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幸福宝鉴第14部分阅读
。”林叔说道。
“林叔,你真的想要这块玉?许尽欢眼睛晶亮地问道。
“你这丫头想干什么?”林叔看着许尽欢晶亮的眼睛,知道她又有了鬼点子,下意识地问道。
“林叔真想要,我能将价格控制到一千万。”许尽欢说道。
“丫头别闹,现在的价格已经接近一千万了,你想要干吗?”
“在拍卖会上,可以提出疑问的是吧?”许尽欢说道。
“是,可是……”
“我有话说……”还没等林叔说完,许尽欢突然站起来,举起手中的牌子。
那主持人似乎没想到有人会站起来,不由得一愣,求助似的看向主办方的几个嘉宾,以秦老爷子为首的嘉宾点了点头。
“这位小姐,请讲。”主持人说道。
“刚才你也讲到,这块帝王绿是星云大师的作品。关于这一点,我很认同。但是……”
许尽欢说到这里微微一停,“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块看起来极为简单,实际却很困难的玉葫芦,即便是星云大师,也有不足之处?拍卖会上,大家就想要个公正不是么?”
“哦?小姑娘,从何说起?”一个胡子和头发都斑白的老头站起来问道。
“这玉葫芦上的纹路栩栩如生,每一条纹路都极为精巧。但是,在收笔的时候却是一个败笔。”
“哦?洗耳恭听。”
“按照葫芦的纹路,在最后收笔的时候应该用刀锋刻入,但大师的刀锋刻入比原定的深了两毫米。”许尽欢说完,看到众人目瞪口呆。
“好眼力,好眼力。哈哈哈,果然是好眼力。”那白胡子老头哈哈大笑之后,坐到座位上,“姑娘,好眼力,能够看出老夫这一败笔的人,这世界上绝对不超过三人,其中包括老夫,哈哈哈……”
“丫头,你是怎么看出我这一败笔的?”那个白胡子白头发,仙风道骨的老人正是星云大师。
“第六感觉。看到这块玉的时候,我能感觉到玉里面流淌着的气息,那气息就像是在人体内流淌着一般,顺畅而轻柔,唯独在最后一刀处感觉到不舒服。”许尽欢这句话说得半真半假。
在上一世的时候,林叔将这块玉以两千万的价格拍回去之后,曾经让她看过,当时她很喜欢,便拿着把玩了一小会,在摸到最后一刀的时候,总有一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前世,她根本没发现那不舒服的感觉是什么。
今生,再次看到这个玉葫芦的时候,前世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总算有了原因。好玉是有生命的,玉体内的气息就像是人体内流淌着的血液一般,有一个地方血液不通畅,这个地方肯定有问题。
有句俗话说,三年人养玉,三年玉养人。好玉是有灵性的,更是有生命的,能够摒弃外界的邪气,人佩戴时间长了,能够改善人的血液循环,从而改善人的体质。所以才有了玉能养人,也能辟邪的说法。
“我的问题说完了。”许尽欢坐下,周围的人一片唏嘘。
能够站出来提问题的并不少,毕竟是动辄千万的拍卖会,一不留神便会赔个底朝天。但是,提出的问题并得到星云大师这样的人的肯定的,却只有许尽欢一人。
“大家安静,大家安静。现在拍卖重新开始。”主持人见有些稳定不住场面,不由得提高了嗓音,“已经有人出价到了八百万,还有人要往上加吗?”
听到主持人的声音,大家面面相觑,星云大师承认有败笔,这绝对是珠宝界最令人震惊的事情,有了败笔的玉和极尽完美的玉,绝对是两种价格。
“一千万。”林叔适时举起了牌子。
“好,这位先生出到了一千万。还有人比这位先生出价更高的人吗?”
