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文化新论》(6)
他所谓可以具体地指示的社会制度是些什么呢?在《文化新论》的第六章里列下了一个表,因为太长我不便在这里全部译出来。这个表的名称是“普遍制度类型表”,所谓“普遍”是指任何文化中都可以找得到的。这是和“社会制度”定义中所说:“永久性、普遍性及独立性”相符合的。这表分两项。甲项的题目是“综合的原则”,乙项是“制度类型”。甲项有七个项目:生殖、地域、生理(性别)、自动组成的会社、职业、阶级、综合性的文化及政治组合。甲项每一目之下列有乙项的若干制度类型,举例说:生殖项下是家庭、求偶组织、婚姻组织、家族、氏族、氏族联盟。这个表中有若干问题我将留在下面讨论,这里我要提出来说的是:马教授在遗著中确切指定了具体的团体,好像家庭、氏族以及村落、部落、帮团等等作为社会制度的例子,也是普遍性的文化单位。这和我以前对于他的理论的了解不太相同。
在马教授的讨论班上,流行着一种口诀:“文化有三方面八制度。”三方面是指物质、社会、精神;八制度是他在旧作《文化论》中所附“文化总表”中所列的:经济、教育、政治、法律和秩序、巫术、宗教、艺术、知识、娱乐。每一个制度如他在给“社会制度”的定义中所说的是一套满足同一根本需要而发生的活动体系。例如:人类有分工合作去利用资源的需要,所以发生生产、运输、交易、分配、消费、储蓄、投资等一套相关的活动体系,我们总称之作经济制度。
马教授旧作《文化论》主要的部分是在分析人类生活的需要,从需要的分类来作社会制度的分类基础。这种入手方法和生理学有相通之处:生理学是依生物机体的功能去分别消化、循环、呼吸、支持等体系。每个体系由不同器官组成。生理上的体系是各种生物所共同的,因之可以说是普遍性的。但是每一种生物的器官的形态却不相同。相同体系的不同形态是比较解剖学的研究对象,也称生物形态学。法国涂尔干早就有社会形态学的说法,他是功能派的先驱。从他的理论中推论出来,文化单位依功能基础上加以分析应当相当于生物学里的生理体系。至于各个文化怎样去满足这些功能的办法却可以不同:不同的是活动的形态,相同的是活动的功能。活动的形态是具体有形的集团,如家庭,求偶组织等等。以经济制度作例更为清楚:生产是功能;狩猎、渔牧、农业、制造工业是形态。我们更可以具体地看到每种活动中不同的组织方式,有猎队,有渔场,有家庭经营的农业和手工业,有集体农场,有私营工厂,有国营工厂。各个文化有它特殊的形态,正如每一种动物的器官有它不同的形态^h小说 。这些在文化里是具体有形的集团,相当于生物的器官。</p>