饭。”
我的妈呀,这也太诡异了。
所以虽然迟非凡把我拉到了一个特有情调特豪华的地儿,我也坐立不安,食不知味。
而他熟练的操作刀叉,吃得津津有味。
他鼻梁上的伤口还贴着创可贴,不是不滑稽,可我笑不出来,我叹了口气,把那份贵得吓死人的牛扒都推到一边去了。
“姐夫,你到底想干嘛?”
“嘘!”他竖起食指:“以后不要叫我姐夫,没想到陆与江这么混球,所以以后还是由我来照顾你吧。”
我又变得磕磕巴巴:“可是……姐姐她……”
本来我想说的是我姐姐才死了几年,你怎么能这样?可是想到我干的那些不要脸的事,我还是闭上了嘴。
他岔开话:“难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可又不是那种喜欢……”
他打断我:“喜欢就行了,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你,让你觉得开心。”
可是我现在一点也不开心。
唉,人心易变。
原来我只是觉得陆与江真是居心叵测,难以琢磨,现在看来,迟非凡我一样琢磨不出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管了,我将心一横,告诉迟非凡:“姐夫,我一直将你当作是自己的哥哥,姐姐不在了,你又一直在国外,我想你大约对我有一点儿移情作用,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我也接受不了。”
“没关系。”他温和的微笑,鼓励似的拍了拍我的手:“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我会让你慢慢接受的。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让你看见……”
我又觉得头疼了,这是什么世界啊……
简直是……太让人无力了。
迟非凡说到做到,他不再轰轰烈烈的送玫瑰,可是每天早晨,我的桌子上永远有小小的礼物,有时候是勿忘我,有时候是巧克力,有时候是一张卡片,有时候甚至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
一下班,他就约我吃饭打球看电影,非常非常标准的追求模式。
公司的一堆同事先是惊掉了下巴,然后,就视若寻常。
一件意外的事情如果成了常态,那就不叫意外了。
一位技术总监,摆明了是认真要追求一位公司行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就是office恋情么?只要不妨碍工作,从大老板到打扫卫生的欧巴桑,谁不会睁只眼闭只眼?
我就在这样日复一日的驼鸟中,发现自己身陷人民攻势的海洋。
公司上上下下都已经默认了迟非凡对我的追求,下班进电梯都有人特意让开位置,好让他跟我站在一起。迟非凡的秘书也对我青眼有加,偶尔还在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向我解释,迟总监最近天天加班开会,所以很累很忙,说不定心情不是特别好云云……
靠!
老子又不是劳军。
就在这样悲壮、抑郁、不知所云的气氛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唯一可喜的是,我终于找着合适的房子,可以搬家了。
等到要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我才突然发现,户口本忘在别墅没有带出来。
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还在学校,就从集体户直接迁到陆与江的户口簿上,离婚后就忘了迁出来。
房东不干,死活非要我出示本地户口。
没办法,回去拿吧。
我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六早晨八点,这时间陆与江风雨无阻会去打网球,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我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李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小区大门,看到我后特意停车跟我打招呼:“呀,陆太太,今天没有让司机接你啊?”
这位李太太就住我们隔壁一幢,她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圣诞他们家开party,还专门请过陆与江先生及夫人,所以我认识她。这里是所谓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因为没有养狗,所以我在这儿住了三年,认识的邻居一巴掌都数得完。李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我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李太太,下车后我就开始琢磨,这密码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它们。我还没这么认真的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一住几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我把外套脱下来,既然真的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我知道小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过趁着他们还以为我是业主,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异想吧。
我顺利的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书房门很幸运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陆与江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的巡逻……所以我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客卧里果然空无一人,看来陆与江果然打球去了。我于是放心大胆的翻箱倒柜,没想到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家里的重要证件还有钱,都是陆与江负责保管,我知道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沓现金,原来是给我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他对这些小钱并不在乎,因为离婚后我有次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发了工资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可是我从来没问过他户口本放在哪里。
我挫败的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打起精神蹑手蹑脚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我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我惊得叫起来:“啊!”
床上有人!
陆与江!
他……他……他竟然还在这里睡觉!
我忘了我若搬走了,他肯定会搬回主卧的,可是他不是应该去打球了吗?
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我那一声尖叫已经把他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我。
我呆若木石。本以为他会怒气冲冲质问我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为什么猛虎突然变成病猫?
我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他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我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他突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吓得我只差魂飞魄散。
他的掌心烫得吓人,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打球,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我印象里,陆与江就从来没病过。
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我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而陆与江似乎永远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在我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叶景知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我邪恶的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离婚了,咱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我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
他没回答我,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
看来不来点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我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平常我打不过你,现在我还打不过你?”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也!