“一千一百万。”一个年轻的声音传来。
许尽欢有些惊愕地向着那个角落里望去,看到韩宜栩的侧脸,心里有些不痛快。
这一世,她虽然不想和韩宜栩有什么交集,但韩宜栩差点害死她和母亲的事情却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韩宜栩,是她恨到骨子里的人。
“一千二百万。”林叔又举了牌子。
一千二百万,一块祖母绿已经到了顶峰了,原本赌上星云大师的名号,可能会加价到两千万。但是现在星云大师点头承认这玉葫芦上的败笔,所以,一千二百万,已经是顶峰价格了。
韩宜栩皱了皱眉头,他今天已经花了接近两个亿,要是再买上这块玉,他的公司怕是运转困难了。
而且,这个价格已经到了顶峰,若是再加价上去,他也赚不了多少钱的。
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决定放弃这块玉。
“一千二百万两次。”
“一千二百万三次。成交!”
伴随着主持人的声音,那块玉被贴上了林叔的编号。
“真有你的。”林叔对着许尽欢竖了竖大拇指,“不过因为你这一句话,主办方少挣了不少钱呢,哈哈哈。”
“我想星云大师是不会介意的。”许尽欢目光炯炯地说道。
竞拍完了这块玉葫芦,还有更精美的物件,这里来的人非富即贵,从对玉葫芦的惋惜中转移到了新鲜物件上。
“丫头,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在众人竞拍的时候,林跃之悄悄地问道。
“第六感。”许尽欢耸了耸肩膀,“我能感觉到这块玉里面的气息在流动,自然知道哪个地方不舒服。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有一败笔,但这件作品,绝对算得上神来之作。星云大师,果然名不虚传。”
“刚才还在台上让小老儿下不了台,在背后悄悄夸奖小老儿,小老儿可是不买账。”星云大师捋着胡子,吹胡子瞪眼地对着许尽欢说道。
“星云大师。”林叔看到星云大师走过来,轻轻作揖。
“小林子啊,小老儿果然没猜错,果真是你要买下那葫芦。”星云大师看着林叔和许尽欢,还有坐在一旁的宋瓷与秦梓远,笑着说道,,、“前浪后浪一起推,小老儿真是要下岗喽……”
第四十四章:葫芦
竞拍还没结束,林叔就带着许尽欢和宋瓷离开了这个地方。
秦老爷子和秦梓远看着林叔的离开,还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说出来。
远远地看着林叔等人走出大楼,秦老爷子微微叹了一口气。
当年的事情,若不是他铁了心的想要将凤璨嫁到顾家,也不会出现现在这种局面。凤璨的死,可以说是他一手造成的。
秦老爷子已经老了,人老了之后就容易感伤,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总是做一些梦,梦到凤璨被困在一个满是黑暗和浓雾的地方,她在焦急地呼唤着什么。
也正是因为这个梦,他总觉得自己老了很多。当年叱咤风云黑胆君子,如今也变成了思念儿女的老人。
“阿远,咱们也回去吧。”秦老爷子叹了一口气,扶着唯一的孙子,“他说,若是你想到他那里去,随时都可以。”
“姑父他……”听到这句话,秦梓远一阵窃喜。
“走吧。”秦老爷子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他想起林跃之和他的谈话,一双浑浊却依然透着精明的眸子里露出丝丝伤感。
一路无声,三个人的脸上都有些严肃。
到了家之后,林叔和宋瓷将许尽欢买的石凳和石桌搬到楼上,还有几块全赌的翡翠原石。
林叔摸了摸那几块翡翠原石,满意地对着许尽欢点点头,嘱咐了几句,水也没喝一口便匆忙离去。
许尽欢也顾不得林叔和宋瓷,将他们送走之后,快速将那石凳和石桌移到空间里,茅茅此时正趴在许尽欢的床上睡觉,感觉到那石桌和石凳之后,快速地来到空间里。
“喂,女人。”茅茅看着那石桌和石凳,一双狐狸眼瞪得圆圆的,“刚才在公园散步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那股非常强烈的气息,可惜距离你太远,没法传音。所幸你这个女人不笨,将这些东西带回来了。”
“那酒水洒在上面的时候,我看到一股非常浓郁的灵气,那种灵气和平常接触的不同。茅茅,这到底是什么?”许尽欢蹲在茅茅旁边,看着它正儿八经的模样,微微蹙眉。
表情这样严肃的茅茅,她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
“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咱们要找的水精石。”
“水精石?”许尽欢被吓了一跳,茅茅口中的水精石是极为难寻的,金木水火四种精石,含有大量的灵气,若是四种都聚齐了,那么按照茅茅的说法,空间会恢复原样。
空间原来是什么模样的许尽欢不知道,但是现在这样的形态就很逆天了。
茅茅曾经说过,必须要集齐了金木水火四种精石才能保持空间的稳定性。但是这四种精石极为难寻,若是能找到一种,便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不对。这不是水之精。”茅茅四处摸着那石凳和石桌,“这个气息,虽然和水之精的气息很相似,但绝对不是水之精。”
它说到这里,直接跳到许尽欢的肩膀上,“若是我没猜错,这石桌和石凳应该是水之精的附属部分。真正的水之精肯定还在那个地方。女人,我们要去一趟这石桌和石凳原来存在的地方。”
“原来存在的地方?”
