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第卅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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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撑窗,半张帘,半株桐,半片影。

    晴室里,紫藤香,锦绣床,滴漏响。

    细分茶,小瓣菊,未兴澜,心事藏。

    我终将杯盖轻轻阖在羊脂白玉杯上,稍转头,看窗外,东方鱼肚渐白。

    后夜一直无风,本以为它总算能变得善解人意。哪知清晨寒意乍起,身下小炕上的锦衾虽不薄,可我肩头到底单调,被窗隙里钻进来的风一咬,竟硬硬生生地疼。

    我撩开眼皮,看对面的他。

    他疲累地靠着暖榻边缘,神色朦胧,守静酿愁,胸中怕是澜涛汹涌。

    没人握有解救他的药。

    我俩这是躲在大殿后的暖阁里,轻锁住门,彼此无语,像两只献给虚无的供物。

    可是,有什么用。

    大殿里人心波动,虎视眈眈,滞留不走,要他出去,晾晒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舔舔干燥的嘴皮子——我,也该开始了。

    我眼神未烁,牢盯住他,“我知道了,你昨晚在菊花冢里埋下了哪些女人。”

    我试图笑,哪怕笑里多带点苦,多带点涩,多带点虚伪,多带点狠毒。

    这样复杂的笑,才能给我下面的讲述送来勇气。

    可实在,我笑不出来。

    他却慢慢弯眯眼睛,危险未消,心中捻搓着什么。

    他虽然不问我,我也是要继续说的。

    “那四株菊,一个是淳于菀菀,一个是位秀珠,一个是沈茜,还有一个……”

    我突然停住嘴。他眼神变了,正很认真地听着我。

    眼睛细长优美,底色单纯。

    每每他展露这份表情的时候,我该死的就是不忍。

    我叹口气,故事就是故事。

    谁叫,每个女人的故事里都有他的出现,而他又总是,将自己掩藏得很好很好。

    “不过,菀菀的故事和秀珠、茜姑的故事,应作不同的演绎。

    淳于菀菀是死在我怀里的,眉淡如月,唇嵌微笑,是满足着怀想着信任着去死的。她喉头绽血的时候,还口口声声念念不忘她所爱的人。从开始到昨晚前,我一直以为她爱的是明灏。不过,你昨晚对着那具蜡尸说了那个字后——唔,我才发现我的傻。于是,我把事情从头到尾再好好想想,好好想想。假如菀菀爱的是灏,她就不会舍得去死。她会选择——让我死,让明灏身边每一个女人死。由此,她并不爱灏。她之所以心甘情愿掐断自己的生命,是为了保护另一个人。另一个她掌握了很多秘密的男人。她爱这个男人到刻心刻骨的地步,即便她完全可以利用所知来拿捏玩转这个男人,可她还是选择闭嘴。让一个人永远守住秘密的最好方法,就是让这个人变成死尸。怪不得她笑到最后一刻,依然华丽非凡。因为她可以放心去死,而她的男人终将完成他毕生的事业。

    那么,这个男人是谁?是在宫内还是宫外?菀菀是从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个男人现在怎么样了?

    我可以来回答你……什么,你不用我回答。

    不,你一定要听一听。我早就说过,每一个女人的故事,你都不得缺席!

    这个男人是在宫里,因为他并不信任爱他的女人。他必然是这样对菀菀承诺的:即使你成了别的男人的女人,我依然会时时刻刻守护在你身旁!他编织谎言,监视证人。守护的反面意义是遮瞒与虚假。宫里的男人,并不多。呵,得把公公们去除掉吧。除了皇帝,剩下的就是各有千秋的王爷们了。明珏,亵玩轻狂,不会是女子倾心爱恋的对象。明玦,事实证明,他爱菀菀,菀菀不爱他。那么,是明玥吗?哦——我看的,并不是你。

    这个男人也必定是菀菀从小就认识的,是从脂香国里带出来的,是在那仇恨蔓延的西边岛国长大的一株美丽而腐朽的恶之花。

    这个男人,现在很好,马上,他计划一生的东西将真正为他获得。

    可惜,他昨晚看了尸体,本能地说了那个字——

    接下来是我妹妹秀珠和茜姑姑身上发生的相同且冤枉至极的故事。

    我记得对你讲过的,哦——不,我是对明玥讲过的。

    一个是被父母和家庭设计好一辈子命运的女人。

    一个是被宫束缚住一辈子没有资格去爱的女人。

    一个着迷于明玥的叛逆。一夜心绪舞动,一生刻骨铭心。

    一个倾其心血养大明玥。母爱,合欢之爱,混乱难辨。

    假便明玥真有很多女人,这两个是唯一——与他有过亲密接触的。

    明白了吧,她和她,必须得死!