他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我,大约因为发烧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没想到陆与江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我这句话问完,他忽然用力把我拉过去了,这下好了,我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正待要挣扎,他却把我抱得更紧了,热呼呼的呼吸就喷在我耳朵边上:“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还知道今天不上班……我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刚结婚那会儿,那大约是我们唯一的好日子,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半梦半醒要去上洗手间,他总是拖着我不让我起床,甚至会跟我起腻:“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婚姻,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我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
真令人伤感啊,等我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他却已经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过了十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因为他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我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我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我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的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陆与江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烧开。
家里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因为他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看来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了,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我给他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就40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我想把他摇醒:“起来!陆与江,起来去医院!”
他哼哼唧唧,最后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我大怒。
不管你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我可以收拾你。
我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扯他的睡衣,他还知道问我:“脱我衣服干嘛?”
“干嘛?”我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就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嘛?”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我还是要说,纸老虎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我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脱光光的男人我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我一边满脑子桃花邪念,一边给他换衣服。然后给他穿袜子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他还会自己走路,不过要我搀着点。
把他弄上车,我折腾出一身大汗,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我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大奔,飞驰在北四环的时候,我在心里琢磨,我干嘛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而是因为我以前干过的坏事太多,死后怕要下地狱,所以才日行一善。
再说如果不送他去医院,万一他真烧出什么三长两短来,小区监控录像还有我爬阳台的镜头呢。
法院会不会判我谋杀亲夫?
呸呸!
明明是前夫!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到了医院,挂了急诊,医生稍做检查,立马忙活开了:“并发肺炎,怎么才送来啊?你这当老婆的,怎么跟没事人儿似的,老公都烧成这样了,还不知道往医院送?”
训得我跟孙子似的,只能唯唯喏喏,不敢辩白。
最后他从急诊转到住院部,我才松了口气,然后开始打电话。
我多聪明的人啊,临走都没忘捎上他钱包,不然哪有钱付押金。不过他还在病床上打着点滴,钱包要随便塞回他兜里,医院里出入人杂,他又还烧得昏昏沉沉的,回头这钱包被人掏了,我岂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说大好的周末,我干嘛要在医院里陪着病人,他又不是我什么人。
所以我打给他的私人秘书,让她来医院安排护理啊陪护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等她到了,我就可以走了。
没想到美女秘书来了,老太太竟然也来了。
原来美女秘书一听说这事,撂下我的电话就立马打电话向老太太汇报,老太太一听儿子肺炎,急得直奔医院来了。
老太太素来不喜欢我,当年我死乞白赖的要嫁她儿子,她当然不喜欢我。不过我跟陆与江结婚后,老太太也没说过我半句坏话,就冲这点我也得尊重她老人家。
所以我恭恭敬敬站起来,叫了声“伯母”。
没想到这两个字把老太太气得直哆嗦,那眼神,嗖嗖的跟刀子似的,只差没在我身上剜一个透明窟窿:“你叫我什么?”
完了!
坏事了!
我忘了陆与江特意嘱咐过,我们离婚这事得先瞒着他妈,因为老太太思想传统,而且有高血压心脏病,怕她气出什么三长两短来。那是今年过春节,陆与江要我陪他回家吃饭去,在老太太面前继续扮演恩爱夫妻,陆与江说:“我得缓缓儿告诉我妈。”
我怎么知道他缓了大半年,还没告诉老太太呢?
我还愣在那儿有点不知所措,病床上的陆与江倒醒了,声音虚弱,叫了声“妈”。
老太太立马丢下我,奔过去拉起儿子的手:“你瞧瞧你,叫你平常注意身体,怎么搞成这样。”
陆与江抬起眼皮,瞥了我一眼:“你怎么把妈都惊动了?”
跟老太太说话的时候还有气无力,一冲我发脾气就中气十足,我是招谁惹谁了,还是前辈子欠他的?
我张了张嘴就要跟他卯上,结果看到他正拼命朝我使眼色,目光里竟然是——哀求?我还没见过陆与江有求人的时候呢,顿时心中一乐,脸上却做出十分委屈的样子,嘀咕:“我这不是慌了手脚吗……”
“你们年轻人,就是没一点儿主心骨。”老太太又狠狠瞪了我一眼:“发烧怎么不早点送到医院来?”