“那水之精,肯定还在原来的地方。这石桌和石凳之所以能保存这么完好,我想,那水之精大抵已经有了思维,所以才没被人发现。咱们必须去一趟才能找到它。”茅茅说完这句话,用鼻子嗅了嗅许尽欢的身上,突然打了几个喷嚏。
“女人,你身上这是什么味道,好臭!”
“你是说这个吗?”许尽欢捏着鼻子将葫芦拿出来,虽然套了两层塑料袋,那葫芦散发的臭味还是很浓郁。
“你带这个臭葫芦来空间做什么?”茅茅使劲用抓住捂住鼻子,它的鼻子对气味特别敏感,根本无法忍受太臭的味道。
“花了五千块买的,茅茅你看着葫芦有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许尽欢将塑料袋解开,将葫芦倒出来。
“唔,太臭了。不行了,我……”茅茅还没说完,双眼转圈,身子晃晃悠悠地跌倒在了地上。
“晕倒了?”许尽欢满脸黑线地看着晕倒的茅茅,茅茅的嗅觉过于灵敏,但也不至于闻到这点臭味就晕倒,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感觉这葫芦在进入空间的时候便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女人,这个葫芦,太……太臭了,你赶紧拿出去将最外面那层臭烘烘的东西洗掉。我快要……”茅茅半睁着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
许尽欢拿起那葫芦,看着外面脏兮兮的一层,的确有点恶心,她拿着葫芦出了空间,放在自来水下冲了许久,那葫芦依然散发着一股臭味,满屋子里都弥漫着那种恶臭。
“女人,用灵泉水来洗。”茅茅有气无力地说道。
现在整个空间里都是那种恶臭的味道,茅茅像是浑身脱力了一般,趴在空间里一动也不能动。
许尽欢听了茅茅的话,从空间里取出一些灵泉水,稀释了之后,缓缓地冲在那葫芦身上。在灵泉水接触到葫芦表面的时候,那葫芦突然之间散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臭味。
“女人……”茅茅只来得及叫一声,便以最快的速度将空间和外界的联系全部切断。
许尽欢没想到用灵泉水洗过之后的葫芦更臭了,她捏着鼻子将窗子打开,屋子里浓浓的臭味减轻了一下,她在窗边呼吸了几口,那臭味依然浓郁的让人窒息。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臭。”许尽欢皱着眉头,将家里的窗子都打开。
小区里的人则纷纷关上窗子,那股极为奇特的恶臭迅速扩散,就连大街上也弥漫了那股浓浓的臭味。许尽欢有些头晕,茅茅切断了空间的联系,她只能将自己关在小屋子里,等待着臭味散去。
过了大概三十分钟的时间,那股恶臭的味道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青草香味。许尽欢勉强站起来,看到那泡在灵泉水里的葫芦早已经不是原来脏兮兮的,斑驳破烂的模样,而是一种非常清新的绿色,绿色的葫芦,就像是刚刚采摘下来的一般,那种绿色散发出阵阵青草香味。
许尽欢将那葫芦提出来,将脏水泼掉,等到屋子里臭味散去,弥漫着青草香味的时候,茅茅从空间里跳出来。
“茅茅,好美啊。”许尽欢看着那翠绿翠绿的葫芦,那葫芦散发出淡淡的荧光,绿色的荧光闪闪烁烁的,早已经不是最开始那种斑驳肮脏的模样。
“好浓郁的灵气。”茅茅眨着眼睛,看着那晶莹剔透的葫芦,充沛的灵气在屋子里环绕着,灵气随着风飘到外面,偶尔飞下的落叶因为灵气的缘故而重新飞上枝头,暗哑的树木和花草焕然一新。