    我至今才解开二红昨晚唱给我听的那首怪里怪气的歌——

    老头挠着后背,

    后背甩出虱子,

    虱子跳进茶缸,

    茶缸溢出茶水,

    茶水掉在地面,

    老头踩过滑倒,

    一头撞在桌角,

    一命呜呼,一命呜呼!

    懂了吧,这首歌只有一个实在的意思:一幕吃一幕。

    这桩连环谋杀里,秀珠是虱子,茜姑是茶水,二红是桌角,你就是那个从每个女人的故事里走过一遭的老头儿。

    秀珠被茜姑在嫉妒的情绪下砸破了脑袋。茜姑是秘密缠身的危险品,二红必须要杀了她,在发现她气如游丝,命去九分的时候,还是把她丢进湖水里,彻底断了她的性命……可是,要知道,真正杀了秀珠和茜姑的人,是你。

    你害怕极了,你夜夜不安,你动用这么蠢笨而明显的手法去杀人,只为了让自己安心。

    别人或许会讥笑你的功亏一篑,可是我倒能理解,狗急会跳墙,而人在最原始的恐惧支配下往往会做出连三岁孩童都不及的决定。

    菀菀为了守住你真正的身份,死了。

    秀珠和茜姑早晚会察觉不同,死了。

    菀菀眼里的明玥可不是“明玥”。

    秀珠意乱情迷,茜姑偏执痴爱的,也不是你这个“明玥”。

    况且,你自己昨晚在大殿上也证明了。

    你看到蜡尸,惊慌失措,分明喊道——“玥”。

    对吧,方,华。”

    对坐的他,两把手指互叉,梳理着懊恼、幽怨、偏激和茫然。

    可他脸上,并没有表现出孤注一掷的答案。

    他微掀唇角,扯出的笑真像在我娘家后院老槐树下埋着的那坛女儿红里浸泡过一遭,打捞出来的时候,已经变得纷纷簌簌,碎碎醉醉了。

    那个家院,是我和方华童年嬉戏的地方,有幕晴夜,悬个软月,伴棵大树,我常常无限乖巧地靠在他怀里,听他为我瞎编一些古老的故事,那刻很有些不信他嘴里的章章传奇,他消失的一段日子,把他的喜怒哀乐翻倒出来细细咂摸,终觉得那时候的他,语气真正苦涩,唱的就是他自己生命里的歌。我曾经害怕去寻踅我和他一起坐过,站过,追逐过,依偎过的那些场景,可又常常忍不住一个人躲去那里,玩味孤独。归晚的云总有种莲花般的白,静驻的月总像个轻挽发髻,眉色慈和的老女人,穿行指间的风又总像在人的心弦上跳跃弹拨一样。我的肩头躲一朵不知从何处飘来的小黄花,有婉约清浅的香。我把当年我和他亲手埋下的数坛女儿红一只一只挖出来,抓破封纸,一口一口地尝,然后,一梦一梦地哭。现在想想,那流年岁月,美丽的多过丑陋的。不想,人真正撕开自己的脸皮后,横飞的血肉,腥臭的秘密,会让人这么,这么受不了……

    对坐的他,轻轻在说话。

    我惊讶瞪目,“你说什么?”

    他抿抿薄唇,吐字清晰,“我,不是。”

    我紧咬牙关,倏地从暖榻上跳起,喊道,“二红呢,我找二红。”

    我往门口跑去。

    我被他重力一拉,手肘脱臼般的疼。

    我努力吞下哽咽,回头狠狠瞪他。

    他煞有耐心地把我引回房间中央,指着一角的牡丹屏风要我看。

    我慢慢儿踟踟儿走过去,带着异样紧张,朝屏风后一探。

    我猛地闭目,惊心动魄。

    我再敢张眼,真切地看到那地上躺着二红的尸体,眼缝儿没有合拢,眼皮隙儿里透出森白的光,嘴角残留了一道暗黑色的血迹,竟微微上翘,有种诡异的形状。

    我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对听不见的她说道,“你终没有骗我。”

    二红终没有骗我。她答应不会被杀。她是自尽的。

    她的理由,是从淳于菀菀那里借来的。

    她早就为自己设计好了结局。

    或许从悠闲村里,脂香士兵屠戮的时候,从她和伙伴们为他所救的时候。

    她就知道,人若果要死心塌地去抢夺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定不得善终。

    她还是义无反顾跟随他走这条路。

    然后,舍弃自己而成全他。

    不会再有人逼迫她说出不能说的秘密了。

    女人,很傻。

    我叹口气,对他道,“二红很傻,菀菀很傻,难道她们死了,就没法证明你——不是明玥了吗?”

