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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梧阳背上还驮着程若秋,这会儿倒是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了,嘴旁勾出来些弧线,默默浮现出一缕轻淡的笑容。
他能够把她的这句话理解为,她不想要有除了她之外的其他女人接近路西法的意思吗?
明明是警告的意味,却还能说得那么道貌岸然、吊儿郎当,这个别扭的女人……
那大概是他们久别重见之后,相处得最融洽的时候了,没有了彼时的剑拔弩张,彼此之间都是平静温和的。
也许是因为,他们中间隔了个程若秋,在外人面前,他们两个人总是尽力维持着表面的平和。
四年以来,梧阳已经鲜少见到小姑戎马倥偬的样子,今天骤然见到,还是让他生出来一些即惊艳又震撼的感觉。
她策马的技巧湛,这点他从不怀疑,套马的本事也很高超,但是今天乍然看见她穿着一整套平头齐整的骑马服,一双长腿蹬在马鞍上,身子挺拔,头发剪得很短,就藏在帽子底下。乍看之下,倒像是树林里浑然未觉走出来的翩翩佳公子。
梧阳曾经见过一张爷爷以前骑马的照片。背脊像直线一般挺拔,衣服上几乎没有褶皱,脸上没有表情,嘴唇也是微微向上抿着,但从那副没有任何表情的面容里,又透出一股凌人的气势,让人骇怕又钦佩。
那就是他戎马半生的爷爷。此刻他觉得小姑的神态表情都像极了爷爷。要是一不小心被北京城里的名媛见到了,不知道又要跌碎多少芳心。
小姑一双乌黑如墨的眼睛凌厉得让人不敢直视,此刻正居高临下的打量着梧阳和他背上驮着的程若秋。
她对上程若秋的眉眼,心底漫出些疑惑,却没有开口。
程若秋本来大半个身子都挂在梧阳身上,因为胜岚的出现被打乱了步调,她在翻转的天空中,只见到在健美拔擢的马背上,坐着一个剑眉朗目、英姿飒爽的女人。
她居然把他们刚刚丢掉的两匹马都给寻了回来。
程若秋扶着眉头,悲哀的记得,在她出国之前,就见过这个女人。
那个时候她不过在别墅的门外一个晃身,就勾走梧阳全部的视线。她还记得那个人穿着和自己身躯不合的大靴子,在雪地里走出一串孤单凌乱的脚印。梧阳追着她的脚印过去,跑得气喘,脚步慌乱。
她在雪地里被他束之高阁,然后他离她而去,连头也不回。
就是为着这个女人。
她在梧阳肩膀上待得久了,血回流,急忙扶着他的肩膀反向着地。一只脚才掂着地,顾不得头昏眼花的眩晕感觉,梨涡浅笑,对着马上的人微微笑着:“我这人皮燥厚,不怕马咬。”
“哈哈……”小姑笑得差点从马上掉下来,声音爽朗,“大侄子,你这朋友,可是挺逗的。”接着很利索的一个翻身下马,树枝吱亚发出清脆的响声,她已经从容淡定的站在地上,和程若秋直视。
程若秋不禁脸红,她从没有看过能够把骑马装穿得这么飒爽好看的女人,也从没见过……能够穿得比男人更有味道的女人。
眼前这个女人,太过明丽,也太过气势逼人。
即使是站在她身边的叶梧阳也比不上她的气势。梧阳虽然已经长得很好看,但还是有一种男子汉气息在里面。和他的犷深远比起来,眼前的这个女人显然更内秀一些,但是气势丝毫不减别人一分一毫。
这就是巾帼不让须眉么……程若秋正想着,就见胜岚大步流星的走过来,眼光在她面前一个流转,后头的马不逊,又嘶吼了一声。胜岚又回头扒拉着缰绳,将那马再拉近身子一点,侧着身,也不知道在和马说着什么。
马显然很听她的话。
她眼里的探寻意味不浓,程若秋十分沮丧的想着,或许对方只是将她看成是梧阳身边一个可有可无的女伴而已,就好像经常出现在他身边又昙花一现的人。
唯有眼前的这个人,才对他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就连他的马,对她也是言听计从,这不是物似主人形,又是什么。
………………
三个人就这样各怀心事的站着,倒是谁也没多说一句话。很快从树林里又晃出来一个骑着马的身影,在幽暗森远的树林里显得斑驳。
人和马的影子很快落到了附近的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那人驱马的技巧并不是很纯熟,一边走着小八字,一边用着亲昵的口吻,朝着他们喊着:“胜岚,胜岚!”