我振振有词的跟老太太告刁状:“我早就让他来了,他就是不肯来。要不是我把他从床上硬拖起来,这会儿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病床上的陆与江一定很想掐死我,因为我看他正狠狠瞪着我,我仰起脸当没看到,反正我又没说假话。
“这孩子,跟他爸爸一德性,总觉得自己身体好,抗得住。”提到前年因癌症去世的公公,老太太就真伤心了:“你就不替我们娘俩儿想想,一点也不爱惜自己,那钱是挣得完的吗?”
太好了,虽然站得我脚板心都疼了,可是听着老太太在病房里数落陆与江,而他连句嘴都不敢回,还是值回票价啊!
最后我送老太太出去,老太太还表扬我了:“好孩子,别看与江他平常在外头有模有样,其实他是着三不着四的,你要多看着他点儿,不要让他由着性子胡来。”
我胡乱点头敷衍着老太太,唉,让我看着陆与江,给把尚方宝剑也没用。
我回病房里陆与江精神已经好多了,他问我:“老太太说什么了?”
我冲他扮鬼脸:“就不告诉你。”
反正他现在躺在病床上,又不能爬起来把我怎么样,所以我小人得志,胆儿也大了,心也宽了,连呼吸都觉得空气新鲜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我:“那你要户口本干吗?”
哦!
这么一折腾,差点忘了正事,亏得他烧成那样,还记得我找他要户口本。但我也不想告诉他实话:“你管我干吗?”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上弯,无声的冷笑。我看到他这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就觉得讨厌,每次他自以为是,或者抓到我什么把柄的时候,他就会这样阴阳怪气的冷笑。我真不该把他送医院来,哪怕他在家烧傻了,关我屁事。我就是那农夫,把冻僵的毒蛇捂暖了,然后它立马就会回过头来,咬我一口。
“你要跟人结婚吧?”他漫不经心的样子更令我觉得讨厌:“动作挺快的啊,是不是迟非凡?”
我都被他这句话说懵了,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我都没想到户口本还有另一个用途,那就是结婚登记。不过我气急败坏,使劲挤出一脸甜蜜的笑容:“是啊,我跟谁结婚你就不用管了,反正你把户口本给我就行了。”
他冷冷的看着我,就像我是一条蛇,或者是什么别的动物,既丑陋又恶心的那种,一脸的嫌恶。
我还没嫌弃他呢!
烧得跟块热乎乎的铁板似的,还要我给他换衣服。
“你就急成这样啊?”他非常幸灾乐祸的说:“户口本丢了,你要着急的话,自己上公安局补办去。”
打死我也不信户口本丢了,况且真要是补办,那根本不是十天半月的事了,房子就租不成了。我一急就气着了:“你这人怎么回事你?你存心不想见我好过是不是?”
我一生气,他反而就高兴:“我就是存心不让你好过。”
妈的!
我又要骂人了:“你丫不看刚才我替你在老太太面前圆场,也得看我辛辛苦苦把你弄到医院来,你怎么一点良心都没有?”
“良心?”他咄咄逼人:“你有良心吗?”
我突然就颓了。
我没有,姐姐对我那么好,她一死,我就挖空心思勾引陆与江。
而陆与江明明不喜欢我,我还逼着他娶我。
我低着头推开病房的门,默默的走了。
我在医院门口拦了个的士,上车后才给房东打电话:“师傅,那房子我不租了,不好意思啊。”
我宁可租间地下室住去,也不要再回去面对陆与江的那张脸。
搬家的时候陈默去给我帮忙,东西不多,很快就收拾好了,陈默心细,悄悄问我:“这得上公共厕所去,你习惯吗?”
“这不是暂时凑和一下吗?等我找着好的房子再搬。”我指着窗子外的葫芦架给他看:“你瞧,二环以内,推窗见绿,上哪儿找这样的房子去?”
倒把陈默给逗得噗一声笑了。
在外边吃过晚饭,我一个人遛达回胡同去,老远看到胡同口停着部好车,银色的q7,真是好车。
某个人靠在车旁,还真是一表人才。
让我想起来老早以前有个后妈写的小言,里面男主就是靠在迈巴赫上,站得那个叫玉树临风。
有机会应该搞部迈巴赫来让迟非凡靠靠,不过那车太贵了,估计迟非凡舍不得买,除非像陆与江那种剥削阶级资本家还差不多。
迟非凡的微笑还是那么温文尔雅:“怎么搬家也不说一声,我来给你帮忙。”
我知道是陈默出卖了我,陈默素来富贵不能滛,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和我一样,对帅哥没多少免疫力。
迟非凡陪我在胡同里走着,夏天的尾声,已经快到这城市最美的一个季节,凉风习习,空气里已经有了秋天的气息。
我听到槐树上依稀还有蝉声。
这只蝉一定很孤单,它的同伴都早已经死去,它才从泥土里爬出来,躲过天敌躲过鸟儿,爬到树上唱歌三天。
遛弯儿的人很多,不乏老夫老妻,也不乏年轻的情侣。
胡同里都像是老邻居,见了谁都亲热的打招呼,有得寒喧,从大爷大妈一直问侯到刚上学的小孙子。
我觉得很感叹,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
迟非凡问我:“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
我苦愁眉脸说:“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我挑花了眼。”
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觉得太娘了,但迟非凡朗眉星目,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反而很好看。
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我说:“姐夫,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咱们就凑和一下吧?”