    他竟然摇头,“是啊,她们死了,还是有办法证明我——是那个“我”。”

    打开了的线头,不揪出那个线尾巴的话,整个故事就没有意义了。

    “你,是哪个“你”?”

    “我,是,方,华。”他在在恳恳道。

    “不,你刚刚说的对,你,不是。”我不再看他。

    他握住我手臂的手,猛地一紧,有半寸指甲扣进我皮肉里,切肤之痛。

    我一直偏头看着旁边,窗上红烂渐增,日色更浓,一霎那,有强烈的光线冲将进来,搅乱一室冷寂,我不由自主地闭眼,挡住这层刺痛。风变暖了,吹拂到我面庞上,竟让我有种如释重负地轻松。

    “你莫不如去死了的好。”我一字一字说道。

    “什么!”他惊叫。

    我努力地美好地笑,“我认识的方华不是这样的。他是善良的多情的解意的温柔的,他是身世可怜的对生活满怀希望的将杀生当作极恶的,他是少人疼少人爱要人疼要人爱,真恨不得全世界最好最好的姑娘来照顾他的,他会用狗尾巴草逗你鼻头说着风趣笑话的,他会陪你月夜泛舟你说七言他拨弄三弦的,他是半半热情半半调皮半半自傲半半伤世,唉,十足寂寞的。”

    泪痕铺满我脸颊,到底断续不得声。

    我转头看到他眼睛深处,“他——不是你这样的。”

    所以,他不是方华,一定一定不是方华。

    他两手转而扣住我双肩,冲我吼道,“我是!”

    “你不是。”

    “我是我是我是!”

    他一下将我紧摁在胸间,埋没我的呼吸。

    ——我是你的方华就是你的方华。

    ——你不能不认得我。你怎能不认得我。

    ——五年前,小巷离别时,你分明攥着我的衣袖,在在肯定道,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你都能一下子认出我,辈辈生生,生生世世,老远地看见,一下子认出我。你撒谎了。

    ——你对全部人好。你怎能最终对我这样。

    ——我受不了你这种从众的眼神。你不要这么看我。

    ——玉珠……

    他一手禁锢住我的腰,另一手将我的脑袋向后扳,他的头俯下来,咬得狠了,我和他的唇之间,血色弥漫。

    我只是漠漠地看着他从头到尾的动作。

    他闭着目,停留了好久。

    他终究抬眼看到我,哀叹一叫,把我推开。

    他从袖中慢慢伸出那只右手。

    我将忆起在宫中每一次与他相遇的景象,一段一段,一绺一绺地回忆。

    ——他在槐花树下作画,巧转左手,笔意自如。

    ——他在家宴上弹鼓,左手狂乱打击,脸色哀然。

    ——他每一次,每一次都是单手抱着我。

    他说了,要证明他是那个“他”的方法简单而明显。

    很多人被很多东西障眼了,于是显得这个秘密复杂而拗心。

    他从袖中慢慢伸出那只右手,小指齐根而断,只留四指。

    他用这只手,卷着我耳边的发丝,一撩圈,又一撩圈。

    他说,“只差一点点,我大业完成,我和你可以真真正正在一起。”

    我说,“差的不只一点点。”

    又说,“但是——只差一点点,你没有藏住自己。”

    他说,“对你,我从没有刻意去隐藏自己。”

    我偏头,细想,领悟,骇心。

    我以为他对我设谜是从这一句开始的:清风不解意,明月不相识,我曾经为求得正确的解答,磕磕碰碰,费尽心思,其实,它从来就不是一个谜。它是方华送给我的一个意境,当我们浪迹天涯,舔濡寂寞的时候,它是写照,是消遣,是彼此赠与的愿望。一度,它和方华一同消失。然后,它在宫中重新出现。我以为掌握了多么了不得的线索,它若会笑,一定对我如无头苍蝇般的情态笑个不停。它出现在某个王子的贴身荷包里,于是,我对宫里所有的王子虚以委蛇。我倒没有想想,这到底是方华的东西。所以,它本身不代表什么,它可以被替换成“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也可以被替换成“月落乌啼霜九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它可以是任何句子,因为它只有一个意思——句子出现的时候,人就会出现。既然它在宫里,方华,也就在宫里。是啊,这是他对我撒下的第一个暗示。

