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解结构的无底游戏2
我们有必要注意到,德里达在这篇文章中还并未明确地使用解构一词,他使用的是“解中心”。在《书写与差异》一书中,德里达使用过直接来自海德格尔的“de-stru”词。但1967年,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中使用了“解构”一词,那是在谈到海德格尔的“是”的动词的意义的时候,德里达对存在与语言的关系做出表述,他说:“存在的特权不能够反抗词的解体。存在是抵抗一个词的语言解构的第一个或最后一个词。”这里还是在海德格尔的“拆毁”(destrukion)意义上来表述。德里达明确使用“解构”一词是在《哲学的边缘》里,也就是他那篇写于1968年的著名的《人的终结》的文章中。
他说道:“在解构(destru)的两种形式之间的选择不可能是简单的和唯一的。新的写作必须编织这两个解构的主题……”德里达由此也就更明确地将其理论思想确定为反结构主义的“解构主义”。
当然,德里达在此之前的思想就是在运作解构主义,他的解构主义来自对尼采和海德格尔思想的批判性承继。德里达的“解构”destru,来自于对海德格尔的destrukion的直接改造。德里达在1986年5月22日解答记者迪迪耶·加恩的问题时谈到:他所提出的“解构”多少是有点置换了海德格所用的destruktion一词之后所做的积极转译。但海德格尔的这个词直接来自胡塞尔,胡塞尔在1913年的《观念》中首先使用了“精神拆毁”一词,胡塞尔用它来描述现象学还原,即对我们的经验和经验世界悬置不论,以便回到先验自我,从而为一切知识找到绝对的基础。海德格尔意识到胡塞尔“拆毁”概念的重要性,但他却并未追随胡塞尔去确认先验自我,而是牢牢地把握住回到事物本身,也就是转向对存在问题的思考。1927年夏天,海德格尔做了题为“现象学的基本问题”的讲座,把胡塞尔的“精神拆毁”(destrukion)作为对哲学进入现象学运动的开始来讨论,他认为现象学是研究哲学的方法,这个方法以三个步骤开始,还原(redu)、建构(stru)、损毁(destru)。海德格尔解释说,这三个方面相互起作用。海德格1927年在他的经典之作《存在与时间》中,就用这个概念(destrukion)去探讨“存在论的摧毁”。他不是要把存在论取消,而是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根基进行分析。中文版的《存在与虚无》把这个词译为“解析”,可能有些平淡了。这个词译为“拆解”可能更为恰当些。哈贝马斯甚至认为“destrukion”并没有达到“解构”的程度,在1986年做的一次演讲中,他辨析了德里达的“destru”与海德格尔的“destrukion”之间的区别。他指出:“在这里,我觉得十分关键的是早期海德格尔提供给我们的‘解析’(destrution)一词的深奥启示;至少对那些同时真正懂得德语的人们来说,这个词绝没有英语、法语以及其他语言对他的外来用法所具有的那种摧毁的否定意味。对我们来说,‘解析’乃是一种拆解,去掉被遮蔽物的遮盖。当我们要表示‘摧毁’的意思时,我们不说destruktiom,而是说zerst。海德格尔在20年代就是这样来使用destruktoon这个词的。我设想德里达并没有真正了解它的用法,因而——就我的语言感受来说——选择了一个特殊的、累赘的动词构造‘destru’(解构),因为他在‘解析’一词上除了听到摧毁之外,听不到任何别的东西了。”哈贝马斯与德里达那时处于论辩状态,他对“解构”一词的理解也有明显的偏颇。德里达的“解构”也并不是摧毁一切,同样可以在“拆解”和“解构”的意义上加以理解。不管是对海德格尔还是对列维·斯特劳斯的解读,德里达的解构并不是说他们的文本如何不好,如何未能完全表达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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