迟非凡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下,说:“行!”
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自信啊?你就觉得我明年之前嫁不出去?”
他说:“嫁也只会嫁给我。”
差点忘了,这个男人处处都比陆与江好,就是跟陆与江一样臭屁。
应该说,只要生活中没了陆与江,我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比如陈默刚拿到一个业内大奖,我就可以喜滋滋敲诈他请我吃饭。
我们姐妹情深,口味出奇一致,陈默喜欢q7,我也喜欢q7,陈默喜欢喝冰冻可乐,我也喜欢喝冰冻可乐,陈默喜欢吃烤鱼,我也喜欢吃烤鱼。
我经常对陈默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怎么就这么爱你呢?”
陈默就会白我一眼:“就是,你要不是这么爱我,怎么会奋不顾身把陆与江抢了?你这都是为了我啊!”
那会儿我跟他正坐在店里,滋滋作响的烤鱼刚被服务员端上来,香喷喷油润润,一股孜然与辣椒的香气扑鼻,我怕我跟陈默那个腻歪劲儿吓着服务员,连忙举起筷子:“吃鱼!”
最近迟非凡对我采取的是温情脉脉的攻势,成天带着我去那些装腔作势的餐厅,每天在幽幽的烛光下拿着刀叉,不是法国鹅肝就是意大利松露,吃得我简直可以改行去写奢侈餐厅指南。好容易迟总监出差去了国外,我才可以揪着陈默让他请我吃烤鱼。
咱老百姓享受一下生活容易么?
刚夹着一筷子鱼到嘴边,忽然就觉得腻得慌,嗓子眼往外直冒酸水。我连忙把筷子搁下了,端起可乐来喝了一大口,愣没缓过来。最后捂着嘴跑到洗手间去,搜肠刮肚的干呕了半晌,也没吐出什么来,倒把洗手间递毛巾的大妈给吓得,连连问我:“姑娘,没事吧?要不咱上医院吧,这鱼刺卡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还没吃呢,怎么会被鱼刺卡着?
肯定是昨天晚上给迟非凡饯行,吃北极贝吃多了,这才上吐,没准等会儿还有下泻。
可这鱼,我是真吃不进去了,最后一闻那味道就觉得反胃,只好戳着味碟里的泡菜下饭,忍到陈默吃得差不多,赶紧拉着他买单走人。
陈默一边倒车一边问我:“你没事吧,怎么搞得跟怀孕了似的?”
我没好气:“你丫才怀孕呢!我又不是蟑螂,可以单性繁殖。连个某生活都没有,你倒怀一个给我看看!”
刚说完这句话,我就石化了。
倒不是觉得自己说话太狠,伤着陈默的自尊心,我跟他说话向来都是这样字字见血,他也没这么小气。
我知道自己太阳|岤在突突跳,我知道问题大条了。
这个月我那亲戚没来,我还以为是搬家累的,要不就是跟着迟非凡成天胡吃海喝,吃成了内分泌失调。反正我原来日子也不准,迟个十天半月也不是没迟过。可是今天我恐慌了,我越恐慌越算不清楚日子,到底是迟了十五天?还是二十天?
迟了不是问题,问题是还真有某生活,就是我搬出来之前那天晚上,我估计陆与江是气昏头了,才会染指我这个前妻。因为陆与江不爱tt,所以原来防患未然的事全是我在做。我再大胆也怕玩出人命,每个月都有老老实实按时吃药,不过离婚后自然就停了。
半路上见着药店,我就告诉陈默停车:“我去买点胃药。”
当看到试纸上清晰的浮出两条线的时候,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当时就身子一软,只差没有晕过去。
我仔细翻看试纸说明书,上面说可靠率99,也就是说我还有1的希望。
为了这1的希望,我专门请了半天假,去医院排队。
大夫听了我的意图后,就问我:“那你是想查血呢,还是想做个b超?”