    然后,血案重重的时候到了。凶手是只有九个指头的人。我的人生中,犯了那么多罪过,其中有些,很对不起方华。意气风发的方华,才华横溢的方华,写意潇洒的方华,因为我的恶作剧弄断了他的手指头。多久的事了?他一定以为我会忘记的。不,我从来没有淡薄过与他之间一点一滴的回忆。他到底是不信任我的。他把杀人显显白白地做给我看。宫里出现九指凶魔,只有一种解释:方华,身在宫中,一直一直,身在宫中。这是他对我的第二个暗示。

    他甚至做到极致。在每具尸体的喉头塞进了一块玉瓣。我手里得了两块,是他故意送给我看的。两相并排,像蝴蝶展翅的臂膀。哦,这一丛记忆或许是我亏待他了。我是直到现在才想起,很久以前,我送给他一只玉蝴蝶。他用这么触目惊心的方式,在在告诉我,他在宫里。

    那么,宫里哪个是他。

    他既然把他的脸留给了龙须山中的死尸,那么被代替掉的那张脸后,就是他。

    我定睛看他,“是啊,你没有对我遮瞒。为,什,么。”

    “为什么?”他叫道,喉里泛血,心如刀绞,“因为——你已经爱上了别的男人!”

    ——你已经爱上了那个皇帝。

    ——你不把婚姻看作交易,而是把自己真正献给了他。

    ——你该死的残忍的狠心的冷漠的,忘记了我。

    ——我很矛盾。既想问鼎天下,又受不了你的眼睛看向我之外的他人。

    ——我,是自作自受。

    我慢慢将手互绕,环抱双肩,听他诉说开不为我知的故事。

    一个很长、半黄、像边页翘起的旧画卷的故事。

    “我骗自己,我的记忆是从脂香国开始的。其实,我根本深深记得我和娘第一次离开位家前的情形。我从来没有真正见过我的爹。是别人用侮辱的口气告诉我:你的爹是位府老爷,一个六十岁的长者,你娘是京城最大的青楼里最头牌的姑娘。当时我忒的傻傻,我问那个人,什么叫姑娘。嘻嘻,她说,姑娘就是只能给人做小妾的女子,是世界上最下流最不要脸最卑劣的一种身份。哦,原来,我是“姑娘”的儿子。我咬牙切齿。我从来不是皇亲豪门位府的名正言顺的二少爷,而是抢了大少爷父爱,给位府增添丑闻的“野孩子”。那个黄昏里,我第一次当着我娘的面,狠狠砰上了房门,只记得门关一刹那,我娘的脸色由明转黯,一片哀伤。那我呢,我不可怜吗,我为什么生来就是这种尴尬的身份,我为什么要做个与众不同的小孩。我不要,不要!我埋在被窝里哭了一夜。仅仅六岁,重负堪然,那时候,我的心里就被装进一些很森冷很阴惨的东西了。你知道,那个“好心好意”为我解释的人是谁吗?是你娘,我亲大哥的妻子。倒勾细柳眉,红艳的嘴唇,精干而明丽的笑容,引人着也让人害怕着。