终于越过了一小片树林,看见他们三个人和被胜岚绑在一旁的小马,那人这才舒展了眉眼,驱使着身下的马抬起前蹄,越过一小段障碍,朝他们匆匆奔来,嘴里说的是:“我的叶大小姐,你骑得太快,害我好找。”
梧阳差点就要笑出声来。从那边树林到他们这边的距离,明明就有一段平地,这人非要舍近求远的饶一个大圈,找一小段有障碍物的,再用所谓好看的马术在他们面前表演绕圈圈,才兜回来。
就这速度,能赶上他的小姑,除非她的马闹了肚子。
先别说那人卖弄骑术的技巧,光凭自来熟的亲昵呼喊,就让胜岚不由自主长出恶心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着大侄子的面,她不想驳了旁人。
换了是别日,她肯定一言不发掉头走人,但是今天,她居然鬼使神差的,在大侄子面前,对着那人很轻的点了点头,示意他过来。
这对于林斐济林大公子而言,无非是一剂猛药。
他好不容易约了佳人,却被三推四推,今天不过是运气好在马场上撞见了,她才答应和他骑着马在校场上“一决高下”。——可他哪里是在和她一决高下啊,不过是骑着马陪她满山满地里乱跑,她骑马的技巧很高,就连他这个平时惯了在马背上颠簸的人都快要累得散架,更别提她那良好的方向感,都不知道叶家的长辈给她吃了什么药,一个女孩子家,居然比男人还要勇猛。他觉得她高不可攀,但她的高不可攀,更加激发了他浓厚的兴趣。想他林大公子何曾有过没办法摆平的人了,她的格,就是他还没有涉猎到的宠物。
叶胜岚轻笑,对于林大公子心里把她当猎物的想法自然没有察觉,不过他倒是十分识相的从马上下来,步履轻快的朝着梧阳和程若秋打招呼。
他的花花肠子梧阳是见识过的,更可气的是他的那油腔滑调的嘴,硬是搂着叶胜岚的肩膀,和她勾肩搭背的,对着对面那两个人愉快的介绍着:“你们好,我是胜岚的男朋友。”
“哦?”梧阳看着他勾在小姑背上的手臂,要不是有所顾及,他就想直接把那双手给扭断,“男朋友?”
………………
气氛胶着,梧阳等着林斐济解释,但他看着叶胜岚的眼风,见风使舵使得很好,见她没有噤声,自己自然懒得否认,就那么糊弄过去,却没看见梧阳的脸色一阵比一阵翳沉重。
差点被忽略的程若秋此时终于发挥作用了,她半倚在树边,见那三人叙旧叙了好久,自己倚着马,想努力爬上马背,却使不上力,刚好回过头向梧阳求救:“梧阳,你能过来拉我一把吗?”
他拦腰抱起她,把她往马背上一托,她整个人很轻松的就上马去了。他又提醒她要时时刻刻抱着马脖子,她窘迫,怕再发生刚才的事端,于是招呼他和她一起上马。
他为难,抬头看了叶胜岚一眼,她只不过低头踢着小石子,也不知道在和林斐济说着什么,他心里有气,但在这个时候又没办法发作,只得附和了一声,低低叹了句:“你一个人骑马不安全,我送你回去吧。”
……小姑想和谁在一起搅合,似乎他总也参合不上,但是看着那两个人低头呢喃的场景,他心里头就像钻进了一百条虫,不停的挠不停的挠。
他皱眉,很快翻身上马,又朝着那边吹了口哨,声音清越:“你们也一起走吗?”