“女人,快将葫芦拿到空间里来。”茅茅沉醉在这种深厚浓郁的灵气里面,但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命令许尽欢拿着葫芦进了空间,并迅速切断空间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茅茅,到底是怎么回事?”许尽欢看着那晶莹剔透的葫芦,原本响彻在脑海中的叹息声已经不存在了,确切地说,那葫芦像是病入膏肓的人,在注入了蕴含灵气的水中重新焕发了生机一般。
“刚才的灵气太过浓郁,我怕一直盯着你的人会注意到这里浓郁的灵气。”茅茅皱着眉头,翘着尾巴,不停地围绕着葫芦打转。
“一直盯着我的人?”许尽欢一惊。
茅茅翻了翻白眼,看向许尽欢的时候,一脸无奈的表情,“你不会不知道吧?这颗星球虽然是颗废星,但依然存在着很多修行的人士。甚至你身边都有。那些人,是现在的你绝对得罪不起的。”
许尽欢低着头,微微皱眉,茅茅说得对,身体被灵泉水改造的越厉害,她越能感知到一些事情,比如说茅茅所说的修行之人,甚至她经常感觉到一股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在她身上搜索测试。
这些,在以往她都以为是错觉,但随着身体内灵气越来越充沛,她能明显地感觉到是人为,而非错觉。
“喂,女人,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在许尽欢沉思的时候,茅茅突然竖起了耳朵,浑身的毛也炸了起来。
“没有啊。”许尽欢看了一下四周,除了她和茅茅之外,并没有第三个人。
“不,不对,是一种依依呀呀唱歌的声音。”许尽欢突然叫起来,“茅茅,有人在唱歌。”
茅茅浑身毛都炸了起来,“到底是谁?”
“好舒服的气息,这是什么地方?”那闪着荧光的葫芦里面发出孩童一般奶声奶气的声音,“好舒服的灵气,咦,你们是谁?是回应我的那个人吗?”
“葫芦说话了?”许尽欢和茅茅面面相觑,茅茅可爱的狐狸脸上露出讶异的表情,“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那葫芦里面奶声奶气的声音主人似乎在思考,“我已经不记得了,木头?还是木头?我只记得很早很早之前,有个男人也听到了我的呼唤,我随着他过了一段锦衣玉食的生活,然后……然后我就被尘世污染的浑浊不堪。这些年,我一直在呼唤,呼唤一个能听到我声音的人……”
葫芦的声音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它似乎在思考,“是你么?听到我声音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出差近二十天,更新不及时,见谅。
第四十五章:替罪羔羊
“是我。”许尽欢回答道。
“太好了,这么多年,终于又有人听到我的声音了。太好了。太好了……”葫芦说完这句话,像是在呓语一般,一直在重复着最后一句话。
许尽欢和茅茅对这葫芦充满了惊讶,但葫芦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它又说了两句话之后,像是睡着了一般,除了轻微的打鼾声,再也没有动静。
茅茅一直皱着眉头,它将葫芦拿到灵泉边上,空间里的灵气仿佛感受到了葫芦的澎湃灵气,两股不同的灵气相互击撞的时候,形成一股流动的气息。那股气流非常浓郁,竟用肉眼可见。
“好浓郁,好纯净的灵气。”茅茅将葫芦放下之后,皱着狐狸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女人,这种程度的灵气,或许只有四种元素的精华才有。在以前的时候我就听前任主人说过,这四种精华吸收日月精华,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意识,这葫芦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想,这葫芦怕是四种精华之一吧?”