    半年后,位府老爷意外死在我娘的床上。我娘被变本加厉地说成是一个妖精。

    你爹和你娘有了正大光明的理由,把我娘和我赶出家门。

    那是我生命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流浪。

    我再也不想提起路途中发生的任何细节。

    三个月后,我们来到了西边的脂香国。

    因为我娘年轻时就能歌善舞,有幸被脂香宫廷乐师选进宫里,为国王表演。

    我娘投其所好,学会了脂香当时流行的舞蹈——香魅。

    我随我娘,住在宫后婢妾的屋子里。

    房子前面倒是有一个很空旷的庭院。

    有个夜晚,墙外似是刚打第一个更次,一轮圆月,已经由树梢上涌了出来。地面上,立刻踱上了一层银灰色。在月光下,树木,花草,人影,都在烟雾朦胧中,隐隐约约,像中原的水墨画景。我在庭院里没事儿走着,只觉夜凉如水,大部分水分袭到我的身上,汗毛孔里,分外冷瑟。于是,我捡起一根树枝,放开步子,跳跃起来,学着我娘的样子舞动香魅。突然,不远的,柱子后,有一声轻唔。我停住动作,盯着那个方向。慢慢地,阴影里,出来一个小姑娘,走到地面上的圆月中央,竟是那么美丽非凡。她还要更靠近过来,不小心被石头一绊,摔倒在地,我本能地把她扶起,搀她坐靠到圆柱旁,我从怀里摸出帕子,为她拭去膝盖上的血渍,给她包扎好。突然,我吃惊地发现她一把握住我的手。她牢牢看着我,这么对我说:我要喜欢你!我笑笑,摸摸她的头。过两天才知道,她就是脂香唯一的公主。而她说的不是孩童戏言。此后,她喜欢了我一辈子。唉。”

    至此,听他软软一声叹息。

    “八岁那年,开春,我娘竟然得了重疾,治而不愈,终郁郁寡欢地了结了生命。

    我把她葬在西渡河畔,把眼泪揿在心底。

    我向那个对我们有恩的宫廷乐师告辞。

    我没有特别向淳于菀菀告别。

    只是渡河那天,她竟然跌跌冲冲地追到河边。

    我已经上船,看不见她的眼泪。

    远远的,像天边传来的,她不顾身份对我高喊:我,要喜欢你!

    我想今后不会再有与她见面的机会,于是狠狠心别转头,看着天上飘向中原的云彩。

    我长舒口气,我还是回来了——带着不甘,报复,野心,与一生的计划。

    我不甘于命运安排给我的身份,我要报复于我不义的家人,我憧憬着天外天人上人的地位,天下就是我的计划。

    当今皇帝又怎样,只不过幸运地拥有了最可炫耀的父母。

    我是穷小子又怎样,富贵与权势,有才者得之。

    可是,我不能单凭我这张没名没气的脸,闯荡宫闱。

    这时候,那个叫玥的孩子,像是和我约好一般,自动送到我眼前。

    体弱多病,偏执狭隘,天真可怜,无权无势。

    他拥有开始我的大业的全部条件。

    这时候,我知道自己已经变化很多。

    我竟想起童年时遇到的那个脂香小公主,她,倒真可以值得我来利用利用。

    我悄悄潜回脂香国,选了一个更深露重的夜晚,翻过宫殿墙头,找到了公主寂寞的闺房,房内亮着一小捻灯火,有个出落得丽色纤纤的女子守靠在桌旁,玩弄桌布边沿的紫流苏。我就在对面屋顶上坐,挑了一个月光能全全照着我的地方,我从怀里摸出绿□箫,吹着香魅舞曲。她先听,后讶,跳到窗边,发现了不远的我,然后,她动人一笑。

    其实,她同我很像很像,母亲早逝,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一个人舔濡寂寞。

    在那些个淡淡香香静静蜜蜜的夜里,我得到了她。

    然后,我告诉她,我还是要离开的。

    她说,她要跟我一起走。

    我笑在心底,却故意对她说:不可能。

    除非——

    我说,除非你帮我进云渺宫廷,去杀一个人。

    她骇异,说她不会杀人。

    我说,那我们还是就此分别吧。

    她紧搂住我的脖子,哭着喊,“我干,我干!”

    她问,那个人是谁。

    我慢慢顿顿道,云渺皇帝。

    她放松了我,眼神哀切,无奈无辜又无顾。

    我先回云渺国准备一切。

    不过,在此之前,我先要把自己弄消失。

    这个过程中最麻烦的——是你。

    我人生中的意外。

    那时我以为我可以放得下你,结果……

    然后,五年前,玥守着与我的诺言,在龙须后山,找到了我。

    他高兴地朝我跑过来。

    我也对他笑着。为什么不呢,让他安宁地死去好过惊恐地死去。

    我对着他细白的脖子,伸出了双手。

    他在我手中喘不过气来,翻白眼的时候,我流泪对他说:你,就依了我吧。

    淳于菀菀也来到了龙须密林中。

    我安排她在月夜舞香魅,没有一天中断过。

    我们一起来等着明灏,创造“无意中”的缘分。

    我们成功了。

    三年前,明灏带领云渺大军一举攻陷了脂香国,夺得美人归。

    我想,菀菀第二次踏足中原,一路上一定是血泪心间含的。

    可是,我仍旧想对她说:你,也依了我吧。

    天下,就依了我吧……”

    “那么,你究竟证明了什么?”我问。

    “呃?”

