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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皮鞋好像知道很多,于秋凉躺在衣柜和床之间,脑袋顶着床头柜,逐字逐句地从她的信中发掘有用的讯息。他仿佛看到了一个绝望的女人,这个女人在世间游荡了太久,漂泊了太久,她满心仇恨,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姓名和自己原有的心愿。她是杀人的恶鬼,亦是可悲的受害人,她在信中认了罪,同时她祈求一个解脱,她希望看到这封信的孩子能多考虑考虑,帮她一把,烧掉她的皮鞋,毁掉她的灵魂。她不再对人间抱任何希望,因为她当年求救的时候,没有人肯伸出援手。向于秋凉求助,已经花光了她最后的一点信任,万幸于秋凉值得她信任。

    余夏生千叮咛万嘱咐,要于秋凉离那些鬼远一点儿,可他管得住于秋凉的身体,拉不回于秋凉的心灵。人的思想是自由而不被束缚的,于秋凉反复将那封信读过几遍,就要去找蜡烛火柴,想挑个时间把红皮鞋约出来了,这点儿小忙,他还是帮得起的。

    可当他起身的那一刻,他又迟疑了。不为别的,他在考虑这封信的真实性。也许这封信是红皮鞋在清醒的时候所写下的,也许它只是一个诱饵,在他前往目的地赴约之时,疯掉了的红皮鞋会把他吃下去。尽管他相信那天穿着红鞋子来杀他的是菜刀鬼,但是他仍有被欺骗的可能,况且,红皮鞋的确害死过一个小女孩,不是吗?

    他惊讶地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怪圈。他向来不认同余夏生对顾嘉的防备,可他现在却像余夏生防备顾嘉那样在防备红皮鞋。这有些尴尬,还有几分可笑,他跪在地上,攥紧了手中的那封信。他可能是受了余夏生的影响,在他的潜意识里,余夏生最为可信。

    “谁给你写的情书?”突然,一只手搭在了于秋凉的肩膀上,他一个激灵,醒过神来,慌忙把那封信折好,胡乱丢进了床头柜里。于秋凉动作太快,余夏生都没看清信上写了什么,他匆匆扫了一眼,只觉得那字很好看,多半是小女孩写的。

    “天要下雨,儿要嫁人。”老鬼装模作样地感叹,擅自改了后半句。于秋凉脑袋里突然又蹦出“小园姐姐”四个字,这四个字在他脑内不住搞怪,逼得他有些生气。余夏生也是个快要嫁出去的,有什么资格来说他?

    所以,于秋凉没好气地顶了一句:“你和你的小园相亲相爱去吧。”

    “小园?”余夏生的脸倏然黑了。

    第38章 春至

    关于“小园”,余夏生没有作过多的解释,他明白,哪怕他解释得再清楚,于秋凉也不会听。和不讲道理的孩子交流,是不必讲道理的,再多的道理,他们只当作耳旁风,任凭它轻飘飘地吹刮过去,而不撩起一根头发丝。

    于秋凉看他不说话,还以为自己真取得了实质上的胜利,正在沾沾自喜之际,忽然脑门上挨了一巴掌。蛮不讲理的遇见另一个蛮不讲理的,狭路相逢,当然是勇者获胜。余夏生非但勇猛,力气还大得出奇,三两下就逼迫得于秋凉打滚求饶,此时他的胜利,才能算作真正的胜利,虽然他的获胜是借助了暴力。于秋凉模模糊糊地想起来,在一个国家里的确是有暴力机关的,而余夏生恰好是暴力机关的一份子。老鬼生在战争年代,对付过的敌人多了,要想和他作对,是没法在他身上占到便宜的,这回仍是于秋凉打错了算盘,把主意打到了歪的地方去。

    尽管于秋凉一天不挑事就不舒服,但归根结底,他算不上罪大恶极。他充其量只是个有些麻烦、有些让人头痛的小孩子而已。余夏生见好就收,没再收拾于秋凉,后者侥幸捡回一条命,嘀嘀咕咕地从地上爬起来,一屁股坐在床头柜上,好像一只要孵蛋的老母鸡,搏命看守着他的鸡窝,不让外面来的禽兽吃掉他的鸡蛋或者鸡崽子。