“不用了。”叶胜岚毫不思索,也跟着一个漂亮的翻身上马,“今天很闷,我再去兜几圈。”天知道她只是想把这群人通通都给甩开,要不是看在路西法的面子上,她才懒得在这个地方多待一秒。
而她刚才低头,不过是教训林斐济别离她太近,一抬头,就看见大侄子牵着那女孩子的手上马的情景。
早知道他待人就是这样,她又何必多心替他把路西法给带过来。
她一鞭子抽得马狂烈嘶吼,脚步丝毫没有停歇,很快就驶出了树林的尽头。照这个速度,林斐济要想追上她,起码还得多修炼个十年八年的。
她本来就是这样无拘的人,又怎能被什么束缚?
她要驾驭风,或者比风更快。至于其他什劳子的烦人东西,眼不见为净,通通都见鬼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喵呜……我森森的爱上这个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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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二章...
就是这样朝着不同方向出发,又折返,居然还能在休息室里见到,不可谓没有缘分。
梧阳陪着程若秋在马场找到管理员,管理员对于伤筋动骨的事情自然没有懈怠,更何况是叶公子的贵客。管理员找来了马场里的医生护士,把程若秋的脚伤从里往外又由外往内的包裹了,又观察了好久,才敢放行。
程若秋身上的衣服还粘着不少树叶和尘沙,正巧跑更衣室里换衣服。
女孩子换衣服最是繁琐,梧阳在休息室找了个僻静的空位,刚坐下不久,便看见穿着骑马装的小姑大踏步的朝室内走来。
明知道她不会给他好脸色看,他还是把手里看了一半的《马会图集》合上,让迎宾把小姑往这边迎过来。
她本来以为是空位子,被迎过来才看见桌子旁坐着自己熟悉的人,不由得对那打着领结的小伙子一瞥,小伙子被她看了一眼,支支吾吾说不出什么来。叶先生可是这里的贵客,要是他胆敢说一句不是,大概下一分钟就会被要求打包走人。但是眼前这位叶小姐又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他们不是一家人吗?
小伙子郁闷又郁卒,百口莫辩,倒是梧阳随,自然而然为他开解:“是我特地让他请你过来的。”
他又加强了“特地”这两个音节,想是预谋已久。
叶胜岚也没理那么多,大大咧咧的坐下去,像旁边没有人一样,再随意要了一杯清水。
想是骑马的人都特别容易口渴,梧阳把眼前的冰水朝她面前一推,“先喝我的吧。我还没碰过。”
小姑抬眼看他,把帽子往面前一放,从身后抽出一瓶矿泉水来,润了润喉。
她低声询问,“想说什么?质疑我的朋友?”
梧阳哑然失笑,果然是小姑,连他想要说什么,做什么,都了如指掌。他把双手平放在桌子上交叉,头发柔顺的贴在耳际,双眼灼灼。
“他并不适合你……或者说,他不是个好人。我提醒过你的。”他再一次强调这个问题。
“唔……”她揉乱了自己一头短发,眯着眼,更显出漫不经心,“大侄子,你就为着这个事烦躁?还不至于吧……”
“胜岚,我只是担心你……”她的格太倔强,刚硬不屈,从来就没有让人省心的时候。
她挑眉,看着他:“你不了解我?”
“了解。”他低头,睫毛覆盖住眼睑,露出光滑的额头,“就是因为太过了解……”
“我们什么圈子我会不知道,两面三刀的人见过,趋炎附势的也见过,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像三岁小孩被人耍得团团转了?”她不耐烦,手指放在桌沿,差点就要拿出打火机来抽烟,如果这里不是无烟区的话,她很想要这么做。
“我只是……”他把手放在桌沿,差点就要碰到她的手背,所有的情绪化在心里,最后只成为四个很明析浅白的四个字:关心则乱。
他就从没有过这么兵荒马乱的时候。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贻,在小姑面前,他的《孙子兵法》算是白看了。
两人对战,观心为上,但她像极一个谜团,让他不透她的心思。
她是一个谜一样的女人。
他太明白她的脾气了,一个字解释,就是臭。她从来就是想要和叶家对着干的人,黑的,她就绝对想要说成是白的,直的,她会硬掰成曲的。
从搬离大宅的那时候开始,她就一直在和叶家的人做着无声无息的抗争。
她说,“说白了,我就没觉得哪儿不好过。更何况,我这样做,你爷爷也是赞成的。他巴不得我赶紧的给他带个男朋友回去。这回不是更称了他的心吗?”