“什么?”许尽欢惊叫一声。
茅茅曾经说过,这四种精华都形成了自己的意识,能够寻找到已经难如登天了,若是能够让这四种精华心甘情愿地追随她,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若这葫芦真是四种精华的一种,那么她这次算是走了狗屎运?
许尽欢歪着头想到。
“女人,若真是找到了四精华,空间肯定会有反应的。可是现在空间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这葫芦可能只是灵气比较充沛而已。”茅茅见许尽欢欣喜的表情,适时泼冷水道。
听了茅茅的话,许尽欢点了点头,茅茅说的对,若是金木水火四种精华元素之一放到空间里,空间的稳定性肯定比现在要强一些。那时候空间肯定会发生一些变化,但是现在空间连动都没动,可能那葫芦真的只是灵气充沛了一些而已。
讨论无果,许尽欢在空间待了一段时间便出去了。
正值傍晚时分,夕阳西下。
天边晕染着一抹嫣红,映着初秋略带黄|色的树叶,映衬在地上,散落一地斑驳。
一抹流云在高楼间飘过,初秋的天气,天早已经不是夏日的炎热,有风吹过的时候,微微阴凉。
许尽欢看着窗外已经有些泛黄的树叶,心绪万千。
再过几天,便是她正式开学的日子了。
前世的时候,她因为母亲的突然去世,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没能上成大学。这一世,一切都在阴错阳差间变得不一样了。
比如,前世没有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今世却被班主任送来了,前世母亲含恨离去,今世母亲开了自己的花店。前世她从未曾想过能与班主任如此亲近,今生却……
想到班主任的时候,许尽欢突然一愣。
不知不觉间,她感觉到心底最深处的那份对班主任的羁绊,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了。那种一想到他就怦然心动的感觉,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浅薄了?
许尽欢永远都忘不了前世对班主任的眷恋,虽然她在生活的压迫下选择了其他的道路,但是班主任的影子一直隐藏在最深处。
尤其是,重生之后再次见到班主任,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份悸动,像是在心底生根发芽一般,深刻到不可思议。
但是现在,埋藏在心底的那份感情却像是天边的流云一般,在转瞬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若不是许尽欢突然之间想起沈亦言,甚至都不记得还有他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许尽欢斜倚在窗边,心里充满了诧异。等到她还想仔细想的时候,一阵悉悉索索的开门声传来。
“妈?这么早?”许尽欢出了自己的房间,看到母亲正站在门口,身边还有一个身材瘦削,脸色苍白,眉眼间有些憔悴的高个男子。
“是你?”许尽欢看到那男子惊叫了一声,这个男人她记得,当日母亲和她将那盆兰花救活之后,阴错阳差地进了万家的庄园,母亲见到了万家老爷子,万家老爷子病入膏肓,却因为见到那盆兰花而回光返照。
许尽欢对万家的感觉并不好,尤其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万夫人。甚至还因为万家的事情勾起了母亲小时候的很不愉快的回忆,她对万家那种豪门家庭,可谓厌恶至极。
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看起来有些孱弱的男生,似乎叫什么万文昕,是那日一屋子人里,唯一一个看起来比较干净的人。
许尽欢固执地认为,豪门出身的人都是肮脏的。这种极为偏见的理念,与上一世见过的豪门肮脏事件不无关系,她,在不知不觉里形成了心理阴影。
“进来吧。”顾婉青似乎并没有听到许尽欢的话,她的脸色有些严肃,双手似乎也有些颤抖。
“妈,我来。”
看到母亲想要倒水,许尽欢慌忙接过茶壶,为坐在对面的万文昕倒茶。
“谢谢。”万文昕道了谢,脸上有些局促。
许尽欢坐在一旁,仔细打量了一下万文昕。这才发现,原本贵公子气质一般的孱弱病公子现在有些狼狈。