    理所当然地,余夏生被他划分到了“禽兽”的行列。偏偏“禽兽本兽”还一无所知,脑筋没有拧过弯儿来,不晓得他摆出这副架势究竟为何。于秋凉守着床头柜,生怕余夏生趁他起身离开,到床头柜里去找那封信,他知道,如果红皮鞋的第一封信就被余夏生给发现了,那她以后就再也不要妄想能送信过来了。

    鬼精鬼精的小孩子们,心里常常盘算着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事。外人若是叫他们的纯良表象给欺骗了,当真认为他们什么也不懂,那便是大错特错。现在的孩子们,年纪轻轻,懂的却一点儿也不少,谁看他们像傻子,他们就把谁当成傻子去愚弄。于秋凉不觉得余夏生是傻子,因为余夏生总是在防着他,不让他有机会造作,余夏生的行为,是在变相承认于秋凉的能力。于秋凉眼珠滴溜溜地转来转去,想扯个谎把老鬼糊弄走,不让他在这儿盯着自己,对面的老鬼却先开口了:“把那封信拿给我看看。”

    他果然回过味儿来了,一张嘴就要那封信。于秋凉怎么可能会给他看,一听他说话,就假模假样地撒起泼。世界亏欠于秋凉一个影帝奖,这孩子演泼妇演得十足像,仿佛他本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泼妇,正在为几毛钱而喋喋不休。

    余夏生不太亲近女人,相反的,他有点儿怕女人。他生在旧社会的大家庭里,那时候的女人们知道的少,却总爱到处乱说,他实在是畏惧她们的嘴,直到入了军队,方才知晓世间女人并不都是那样教人害怕,可幼年时期形成了的印象很难登时扭转过来。此后他忙于东奔西跑地到各方参战,也顾不上去改变自己的观念,他是害怕女人们,可他不歧视女性,他知道男女是平等的,他不去歧视她们,但害怕她们,不和她们打交道还是可以的。本来呢,活过这么久了,他渐渐忘记了这被他深埋在内心里的恐惧感,然而现在于秋凉撒泼打滚,又让他犯了头痛。他后退几步,又退几步,好远离于秋凉,不叫那胡搅蛮缠的小东西逼他发疯;他一退再退,最后竟跑出了卧室,躲到客厅里避难去。于秋凉看着老鬼落荒而逃,兴高采烈地吹了个口哨,终于舍得从床头柜上下来。他的姿态里透出几许神气。

    那封信藏在一堆白袜子底下,于秋凉把袜子堆翻乱了,才将它抽出来。它还是那么香,染得小小的柜子里面都带上香气。于秋凉深吸一口气,却又感到自己的做法好似一个变态,于是稍微收敛了些,找了个小夹子把那封信夹起来,放到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咔哒一合,死死地咬住那个秘密,小鬼在门外偷偷往里面看,好似发现了大新闻,蹦蹦跳跳地去对余夏生报告,说小哥哥一定是谈了恋爱,要到外面找女人。

    所以说,小孩子们不是什么也不懂。他们什么都懂,只是那些愚蠢的大人特别喜欢用自己狭隘的认知去揣测小孩子的行为模式罢了。目光狭隘,看到的范围也就极窄,他们自己蠢笨,就认定别人和他们一样蠢笨。余夏生不是个愚蠢的人,但他纵然是卧龙再世,他也不知应当怎样干涉于秋凉的情感问题。他心里明白,于秋凉在这时候谈恋爱是不太好的,可具体哪儿不好,他也说不上来。他一辈子没踏入过感情的漩涡,因此在这时候,他仅能站在岸边望洋兴叹,连一艘可以横渡水面的小船都找不见。

