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象学的根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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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梳理德里达对现象学的解构之前,有必要简要归纳一下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思想。尽管胡塞尔的现象学并不比德里达的解构理论容易理解多少,试图将之系统化和清晰化同样面临困难,但就几个要点做归纳还是有必要的。

    作为一个要开辟哲学研究新纪元的哲学家,胡塞尔的思想中的创造性与谬误一样多是一点都不令人惊奇的。通常哲学史家乐于把胡塞尔的思想分为前后两期,与大多数思想大师的历程相反,胡塞尔愈到后来,他的思想愈难让人接受。凡是从他前期思想入手的思想家,如海德格尔等人,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而追循他后期思想轨迹的人,则如同进入死胡同。立志要为哲学确立科学方法论的胡塞尔,到后期完全进入主观意识领域,这确实也是一件令人奇怪的事。

    胡塞尔的哲学思想尽管有其一以贯之的观念和立场,其博大精深令人不得要领,而历经不同阶段的变化,使他的思想要旨更难把握。赫伯特·斯皮格伯格根据胡塞尔晚年的助手欧根·芬克的看法,把胡塞尔的哲学生涯分为三个阶段:其一,前现象时期(哈勒时期,与哥廷根初期),从哈勒年代的前半期大约到1896年,这个时期与他的《逻辑研究》第一卷所提出的思想相符合。胡塞尔最早的著作《算术哲学》(1891)可能是对他的博士学位论文《变量微积分理论》(1883)及教师职位论文《关于数的概念》(1887)进一步提炼所做的哲学探讨。这本批判弗雷格的书遭到弗氏的严格批判,也促使胡塞尔放弃心理学方法转向对哲学科学方法的探讨。其二,认识论研究的现象学时期(也就是哥廷根鼎盛时期)。这个时期与《逻辑研究》第二卷相符合,并包括在哥廷根的前几年,1900年胡塞尔出版了《逻辑研究》第一卷,次年出版第二卷。这部著作现在被看成20世纪哲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但在当时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胡塞尔当时只是在哥廷根大学谋到一个额外教授的职位,薪水少得可怜。其三,作为哲学和科学普遍基础的纯粹现象学时期。这个时期形成于1906年左右,很快就不仅提出一种新的超验论,而且提出一种独断的现象学唯心主义,胡塞尔在弗赖堡时期的主要课题就是不断地使纯粹现象学彻底化。具体地说来,也就是到了1907年,一大批胡塞尔的追随者才开始形成一个特殊的圈子。开始有人把他的著作捧为经典,海德格尔就表示过,在1909—1910年的冬季,他把这二本书摆在弗赖堡大学神学系院的宿舍的案头,那是他每天必读的著作。海德格尔成为另一个划时代的伟大哲学家,这与他对胡塞尔学说的继承与背叛处理得恰如其分有关。如果没有抓住前期胡塞尔的那种面对事物提问的直接性,就不会有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对于海德格尔来说,胡塞尔的现象学几乎就剩下一句话:“回到事物自身。”事实上,海德格尔是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回溯,是对其先验结构更为始源的探究。如果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真的只剩下这么一点意思,那显然是同样可笑的。斯皮格伯格总结胡塞尔的哲学发展历程时写道:“胡塞尔哲学的整个发展还可以比作一个螺旋形。前现象时期开始于用关于数学思维活动的描述心理学来解释数学的尝试,由于部分的失败,使他提出一种摆脱心理学的纯粹逻辑的客观主义纲领。现象学的早期阶段同等地强调处于本质联系中的经验的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纯粹现象学的发展重又导致主体的优先地位,主体被看做一切客体的源泉,不过现在主体被认为是处于经验心理学之上的更高的‘超验的’层次。这种曲线发展的非同寻常的进程同时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胡塞尔哲学对于其发展是沿着笔直道路前进的志同道合者交替地给以吸引和排斥。”这段话对于从整体上把握胡塞尔的哲学发展变化无疑极有益处。

    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无疑博大精深,试图对此做出简要概括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要理解德里达天书般的对胡塞尔现象学观念的解构,没有对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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