虽然气质未曾发生变化,但身上有些破旧,像是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一般,尤其是脸上,竟还有一些伤痕。
“爷爷临死前告诉我,若是家中发生巨变,让我一定要来找您。”万文昕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有些局促,他的脸涨得通红,使劲咳嗽了几声,用余光打量顾婉青的脸色。
顾婉青的脸一直是铁青铁青的。
在见到万文昕的时候她就知道他的目的。甚至,在遇见万家老爷子的时候,她就知道,该来的总会来的。
顾婉青依稀记得,当年她的小姨虽然嫁给了万家老爷子,但是未嫁之前深得顾家那些老前辈的信任,在她嫁入顾家的时候,顾家老前辈曾经许诺过,若是万家有大难,顾家人可以出手帮助一次。
顾家……
那个顾家……
顾婉青脸色铁青地看着茶壶,眼前浮现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双手微微颤抖。
“我知道这很为难。但是……”万文昕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不正常的红晕,“但我不想爷爷的心血全部落入外人手中。如今万家正逢大难,甚至……甚至连我……连我也性命不保……”
“如果对手是普通人的话,我或许还能拼上性命争上一争,但是现在……咳咳咳……咳咳咳……”
万文昕的话还没说完便剧烈咳嗽起来,他原本苍白苍白的脸上,连最后一抹血色也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不正常的红晕。
许尽欢离着万文昕不算远,她能明显地感觉到万文昕身上那种令人非常不舒服的感觉。那种气息,是一种死气。
“喝杯茶吧。”许尽欢将混有灵泉水的茶递到万文昕面前,“给我妈点时间考虑好吗?”
“谢谢。”万文昕没想到许尽欢会突然说出这么一番话,听到许尽欢的语气有些松动,顾婉青虽然没有什么表示,但面色稍微好看了一些。他紧张的表情稍微放松了一些。
“给母亲点时间,我想她会告诉你的。”许尽欢对着万文昕点了点头,在心里悄悄地说道。
万文昕像是会意到了许尽欢的意思,轻轻叹了口气,有些紧张地看着顾婉青的神色,那神色里,带着明显的期盼和希冀,还有一丝丝的祈求。
许尽欢看着万文昕的表情,不自觉想起万家老爷子还在世时的硬气。那时候万家财大气粗,万文昕从小生长在那种环境里,自比别人多了一份孤傲,现在却如此狼狈和祈求,想来,万家老爷子去世之后,万家真的遭遇了大劫难吧。
《红楼梦》里四大家族根基那么稳固也能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家破人亡,何况万家这种家族。想到这里,许尽欢微微一叹。
说什么富贵云烟,昙花一现,她重生这一世,早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了。
暗哑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耀在顾婉青的脸上,顾婉青斜着身子,脸颊和表情在阳光的阴影里沉默。
万文昕和许尽欢都没有说话。
他们两个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等待着。
在暗哑阳光的映衬下,三个人纷纷沉默着,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寂静而沉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与此同时。
在另一所高楼上,最顶层,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耀到一个男人的身上,映在地上形成一个细长细长的影子。他戴着长长的鸭舌帽,表情隐藏在阳光的阴影里。细长的双手紧紧地握住玻璃杯子。
“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一瞬间的灵气……”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上的青筋暴起,玻璃杯瞬间被捏成粉末,“如果真的是那个女人拥有这么高的灵力,我们绝对不能放任她活着。”
鸭舌帽男子语气冰冷地说道。