    及至晚饭时间,饭桌上的三只鬼各怀鬼胎,谁也不敢抬头多看谁一眼。于秋凉从来没吃过这么沉闷无趣的一顿饭,可这顿饭虽然无趣,却总让他想要发笑。也不知无趣中的趣味何在。他的视线停留在余夏生抓着筷子的右手上面,他想余夏生的手应当是拿过枪的,而其他时候,它也会握住一杆笔,按下电灯的开关,摊开一个笔记本在桌上,洋洋洒洒地写下一些什么。这是顶好看的手,余夏生有时候会握着他的手,但那是长辈对晚辈的呵护,于秋凉想象不出来老鬼会怎样对待爱人。

    情啊爱啊的,这种东西,是于秋凉所不喜欢的。他开始感到乏味了。肚子分明没有被填饱,但大脑已经发出了讯号,叫他停下不要再吃。食欲减退的时候,面前摆着山珍海味,也像是蜡块泥丸,吃是必不可能吃的。他放下了筷子,随手抽出一张面巾纸擦了擦嘴,要端着碗筷到厨房,去收拾他自己的这一份。

    “吃这么少?吃饱了吗?”令他不悦的人在饭桌那边问。

    “饱了呀。”于秋凉吊儿郎当地回应,叮叮咣咣地刷了筷子洗了碗,就不再出声。

    小鬼知情知趣,默不作声地把空碗捧了过来。他个子还太小,够不到洗碗池,于秋凉替他把他的碗筷洗了,站在水池前面发呆。他感觉自己有点儿不正常,可他的不正常好像和红皮鞋的来信全然无关。他以前从未体会过这种滋味,他觉得身体里的哪一处正在难受,正在对他耍赖,要他去哄哄它。是胃还是肝?是肠子还是心脏?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连自己的身心都未曾了解得透彻。像是有只小猫儿藏在他身体里似的,动不动就伸出爪子轻轻地挠他一下两下,他咳嗽两声,喉咙发痒。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特别想喝醋。

    于秋凉不知道自己喝醋又有什么好处,他把醋和饺子联系到一块儿了,他认定自己是想吃饺子。北方人过节么,不管是什么节日,只要吃饺子就对了。于秋凉不晓得冬至是哪一天,他决定把明天当作冬至,催余夏生给他下饺子。

    “哥。”他从厨房探出头,向外面喊,“我要吃饺子。”

    “明天再说吧。”余夏生喝了粥,烦闷地出了一口气,又问,“信是谁写的?”

    他觉得必须搞清楚是谁勾走了于秋凉的魂儿,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在这时候谈恋爱对他的小弟弟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他终于想起了他们的一切努力都是以于秋凉的高考为目标,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于秋凉阳奉阴违,一面对他保证好好学习,一面带着小姑娘偷偷溜出去玩儿。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于秋凉自甘堕落,就算他放弃了管教于秋凉,于秋凉的小女朋友也是无辜的,她不应该为一个头脑发热而做出的决定而赔上她的未来。

    想到这里,余夏生“霍”地从餐桌旁站了起来,将于秋凉吓了好大一跳。余夏生浑身散发着杀气朝他走过来,他不明白自己又犯了哪门子的错。他错愕地望着余夏生,结结巴巴地问道:“又、又……又怎么了?吃饺子还犯法了?”

    吃饺子当然不犯法。余夏生的脸阴了一会儿,突然多云转晴,暴风骤雨并未如约而至,它们被一道看不见的防线拦了下来。他的决定改变得很快,从a方案到b方案的转换往往只在一瞬间。他刮了刮于秋凉的鼻尖,心情很好似的捏捏那张脸,他觉得自己没有做什么,于秋凉反倒僵住了。

    卧槽。

    于秋凉意识到了是哪里不对劲。

    他发觉自己现在的心态,和那些怀春的少女出奇一致。他脸上发烫,但不是因为暖气烧得太热。他有些紧张地攥住衣角,在心里大声告诉自己:这他妈都是青春期的躁动!