我问她:“哪个更可靠?”
大夫刷刷的写检查单:“那就两个都查吧。”
先排队抽血,然后排队b超。
验血的结果还没出来,不过因为是上班时间,医院人不多,做b超的那个慈眉善目的女大夫,大约看我躺在那儿太紧张了,所以指着屏幕安慰我:“没事,发育挺正常的,你自己看。”
我骨碌一下爬起来,女大夫正指着个黄豆大的黑点冲我笑:“你瞧!”
一个黄豆大的黑点!
当我沮丧的拿着验血结果和b超报告走出医院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那个黄豆大的小黑点。
好吧,我得想想怎么办。
扼杀在萌芽状态?
算了吧,陆与江他们家是五代单传,刚结婚那会儿老太太就蹿掇我们移民,说是可以多生几个孩子。每次回家老太太第一句话一定是:“怎么还没动静啊?”问得我都心虚。老太太盼孙子都快盼得眼睛出血了,虽然我现在跟陆与江离婚了,但我要是敢私自谋杀陆家第六代,老太太非砍死我不可。我连陆与江都惹不起,我还去惹他妈?打死我也没那胆量。
如果是小言,我当然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生下来,然后等着男主角来找着我们娘俩儿,先冲我们大吼大叫然后拖着我进教堂从此后过着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男主角是陆与江,还是算了吧。
如果是tvb,我当然也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抚养长大,然后训练他成为商界精英,去搞垮陆与江的公司,逼得他快跳楼,最后才亮出底牌:“我娘让我来报复你的!”然后终极大boss陆与江众叛亲离,连他儿子也不认他,想想就大快人心。
如果是台湾苦情戏,我当然还是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然后嫁给别人,给孩子找一便宜爸爸。最后孩子长大了,爱上陆与江的女儿,谁知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那个苦啊……比黄连还苦……泪眼汪汪的女主角一哭就是四十集……
我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很爽的yy了一遍,最后幡然悔悟:凭什么啊?
凭什么我就该带球跑,然后一把屎一把尿独自把这孩子拉扯大,悲悲戚戚当悲情女主,我呸!
应该去找陆与江谈判摊牌,气歪他的嘴脸。叫他丫给我生活费、赡养费、营养费!孩子一生下来,再给孩子的抚养费,我叫他给多少他就得给多少,我挟天子以令诸侯!电视剧里的反派女主怎么干的,我就怎么干!
我热血,一想到可以把陆与江气得七窍生烟,我就觉得人生充满了意义,天好蓝云好白连大马路上的出租车都怎么看怎么可爱。
陆与江出院后我还没见过他,不过我决定先从老太太下手,所以拦了辆出租车就去看老太太。
老太太独自住在城西一座小院儿里,陪着老太太住的还有一个做家务的阿姨。倒不是陆与江不孝顺他妈,实在是老太太跟儿子也过不惯,所以陆与江也就是偶然回去看看她。
因为心虚,所以我花血本买了一堆吃的喝的还有营养品,阿姨给我开门的时候看我拎着大包小包都愣了一下,老太太已经在院子里问:“是谁来了?”
阿姨这才像回过神似的,连忙冲我笑了笑,回头说:“是小景。”
老太太客气的时候管我叫小景,所以阿姨也跟着管我叫小景。没想到老太太见着我也挺意外的。
进客厅喝了杯茶,我才知道老太太为什么觉得意外了,因为陆与江出院后就跟老人家摊牌了,老太太终于知道我早就跟陆与江离婚了。
我都有点回不过神来,没想到陆与江拖拖拉拉瞒了这么久,这下子却这么痛快。老太太神色还挺平静:“唉,年轻人个性都强,过不到一块儿,硬捆着也不成。我们做长辈的再怎么说,也是一厢情愿。”
老太太还挺客气的留我吃饭,我觉得挺无趣,找个借口就告辞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情很不好,我不知道为什么陆与江突然变痛快了,但我突然没了把握,就算我去跟陆与江摊牌,这事他会有什么反应,也许很难说。
老太太虽然盼孙子,他却不想要孩子,起码,不想要我生的,这个我最清楚。
想到他原来每个月督促我吃药的那个劲儿,我就觉得多半没戏了。
我低着头走到胡同口,正好有辆车驶过来,按了声喇叭。我抬起头来,一时还有点茫然,觉得这黑色的大奔怎么这么眼熟?
直到陆与江把窗子降下来,我才明显觉得被噎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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