    “你穷尽一生,有没有证明一个一无所有的小子,单凭自己的努力,就能掌握天下?”

    “没有。”他是想了很久才回答的,“我只有成为了“玥”,才有资格同灏去争夺王位。一旦群臣知道我是位方华,只是位方华,那我必然立刻会掉入人鬼两不是的悲惨处境。”

    “你明白就好。”我说。

    他摇摇头,“这五年,我唯一证明了的——人真正需要的不是权力、名气、美貌和富贵,人需要的,是人。一个切切为自己着想的人,一个自己能念念不忘的人,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认真去爱的人。可是,我早把自己献给了虚无的**,什么也没有得到……”

    我没有去听他结束时的话了。我的目光往窗外天空中放去很远。我突然思起念起宫外围的生活。水村山郭,绿竹人家,雾湿小巷,炊烟淡淡,鸡鸣犬吠,儿孙嬉闹。时间流动缓慢得让急功近利的人几乎察觉不到,可是,陆陆续续,浮浮沉沉,它还是在那么过去了。怨念菲菲的人在一起,本来快速的时间会变得那么难熬,相知相爱的人在一起,却切盼每一个幸福的瞬间能永远驻留。

    我仿佛听到方华在这么问我,“你怎样才会来爱我。”

    我模模糊糊道,“做一个好人。”

    “哦,那么,我已经来不及了……”

    仔细听,屋角那座沙漏已经停了,仿佛自动截断了时间。

    再仔细听,外头人声涌涌,动静不止,似满宫混乱。

    我一个转念,看房中,他已不见。

    屏风后的二红,僵硬的嘴巴被硬生生掰开,半块玉尾巴戳在外面。

    我暗叫不好,从她嘴里拔起那块玉,就往外跑。

    大殿门前,密挤了有胡子的和没长胡子的朝廷重臣,外围聚集了从宫的各个方向快速奔来的宫女太监,人们一色惊诧,或掩口低呼,或抬手指戳,或并掌遮脸,或咂嘴摇头。而我,被挡在外面的外面,只能无奈而悔瑟地同他们一起看向正殿屋顶中央,直立着的人影。远远的,他背脊僵挺,束发解散,袍带飘乱,而那神色居然纷纷碎碎,让人瞧不清楚他是漠,是泣,是痛,还是恨。他突然,慢慢将手伸向自己的脸,从下巴处开始,撕了起来。所有人并不能真正听到这丛诡异的声音,就算有,也早已被风吹淡了。可几乎每个人耳边都仿佛回响了“吱啦吱啦”的撕扯薄皮的节奏声,真的,地面上就有几个人,吐了。因为,那上面的他,正显出了真实的面目,去除皮囊,只剩干肉,黑笳斑斑,如鬼如魇。阳光一呼喇从天上瓢泼下来,笼罩在每只生命的头上,男男女女,臣臣仆仆,无一例外,在身后的地上认出了自己的影子。只有屋顶临风的他,只有面目凋零的他,只有计谋一生的他,只有一无所有的他,不在阳光宠护的范围内,于是,他的下面,没有属于他的影子。

    就见他那张很像是嘴的嘴,悄悄怯怯赎罪似地一牵。

    他往嘴里放入了什么东西。

    他突然跳起。

    双手张开,像最终出茧的蝶。

    有向往生命的冲动。

    也只有在风中碎裂,是他最满意的归宿。

    重重的全部迸断的一声巨响。

    我在人们外面的外面,哭不出声音。

    观看的人们,竟一层又一层,松开了对他的包围。

    我得以挤到前面。

    他头俯下,最丑的样子没有被我清楚瞧见。

    以他头部为中心的地面,洇血大圈地扩散。

    我蹲下去,将手伸进他脸庞里,从一团血肉中抠出那个东西。

    我的手里,是那只玉蝴蝶最后的组成部分。

    我的怀里,一下子搜集完整了四块小玉。

    我紧抓住它们,后半生我也不会丢弃。

    从开始到结束,他确实分寸也没有离开过我的身旁。

    可是他能留给我的,只有它们。

    一岁,千秋。

    我肩头被轻轻拍着,我抬头看见韦婕妤。

    艳阳下,站在我身后,对我从容宽慰地笑。

    她带着我,慢慢转过身子,她伸手朝人丛远处一指。

    我举手抹开眼泪,仔细地努力地朝那个方向去看。

    我咬唇,跺脚,握拳,然后,大步奔了过去。

    ——十一月初二,无影人,记“献给虚无的供物”。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