    青春期的躁动逼得于秋凉早早地爬床睡觉,在余夏生眼里,这小子今天可是奇怪得很,连睡着的时候,都不忘和他拉开距离。小鬼不再受于秋凉的阻碍,得以名正言顺地躺在他们两个中间,享受着左手右手一爹一妈的幸福,快乐地嘬着大拇指。平时的于秋凉不喜欢看小鬼嘬大拇指,他觉得七岁的孩子就应该有个小大人的样儿,嘬大拇指实在是不像话,但今天,他藏在被子里,不敢冒头,不敢回头,当然也就顾不上给小鬼找麻烦了。

    余夏生怀疑他耍脾气,轻轻地戳了戳他的后背。于秋凉浑身一抖,颤颤巍巍地把自己团得更紧,小心翼翼地挪到床边上,也不怕自己睡着睡着突然就掉下去。老鬼困惑不解,立马又想到那封奇怪的信。于秋凉的怪异,让他更加笃定那封信是于秋凉的小女朋友写来的,这是谁家的小姑娘,竟有这么大的魔力,能令一个男孩子变得这样反常!

    他不甘放弃,伸手戳了一下又一下。于秋凉不停退避着,直到退无可退,眼看就要掉下去了,才开口说道:“你睡你的,别闹我。”

    想不到他余夏生还有被别人嫌弃的那一天,这可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哥。余夏生心里酸了吧唧很不是滋味,好像他家的猪被白菜引诱跑了似的。他忿忿不平,然而他是在为自己打抱不平,非是为了那棵素未谋面的白菜。

    老鬼消停了,于秋凉悄悄回头看了一眼,忽然掀开被子,蹑手蹑脚地到了卫生间去。他没开灯,只是蹲在地上,背靠着门,捂着他的脸。过了一会儿,刺啦刺啦的撕纸声在黑暗中响起,余夏生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平生首次恨自己的听觉为何这般灵敏。

    第39章 有约

    患了疯病的人,他们的精神是分裂的。他们有时候觉得这样做是对,有时候却觉得这样做是错。在他们心里,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准则,他们内心的界限没有多分明,而界限模糊掉了,对某事或者某物的认知也相应地要模糊掉。善念和恶念一刻也不停地撕扯着红皮鞋的精神,她一面想行善,一面想作恶,而她尽管想做善事,恶念却总是占了上风的。

    燎原野火似的,恶念把善的芽儿全烧光了;它非但烧光了钻出泥土的芽儿,它还把深埋在土里头的种子也给烤熟了。有好长的一段时间,种子和芽儿都沉寂着,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生机。可是近来几个月,好似有一阵春风吹来,催着死去的生物们赶快复苏。

    红皮鞋感受到了那阵春风的号召,她被风吹醒了。起初,她还是略有迷茫,当她带走那只大号饮料瓶的时候,她是下意识地在作恶。醒悟过来以后,她惊觉自己完了,她已经被杀念同化,同化成了一个恐怖的东西。传说中的恶鬼,就都是她的同类,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东西了。

    杀念又控制了她几日,可这一回,她有意识地去抵抗,拿微弱的善心和杀意作斗争。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赢了,杀念被驱逐出她灵魂中的那一刻,她感到自己重获新生。知错能改是件好事,但事后的改正,并不能弥补从前犯下的错。她的善良在复苏,她的良心在对她发出谴责。她觉得自己罪大恶极,恨不能立马魂飞魄散来偿还她的罪孽,然而就这样简单地一走了之,好像也说不过去,她总得再做些什么。

    她的丈夫,那时时挥舞着菜刀的屠夫,从她自我意识苏醒的那刻起,就察觉到了她的异常。他又一次把菜刀伸了过来,但她早已不是从前的她,现在的她学会了抵抗。

    在红皮鞋的心里,有知识的人,是理应受到尊敬的。她对所谓知识分子的信任,几乎接近了迷信。她认为他们说的话,不会有不正确的。她生前,每当遇到事的时候,她首先要怀疑自己,从自己身上找问题,这不单单是由于她受了“亲朋好友”的蛊惑,她总认为自己有问题,和她内心对文化人的迷信也有点关系。她以为她丈夫是个知书达理的文化人,所以一定是不会犯错的,可惜她想错了。