梧阳一时气结,“那纨绔的二世祖有什么好的?你就是带个女的回去,也比带他强!”
“噗——”小姑再一次破了功,再拍拍梧阳的肩膀,“大侄子,当初怎么就没见你们有谁待见过我的女朋友呢?”
………………
梧阳今天情绪有些莫名其妙,自从在马场上见到小姑之后一直心神不宁。在会客厅和她发了一阵干火,只觉得从心里悠悠蔓出一腔无名火来,恨得他巴不得把她的心肝全部都挖出来看看,那里面究竟藏着些什么。
她怎么能够笑得无邪又恶痞,她肯定是上天打发下来收拾他的死对头。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让他坐立难安的,恐怕就只有她一个。
本来是一起长大的亲朋,到现在一见面了就剑拔弩张,水火不容。他不开口,就那样盯着她看。她也没客气,把马鞭扣在桌子上,和他大眼对小眼。
这么一看,才看出些端倪来。
从她离家到现在,足足有四年整。四年的时间,是个什么概念?大概足以让一个人改变他前后左右所有的脸。眼前这个人,明明是自己很熟悉的侄子,现在这么惊鸿一瞥,她才觉得好像陌生得不得了。
他的鼻子什么时候这么挺拔过,她都不知道。在十八岁之前,她知晓他的所有秘密。而后四年,因为和家里的争吵,她逐渐淡出他生命的舞台。知道他去读了军校,知道他的新欢旧爱足够排成一条长龙,知道他肯定继承了叶家独有的浓眉大眼,但却不知道他凝视人的时候,那种凌人的气势,可以把人盯出一个大洞来。
他的眼神比以前犀利多了,甚至开始有点像他的爷爷。
她皱眉,想要从这种不爽的感觉里解脱出来,移开眼角,也没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劲,直到她抬起眼,看到他飞扬的眼角,还带着揶揄的似笑非笑的意味。
察觉出她眼里的疑惑,他很快替她解了疑。
事实证明,他们坐的这个角落,实在是天造地设最不受人干扰的一个风水宝地。别人怎么也看不见他们的情况,但是对于外面发生的事情,一览无遗,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看得清清楚楚。
连带把外头正和一个看起来像二套电视台小主播纠缠的林斐济林大公子的身影看得一清二楚。
梧阳的心情简直拨雾见云,眼里的神采分明在向她示威:你看看,这就是你所谓的朋友,还没走出马场呢,就在你面前和小明星眉来眼去纠缠不清。虽然知道他是个这样的人,但是在小姑面前狠狠的把这家伙拿出来剥皮,梧阳觉得像刚做了一场激烈的壁球运动,简直痛快极了。
和他的吐气扬眉不同,胜岚本来神情就是懒洋洋的,看到这样的场面,也没回避,倒是还很好脾气的走上前打了招呼。回到更衣室门前,梧阳已经斜靠在门边,用眼角的余光瞥她。
“小姑,凳子还没坐热呢,就急着过去捉奸了?这可不像你的作风啊。”他就是迫不及待想看她在他面前沮丧的样子,口气更是咄咄逼人。
她显然不以为意,扯了扯嘴角,“捉奸?大侄子,你未免也太看得起他了……”
“本来还想拉着他做一场戏,没想到戏台摆了,人都上场了,男主角却被人扒了皮。小姑,看来你遇到的男人,都不怎样嘛。”他仍旧不忘在她面前狠狠的把那林家大公子踩上几脚,更没忘记在她面前数落所有在她面前有过劣迹的男好朋友,“像是上回那个从哪里来的驯马师,我老早看他很不顺眼,居然在马会的办公室里偷情,被人逮个正着,还有那个……”
“嗯哼。”她哼哼几句,算是对他的回应。在这四年里,她的身边不是没有风流段子的,但都因为叶家的关系没有见报,但这些小道消息在圈子里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