“去调查一下,刚才那股灵气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对着身后长发长衣,蒙着面具的男人命令道。“尽量避开顾家的眼线。”
“是,黑狼。”带着面具的男子接到命令离开。
名叫黑狼的男子恢复到平日的优雅,他转过身,斜躺到宽大的沙发上,想起前段日子顾家派来的那位老前辈心有余悸。那人的实力,已经不能用恐怖来表示了。
所幸,有许尽欢这个替罪羔羊。顾家人的视线,可能会暂时停留在她身上。即便是这样,顾家隐藏在背后的人已经出山了,这天,怕是马上就要变了吧。黑狼想道。
第四十六章:不速之客
送走了万文昕之后,天已经很晚了。顾婉青咬着牙将顾家的地址写下来的时候,许尽欢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前世的时候,许尽欢虽然不知道母亲和外公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但在母亲死后,外公对假冒她的林海欣万般照顾。想来,也外公对母亲还存有感情吧。
顾家那种大家族,说白了就像古代的宫廷,里面掺杂了肮脏的利益和往事,但这些肮脏和往事,终究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
草草地吃过晚饭之后,许尽欢躺在床上,想着白天里发生的事情。有些事情,真的像是在做梦一般。比如,一直飘忽不定的秦梓远竟然是秦氏集团董事长唯一的孙子。从认识他开始,他的身份像是谜团一般,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哪个才是真正的他,她到现在都一无所知。若不是知晓秦梓远的身份,他如此奋不顾身地在那场大火中救她,她或许真的单纯地以为秦梓远只是见义勇为而已。
但是自从茅茅点醒她之后,她突然对所有人都充满了疑惑与怀疑。在她身边频繁出现的那些人,是不是为了她身上的天材地宝?
想到这里,许尽欢皱了皱眉头。明显感觉到一股极端不舒服的感觉袭来。
从她出了那场大祸之后,能明显地感觉到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股视线注视到这里。那股视线像是能将她看透一边,扫描过她的身体,在那股视线面前,她像是j□j裸的一般,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保留。
那股被监视的感觉很令人不舒服。甚至感觉有点恶心。许尽欢皱着眉头,下意识切断与空间的所有联系。
那股力量上上下下将许尽欢扫描了一遍,停留在她脖子上挂着的白狐玉坠身上。许尽欢有些紧张,她闭着眼睛,下意识地捂住茅茅,待感觉到那股注视的视线离开了之后才放松下来。
“女人。我们不是那个人的对手。”等那股视线完全断开之后,茅茅的声音在许尽欢的脑海中回响着。
“恩?”
“那个人的实力,最少也要在大乘期。能在这颗废星上修炼到这种程度,也算是天才中的天才了。以你现在的灵气和实力,连在他面前抬头的勇气都没有。”茅茅很不客气地说道。
“有这么厉害?”许尽欢瞠目结舌。
“自然。”茅茅轻叹了一口气,“女人,那个人远在千里之外。他用神识扫描过你的身体,除了空间之外,你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有这么恐怖?”许尽欢惊愕道。
“那是自然。大乘期的修炼之人,在普通人眼里就是神仙一般的存在。这样的人能在地球这颗废星上修炼到这种地步也算是神话了。大乘期的修炼之人,还差一步就能飞升,也就是你们所说的羽化登仙。”
说到这里,茅茅顿了一下,语气里有些自嘲,“说起来,大乘期的修士,在我前任主人眼里,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许尽欢没有打断茅茅的话,只听茅茅继续说道,“大乘期,应该是这颗废星上修士能达到的极致了。在这种人眼里,普通人只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你虽然不是普通人,但在他眼里也如蝼蚁一般的存在。这种修炼之人,在你们地球的历史上并不罕见。我曾经看过你们的历史,你们历史上很有名的东方朔,就是羽化成仙了。还有一个叫做李淳风的人,已经修炼到了金丹期,能够御剑飞行,也能够预见未来是仙人一般的存在……”
许尽欢听着茅茅的讲话,只觉得如坠云里雾里,什么仙人,什么大乘期,她一个字都听不懂。