    虽然她看走眼一次,但是她心中对有学识之人的信任仍未消减。她坚信着读书是有用处的,她时常后悔她从前没有好好读书,以至于底气不足。她老跟着于秋凉,其实不是想害他,她只不过是觉得这孩子很聪明,会有办法帮助她罢了。

    幸运的是她这一次没有看走眼,于秋凉不仅有办法帮她,还很乐意帮她。她恳求对方烧掉她的红皮鞋,对方就真的着手去做了。她悄悄地藏在公园里,看那个孩子为了她的事而四处奔跑,她打心底里觉得感动。她很多年没遇见过有谁乐意帮她的忙了。

    这不能怪别人不帮她,这实在是因为她做了一只恶鬼。假如她能清醒得早一点儿,也不会成为一名迄今仍被追捕的逃犯。她活着的时候,连逃的勇气都没有,一直到死都受着窝囊气,而没一点儿抗争的念头,没成想死了以后,却被迫奔逃,她逃了许多年,大街小巷她都到过。

    她模模糊糊地记起,自己也差点儿伤害过这个愿意帮她的孩子。她暗地里祈祷着于秋凉不要记恨她,她不想失去她唯一的救命稻草。实际上她知道,她可以找别的人或者鬼来帮她的忙,她不是没有尝试过,可是她找到的普通人们,总是没来得及帮她,就已被她的丈夫杀害了。追捕她的责任人不明状况,没有把这笔账算在她的丈夫头上,而是将它们一并记到她的身上了。她有口难言,自此失去了找人帮忙的勇气。那都是些普通人啊,哪里有那么大的能耐来救她呢!

    于秋凉倒是和普通人不一样,并且他本人也清楚地意识到了这种不同。他心里明白,如果红皮鞋能够找到其他人来帮忙,那她早就以死谢罪一了百了,根本没必要巴巴地跑来求他。既然红皮鞋找上了他,就说明此事非得要他来解决不可,横竖他闲着,帮红皮鞋一把,就当是答谢她上次在菜刀鬼手下救自己一命了。

    这种事当然是要在暗中进行的,于秋凉最近经常性地瞒着余夏生往外跑,余夏生知道他出了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多加苛责,也没派顾嘉来监视。顾嘉那老同学逃跑了,她最近紧张得要命,生怕王琳出个什么闪失,再断了她未来转生的路,自然要把王琳保护得好好的,基本上是没空来照拂于秋凉。再者,她拿一分钱,办一分事,余夏生没再给她付报酬,她就没必要紧紧盯着学弟,给自己找事忙。余夏生同样懒得去找她,他不想给于秋凉留下一个专/制大家长的印象。于秋凉本就喜欢拿他的年纪来攻击他,他不能给这小子送把柄。

    感谢红皮鞋的那封信,她让余夏生误会了,于秋凉凭借着根本不存在的“女朋友”,偷偷溜出去好几次。谁都晓得打扰别人的二人世界是不太好的做法,余夏生也一样,至于小鬼,他知道的也不少,一听说于秋凉是出去和女朋友约会,就没再吵着闹着要他带自己出门玩儿。于秋凉面上装得平和,心里笑得直打跌。没想到鬼们这么好骗,又或者是他的演技有所提高,照这样下去,拿个影帝金奖回家,亦是小菜一碟。

    他手里提着一只黑色塑料袋,趁着天色昏暗,鬼鬼祟祟地钻进了公园。这公园就是余夏生拉他来晨跑的那处,此地到了夜间少有灯光,更无行人,人们都嫌天气太冷而不高兴出门,这时候他们大概都缩在家里睡觉。这正方便了于秋凉,他把他买来的东西从塑料袋里抖出来,在地上一字排开。他本想把蜡烛挨着花坛摆放,但转念一想,倘若引发大火,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他无意做纵火犯,还是稳妥一些比较好。

    白色蜡烛点燃了一根又一根,明灭的烛光跳动着,映得于秋凉的面孔忽明忽暗。如果这时候有一面镜子摆在于秋凉身前,他铁定要被镜中的自己吓一大跳:阴影遮住了他的眼神,黑夜又让他的面色变得惨白,他好像一只真真正正的鬼了,马上就要融入风中化作一团虚影似的。

    纸钱烧了一沓又一沓,红皮鞋的路费终于攒够了,头顶的树枝沙啦沙啦地摇了起来,脚步声从小树林那边响起。红衣女穿着她的红鞋子,以双手覆面走到这边,她走得极慢,怕叫地上的树枝石块给绊一跤。她是那样胆怯,不敢露出她的脸。

    “谢谢。”红皮鞋在于秋凉前方不远处站定,细细的嗓音像是少女一样。她年岁大了,实在不能被称为少女,但她的心,倒还是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她站在那里,不再挪动,她心有余悸,怕自己失去控制,又要伤害这帮了她的男孩。

    她害怕,于秋凉却是出奇地平静。可能就像他自嘲时说的那样:见过的鬼多了,自然而然地就不怕了。现在的红皮鞋,没有什么让他觉得可怕的,等到帮她把她的鞋子烧掉,他就灭了蜡烛,收拾东西回家去。

    女人磨蹭了半天,不愿意放下手,但她若是不把手放下来,她就无法脱掉脚上穿着的那双鞋。她犹豫了一下,转过身去,弯腰脱了红皮鞋,摸索着把它放到自己背后,又以细细的嗓音说道:“请你烧掉它吧。”

    “你很好看,没必要遮住脸。”于秋凉忽然说,“你把鞋子拿过来吧,放得有些远了,我够不到。”

    他说的倒是实话,他的确够不到那双鞋。那些蜡烛和焚烧着纸钱的大火堆挡在他们中间,他要想去拿女人的鞋子,得把半个身子都探进火里才行。女人呐呐半晌,很忸怩地转了过来,她的脸上留了疤痕,看不出半分秀美,但于秋凉视若无睹,只对她笑了笑,从她手里接过红皮鞋,代她将鞋子放进了火堆。火苗冲天而起,那双鞋的影子渐渐虚化,红衣女人擦了擦眼睛,身体慢慢变得透明。

    “谢谢。”她又说了一遍,好像于秋凉对她有多大的恩情似的。确实,烧掉她的鞋子,在于秋凉看来是举手之劳,可在她看来,便是救了她的命。她的鞋子被烧了以后,她还能不能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于秋凉不知道,他原本就没有知道这些的必要。红皮鞋求他帮忙,他只负责帮她,不负责为她考虑将来。

    从头到尾,于秋凉都没把自己看作什么善人。他看得清自己的内在,他不是善人,他只是随手帮一个小小的忙而已。捏死蚂蚁很简单,把蚂蚁放走也很简单,这都取决于碰到蚂蚁的那个人的心情。于秋凉心情好,所以他帮了红皮鞋。

    一个被通缉的重犯,就这样被他稀里糊涂地放走了,他这样做,可以说是闯了大祸。他不仅仅是扰乱了秩序,他还在挑战以余夏生为首的神秘组织的权威。于秋凉胸中有一团恶意尚未发散,现在他正在想,那个名叫小园的女孩,应当也是余夏生的同事,兴许还是余夏生的下属,如果老鬼发现990214突然消失,会不会迁怒到她身上呢?