但是,她知道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几个出神入化的人物。唐朝时期,历史上记载有两个非常有名的人物,一个叫做李淳风,一个叫做袁天罡。这两个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两位神棍。其中李淳风的《推背论》被后人称之为天书。据说,《推背论》在唐朝时期已经推演到了清代末年中国会有一场屈辱史。
在中国历史上,不泛有因为吃丹药想要长生不老,羽化成仙而死亡的皇帝,原本许尽欢只觉得这只是无稽之谈,那皇帝也是昏庸之极,为了追求长生不老白白牺牲掉性命,现在想来,或许当时真有修士一说吧。
空|岤来风必有因有。中国古代历史上那么多关于仙人的记载,不可能全部都是想象的产物。心理学家说,人的想象力是建立在人的见识、学识、素养、品性等基础上的。
许尽欢胡思乱想着,迷迷糊糊地,竟睡着了。
距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许尽欢准备了一些东西。因为住在家里不方便,母亲为她准备开学必需品忙活了好长一段时间。
所幸花店刚刚开业,并不是特别忙,母亲又请了小婶婶来帮忙,两个人照看着花店,也算是有个说话的人,这段清闲的日子里,她们两个人为许尽欢做了新的棉被,褥子,还有垫子等等生活用品。
母亲请小婶婶来帮忙,着实出乎许尽欢的预料。对于这个小婶婶,许尽欢的印象比较浅。只是依稀记得小叔死得早,小婶婶当时痛不欲生。几次寻死未果,最后发现怀了孩子,这才消了自杀的念头,一心想将孩子生下来。原本老太太也想找小婶婶的碴,说什么她克死了小儿子,是个祸根,扫把星的混账话。
但这小婶婶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性情却十分刚强。她带着大肚子离开许家,并义正言辞地对老太太说今生不改嫁,并请老太太为了自己的孙子积德,别再打扰她的生活。老太太向来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又想到小婶婶曾经多次自杀,一个人如果连自杀都能下得了手,杀别人肯定更下得了手。所以老太太每次见到小婶婶就打怵。
当初母亲想要请小婶婶来花店里帮忙的时候,许尽欢一万个同意。老太太和大伯母眼红母亲开了花店,经常来花店里闹腾,说什么用了许家的钱,一定要分成给她们一半的混账话。母亲烦不胜烦,又不想被邻居指指点点说不孝顺之类的话,便将当临时工的小婶婶请过来一块经营花店。
老太太和大伯母看到小婶婶来店里帮忙,来捣乱过几次,但小婶婶面无表情地呛了她们两句之后,老太太看到小婶婶心里发憷,来过几次之后回去病了一场,再也不敢来了。
算起来,这位小婶婶也算是个奇女子。独自拉扯着一个孩子生活,这些年过得非常不容易。前世的时候,母亲死后,小婶婶曾经来过一次,在母亲的坟上哭了半天,又塞给她一些钱,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去母亲花店帮忙的时候,看到一直面无表情,冰冷冰的小婶婶脸上有了笑容,许尽欢心里有些欣慰。家人和睦,其乐融融,这是父亲最想看到的。虽然老太太和大伯母那边一直在无理取闹……
终于等到开学的日子,许尽欢整理好了行礼之后,便看到林叔的车停在楼下。
“姐。”宋瓷穿着校服,藏蓝色的西装更衬得他皮肤白皙,身材高挑。他站在早晨的阳光里,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安静祥和。
这样安静祥和的宋瓷,是前世不曾有过的。
“身体好些了没有?我听林叔说,昨天你的心脏病又犯了。”许尽欢看着宋瓷略带苍白的脸,有些紧张地问道。
“姐,已经没事了。咱们快些走吧。”宋瓷冲着许尽欢眨眨眼睛,“义父说,正好我们顺路,咱们一块去学校。”
“恩。”许尽欢将不多的行礼放到后备箱里,跟母亲和小婶婶道别之后,坐上林叔的车子向着圣署大学出发。
原本母亲和小婶婶也想去的,但这几天花店里突然忙了起来,母亲和小婶婶两个人没时间,许尽欢只能搭林叔的顺风车去学校。
来到学校之后,在林叔和宋瓷的帮助下,她报了名,领了钥匙,领了学校发的军训服还有褥子之类东西。
有两个领路的学长帮着许尽欢拿东西。许尽欢见自己收拾的差不多了,便催着林叔和宋瓷去圣署大学附近的高中报名。
送走了林叔?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