    这未免也太坏了吧?于秋凉悄悄地发笑。他一不做二不休,放跑一个,还想放跑另一个。不过,他要放跑的另一名重犯,本来也不想叫他把自己放跑。

    人的感情,很多时候不是双向的,而是一厢情愿。菜刀鬼以为自己深爱着红皮鞋,实际上他的爱有毒且有害;于秋凉一厢情愿做个好人,要送菜刀鬼一程,他这莫名的善意,对菜刀鬼而言同样是有毒且有害。

    “嘿。”于秋凉猛地跳起来,往旁边一躲,一个高大的身影来不及停止,直直扑进了火中。霎时间,火苗冲天而起,包裹住这个人形,它在里面逐渐地萎缩、萎缩,最终萎缩成一颗圆球、一个小黑点。于秋凉遗憾地耸了耸肩,他还想让红皮鞋观赏一下这难得的奇观。这景象,终其一生也很难见到一次,错失了机会着实可惜。

    红皮鞋是看不到了。风卷起枯叶,卷起灰烬,刮倒了几根蜡烛,火光徒劳地跳动几下,仍然要熄灭。那个红色的身影早已消失,许是去到了一个鬼魂也到不了的世界。

    火苗依旧在熊熊燃烧,理智在告诉于秋凉,他应该把火扑灭了。然而,他站在火堆不远处,望着那团火焰发呆。谁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他像是在走神,又像是在等待。

    “嗝……哈哈。”怪异的笑声出现在背后,于秋凉回过头,看到穿着校服的女孩歪歪斜斜地走过来。她的嘴张得很大,有新鲜的血迹从她嘴角蜿蜒而下,可怜的小麻雀在她口中挣扎。她走得不快,因此她不会像菜刀鬼那样径直扑进火堆,做一只被烧毁了的大飞蛾,她有的是时间跟于秋凉周旋。

    “天哪。”于秋凉摇了摇头,“你要吃鸟为什么不先拔掉毛?”

    面对一只恶鬼,他还能用这种开玩笑似的语气讲话。女鬼感到自己被轻视了。她一下子咬碎麻雀的骨头,把那些沾血的羽毛吐在地上。野猫野狗吃掉小鸟的时候,仿佛也是这样吐出羽毛,而猫猫狗狗们多少还会留下几块白骨,这女鬼却是吃人吃鸟都不吐骨头。于秋凉耸了耸肩,往火堆旁边又挪了挪,稍微矮下身子,好像即将要有什么动作。

    这女鬼也是读过书的,尽管成绩不好,但多少通一些事理。她是有脑子的,不过她的聪明才智没用到正途上去。眼见于秋凉靠近火堆,她就猜到这小子要用火对付自己,不由发出一声冷笑。她不似菜刀鬼那般莽撞,菜刀鬼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明知前方有火,还要做扑火飞蛾;她不做飞蛾,她还没有患上疯病,她选择等待,她一边嚼着麻雀的骨头,一边冷冷地看着于秋凉,全然把对方视作了自己的猎物。

    女鬼发出一阵嗬嗬声,拱起了背,真像一只要抓老鼠的猫。于秋凉这只小老鼠冲她笑了笑,继而半弯下腰,似乎要找寻一个突破口,从她的视线中逃走。他们僵持了约莫一刻钟,女鬼突然动了,校服外套灌满了风,像是一个大口袋,她整个身体胀大成了一只气球。

    她志得意满,认为于秋凉一定会逃跑,可于秋凉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待女鬼扑到于秋凉面前时,她的肩头忽然一沉,紧接着,于秋凉手腕翻转,将她丢进了火堆里去。她徒劳地挣扎着,但夜风又变大了,她的校服外套膨胀起来,突然使不上力气。于秋凉毫不客气,在她背上重重地踢了一脚,把她踢进火堆,火苗晃了一下,影子疯狂扭动,过了些时候又安静下来,于秋凉拧开水瓶,哗地一下把火灭了。

    骤然从明处回归到暗处,于秋凉的双眼有些不习惯。若有若无的叹息飘进他的耳朵,他揉了揉被火烤得酸涩的双眼,突兀地落下泪来。人不仅在伤心难过的时候才会落泪,流泪是一种生理反应,和打个哈欠是差不多的。

    “我应该谢谢你吗?”余夏生拿着一部手机,神色复杂地看着于秋凉,“你一下子给我送走三个,你真是……”他“真是”了半天,没说出个贴切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